三个白痴扛一个皮口袋,太后看着他们跪在她面前,心里想。她瞧不起这三个白痴。不过,或许会有意料之外的收获?
“陛下,”科本悄声道“御前会议”
“等我到场才会召开。想想看,我可能将把叛徒丧命的好消息带给他们呢。”城市彼端,贝勒大圣堂敲打着哀悼的钟声。丧钟不会为你而鸣,提利昂,瑟曦心满意足地想,我要把你的头浸上焦油,拿你畸形的身躯去喂狗。“平身,”她吩咐三位未来的领主“东西给我瞧瞧。”
他们遵令起立,噢,这三人个个丑陋不堪,衣衫褴褛,至少半年没洗澡了,其中一位脖子上还有个大疖子。让他们成为领主,她觉得很有趣,就让他们在宴会上挨着玛格丽坐。这三位白痴的头目解开细绳,将手伸进袋子,腐败的味道顿时充盈接待室,犹如烂掉的玫瑰。他取出一颗爬满蛆虫的灰绿色头颅。味道就像父亲的尸体。多卡莎几乎窒息,而乔斯琳掩嘴作呕。
太后打量着战利品,眼睛都没眨一下。“你杀错了侏儒。”最后,她一字一顿地说。
“我们没杀错,”一位白痴居然敢反对“这肯定是他,太后陛下。瞧,他是个侏儒,只不过脸烂掉了,看不清模样而已。”
“不只脸烂掉了,还长出了新鼻子呢,”瑟曦评论“又大又圆的鼻子。浑蛋!提利昂的鼻子打仗时早给砍掉了。”
三位白痴互望了一眼。“没人告诉我们,”提头颅的那位声称“反正这家伙大摇大摆地在路上游荡,他是个丑陋的侏儒,所以我们认为”
“哦,他自称是麻雀。”脖子上生疖子的补充。“是你,是你说他撒谎。”第三十位白痴争辩。
太后恼怒地意识到自己搁下御前会议,全为了这出闹剧。“你们浪费我的时间,还杀害无辜之人。我本该摘下你们的脑袋。”如果真要了他们的脑袋,其他人就会退缩,就会听任小恶魔逃之天天了。宁肯错杀万人,让侏儒的头颅堆高十尺,她也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算了,滚吧。”
“是,陛下,”疖子说“我们恳求您的原谅。”
“您还要这颗头吗?”提头颅的人问。
“把它交给马林爵士。不,先装进袋子,你这白痴!奥斯蒙爵士,带他们出去。”
特兰拿走头颅,凯特布莱克赶走白痴,原地只剩乔斯琳小姐的早餐。“赶紧清理。”太后命令她。这已是献上的第三十颗人头了。还好,这颗好歹是侏儒的头。前次不过是个丑陋的孩子。
“别担心,总会有人找到小恶魔的,”奥斯蒙爵士安慰她“而他一旦被发现,便难逃一死。”
是吗?昨晚,瑟曦又梦见了老巫婆,凹凸不平的下巴和嘶哑的嗓音。在兰尼斯港,大家叫她“蛤蟆”巫姬。若父亲知道她对我说了些什么,一定会拔了她的舌头。但瑟曦没对任何人讲过,甚至包括詹姆。梅拉雅说只要我们不提起预言,它将被遗忘,永远不会成真
“我的眼线也在四处打探,陛下。”科本说。他的袍子类似于学士袍,但颜色并非灰色,而是御林铁卫的无瑕洁白,袍边、袖子和浆硬的高领上都装饰着黄金涡旋,腰部还束了一条金腰带。“旧镇、海鸥镇、多恩领,甚至自由贸易城邦,无论他逃到哪里,我的人都会把他揪出来。”
“你的前提是他离开了君临。事实上,他很可能藏身于贝勒大圣堂,此刻正拉着钟绳制造噪声呢。”瑟曦沉着脸,让多卡莎扶她起身。“来吧,大人,御前会议正等着我们。”下楼梯时,她挽起科本的手臂“那件小任务你完成得如何?”
“办妥了,陛下。很抱歉花了太多时间,可那是好大一颗头颅,我的甲虫用了很长时间才把皮肉清干净。为表歉意,我特意用乌木和白银做了个盒子,用来装盛骷髅。”
“布口袋也行。道朗亲王只在乎里面的东西,你扔个破袋子去他也不会在意——只要脑袋装好别掉出来就行。”
走到院子里,隆隆的钟声更刺耳了。他不过是个总主教,犯得着如此兴师动众?我们到底要忍受多久?当然,丧钟比魔山的惨号悦耳得多,但
科本似乎看穿了她的想法。“日落时,钟声便会停止,陛下。”
“那太好了。你怎么知道的?”
“我的工作就是刺探情报嘛。”
瓦里斯让所有人都以为他不可或缺。我们真傻。太后宣布科本接替太监之后,害虫们便忙不迭地巴结他,为一点点金钱而出卖各种情报。笼络人心靠的是金银财宝,不是八爪蜘蛛。这活儿科本也能干。她等着看当科本首度在御前会议中落座时派席尔是什么表情。
御前会议召开期间,总有一名御林铁卫在议事厅门口站岗。今天轮到柏洛斯布劳恩爵士。“柏洛斯爵士,”太后和蔼地唤道“你今天早晨气色不太好。吃出什么问题了吗?”詹姆让他当国王的品尝师,以防备毒药。这是个美味的任务,但对骑士而言意味着耻辱。布劳恩痛恨这点,开门时,他多肉的下巴微微发抖。
见她到来,重臣们停止了交谈。盖尔斯大人用咳嗽声欢迎太后——他的咳嗽声足以惊醒派席尔。其他人则满脸堆笑地纷纷起立。瑟曦容许自己露出一丝微笑。“大人们,请原谅我的迟到。”
“哪里,我们都是为陛下服务的仆人,”哈瑞斯史威佛爵士说“等待您驾临是大家的荣幸。”
“我相信,大家都认识科本伯爵。”
派席尔国师没让她失望。“科本伯爵?”他的脸涨成紫色,说话吞吞吐吐“陛下,这这位学士发下神圣的誓言,不据地,不取头衔”
“你的学城剥夺了他的颈链。”瑟曦提醒对方“他已经不是学士了,不用再遵循学士的誓言。若你记忆不差,应该记得我们也曾称呼太监为‘伯爵大人’。”
派席尔唾沫横飞地说:“可这个人他不合适”
“你还敢在我面前说什么‘不合适’?不就是你亲手把我父亲大人的遗体弄得臭气熏天,惹人嘲笑的吗?”
“陛下您,您不会以为”他抬起一只斑驳的手掌,好似要格档打击“静默姐妹们移去了泰温大人的肠胃及器官,抽干血液照料得无微不至我们往他肚子里填满了盐巴和香草。”
“噢,恶心的细节就省省吧,我闻到了你无微不至的关怀!科本大人的医术拯救过我弟弟的生命,我认为他毫无疑问比那假惺惺的太监更适合侍奉国王陛下。大人,你的同事你都认识吗?”
“我连他们都不认识,还当什么情报总管呢,陛下。”科本边说边坐到奥顿玛瑞魏斯和盖尔斯罗斯比中间。
这才是我的御前会议。瑟曦拔掉了每一朵玫瑰,以及每一个忠实于她叔叔和两位弟弟的人,换上对她死心塌地的角色。她甚至废除了“大臣”的称呼——因为宫廷里面她最大——转而引进自由贸易城邦的头衔。例如奥顿玛瑞魏斯呼为裁判法官,盖尔斯罗斯比呼为国库经理,奥雷恩维水,潮头岛浮华的年轻私生子,则是她的海军上将。
她的御前首相是哈瑞斯史威佛爵士。
史威佛肌肉松软,秃头,善于逢迎拍马。他没下巴,只有一撮荒谬可笑的短小白须,豪奢的黄色外套上用琉璃珠子拼出了家族纹章——蓝色矮脚公鸡,蓝天鹅绒斗篷则镶嵌了一百只金手。哈瑞斯被他的新职位弄得头晕目眩,丝毫没意识到这与其说是荣宠,其实是拿他当人质。他女儿嫁给了瑟曦的叔叔,而凯冯很爱那个没下巴、平胸脯还生了双罗圈腿的女人。只要把哈瑞斯爵士拽在手中,凯冯兰尼斯特想对付她便得三思而后行。自然,岳丈不算是最有效的人质,但有总比没有的好。
“国王陛下会驾临吗?”奥顿玛瑞魏斯发问。
“我儿子正跟他的小王后办家家酒呢。就目前而言,他对做国王的概念只是盖王家印信而已,陛下还太小,不能领悟国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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