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月x日晴
今天,花了三千块跟沈小弟买小晴的用餐习惯,没想到她居然喜欢吃半熟的荷包蛋。
我中午试吃了一颗,吐得唏哩哗啦,这种恶心的东西怎么可能有人喜欢吃?
可是小晴爱。
如果哪天我跟小晴结婚,我喜欢吃碎蛋,她偏爱半熟荷包蛋,每天光是早餐就要准备两份不同的餐点,那她会有多辛苦?
决定了!再鸡吃的东西,吃习惯了也吞得下去!所以,我要习惯半熟荷包蛋!
x月x日晴
吃了一个月的半熟荷包蛋,我终于不再吐了,也渐渐习惯这种口味。
其实吃久了,还是可以尝出它的鲜美。
尤其把半熟的蛋黄弄破,与刚出炉的米饭和在一起,再淋点酱油,还满好吃的。
我想,应该叫老妈教我做菜,以后小晴嫁给我,我可以帮她分担一些家务,这样她才不会太辛苦。
x月x日阴
我的心情就像天气一样的坏,乌云密布。
今天,我在放学途中瞧见小晴,她正跟朋友聊得很高兴,红扑扑的脸蛋可爱到让人想咬上一口。
我一时冲动,跑过去拍了一下她的肩,结果她吓得跳起来,放声尖叫。
我们都认识多久了,她还是这么怕我!
难道这种情形要永远持续下去?
天哪,我一定会发疯的!
x月x日雨
我知道小晴有一点小迷糊,却想不到,她竟会迷糊到连气象都不看,预报下雨也没带伞。
看着她淋得一身湿,我心里真难过,很想过去帮她遮雨,可是她昨天才被我的莽撞吓到,我担心再接近她,她会更怕我。
想了好久,决定把伞傍身边的女同学,请地充当好心的路人甲,去为小晴遮雨。
小晴很快乐地对那位女同学道谢、并微笑,我羡慕死了,真希望那笑是给我的。
ps:因为淋雨,回家后就感冒了。
x月x日晴
今天,阿姨来向老妈诉了一堆小表嫂的不是,说她煮饭难吃、扫地扫不乾净、挤牙膏从中间挤总之,就是一些生活上的小事。
我觉得那只是习惯问题啊!谤本没什么了不起的。
想不到两位大人居然炮口一致,联手轰得我满头包,说我不懂女人的心理。
这跟女人的心理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却知道原来所谓的婆媳问题,就是从这些小事日积月累来的。
为了怕小晴日后嫁给我会有婆媳问题,我一定要从现在开始训练老妈,教她以宽容的心接待两代间的差异,以期小晴和老妈能成为一对最契合的婆媳。
x月x日睛
中午午休时听一个女同学谈起她的男朋友,说对方本来答应她戒麻将的,却忍不了三个月,又故态复萌,真是山河易改、本性难移!她再也不相信男人的花言巧语。
不过我不这么想。
像我,本来讨厌吃鱼,但小晴爱,为了了解她的口味,边吃边吐了一个月,渐渐也习惯了。
小晴不喜欢男人的体味太重,她受不了汗臭,所以我就不时抽空冲澡,务求一身的清爽,让她喜欢。日子一久,自己也受不了肮脏,反而觉得冲澡很舒服。
我以为,很多事情不是个性问题,而是习惯上的差异。
至于习惯,那定可以培养的,尽管过程有些辛苦,但为了小睛,我甘之如饴。
沈涵晴一边翻阅日记、一边掉泪,不过读了三分之一,她的眼睛已经哭得通红。
原来,席冬是如此地爱护着她,而她却从来不知道。世界上原来没有巧合,只有努力。
一段关系要长久维持,关键只有一个用心!
有生以来,沈涵晴第一次跷班。
她抛下约好的客户,冲下楼,随手招了辆计程车,直奔席冬的公司。
结果,她招到一辆男性司机所开的车,但她没有下车,忍耐着坐上去,因为,她已经没有耐性再去等下一辆了。
她想见席冬!马上、现在!
杨佑荣说的那句:“烈女怕缠郎”的话,突然在脑猴浮起。
以前,她很讨厌那句话。什么烈女怕缠郎嘛!对于死缠烂打这种事,她只有满心的厌恶!就算那个人抵死纠缠,她也不可能动心的。
但假设,烈女怕缠郎的“缠”字是这样解释的呢?
一个男人,将他毕生的心力尽数化为温柔呵护,去疼宠一个女人,牵成细细的情丝,辅以无比的耐性,缠缚在那个女人身上。
历经漫长的岁月后,这个女人有没有可能动心?
别人她不晓得,但沈涵晴的心驿动了。
她的泪止不住地奔流着。
“小姐,你还好吧?”连计程车司机都忍不住为她担心。
她摇头。“请请你快一点”
“小姐,你要节哀顺便啊!”计程车司机以为她正要去见某位亲人的最后一面,卯足了劲地视车。
原本二十分钟的距离,破天荒地在十分钟内到达。
“到了,小姐。”
“谢谢。”她付了钱,下了车,就想冲进大楼找席冬。
“小姐!”司机大哥忽地摇下车窗,探出头说了一句话。“人死不能复生,你要保重啊!”说完,车子咻地一声,又开走了。
沈涵晴呆站在原地。“谁死了?”她怎么不知道?
可眼下,谁死了都与她无关,她只挂怀—件事席冬!
她想问他,他为何能这样无怨无悔地爱一个人,甚至不惜改变自己的一切去迎合她?
她想知道,这期间,他有没有后悔过?
她想
“其实,那些事都不重要对不对?”开口问自己的同时,她的泪水再度溃堤,而随着泪水奔流出来的,则是最真诚的心语。“我真正想问的问题只有一个我会努力克服怕男人的毛病,请问冬哥可不可以永远这么爱着我?”
“冬哥”推开席冬公司的大门,她正想冲进去,找到他,问个清楚,不意,里头的混乱先夺去了她的心思。
“这是怎么一回事?”整间公司像被乱枪扫过似的。“遭小偷了吗?”
“沈小姐?”冬向发现她。“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冬哥。”她悄悄后退一步,席冬是令她脸红心跳,冬向却叫她手脚发冷。看来,除了席冬外,其他男人犹在戒慎范围内,还是避远点以策安全。“请问,他不在吗?”
“他在办公室跟人讲电话,不过”冬向为难地皱了下眉。“现在公司有些事,大概不方便招待沈小姐。”
不用他说,她也知道公司出事了。但,是什么问题呢?她疑惑。
“冬向先生,公司里乱成这样,是遭小偷吗?”
“算吧!”冬向想了一下。“不过偷走东西的是公司之前的约聘造型师,龚珊如。因为她的作品屡屡达不到厂商的要求,冬哥因此与她解约,她心生不满,才想到偷走我们下午要展出的服装与义卖品,威胁冬哥向她下跪道歉,并收回前言。”
她想起来了,今天是那位权倾政商两界的王大老举办义卖会的日子。席冬说过,他公司的人都受到了邀请,如今,预备展出的服装和义卖品都被偷走了,那不是惨了?
“冬哥怎么说?”他该不会真的准备去下跪吧?
“冬哥就是在跟龚珊如谈判,不过对方的态度很坚决。”
“那位龚小姐是看准了冬哥若搞砸义卖会,必会得罪王大老,也就不必在这个业界混了。”沈涵晴一直很怕男人,认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但此时此刻,她突然有一种很深刻的体认心怀不轨的女人有时候会比男人更恐怖。
其实,可怕的不是男人或女人,而是藏在人体内那颗邪恶的心。
冬向叹口气,这事他也知道,却无力解决。
沈涵晴突然抬起头,笔直地望着他,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情形。
她不是怕男人吗?怎么敢这样看他?冬向疑惑。“沈小姐”
他一句话未完,她突然一个箭步来到他面前。“冬向先生,公司里应该有预备义卖的物品单据吧?”
“你想干什么?”
“妍美容工作坊的客户都是一些名门千金、政商夫人,我想,只要拜托她们,应该可以凑出类似的义卖品来。”
冬向眼睛一亮。“没错,我们常合作的服装公司,大概也可以找出风格相符的衣服,只要他们肯帮忙”
“冬哥就不必受龚珊如威胁了!”他两人同声说道。“分头进行!”她说完,迅速而坚决地走了。
望着她恍若脱胎换骨的坚毅背影,冬向不免咋舌。“原来她挺勇敢的嘛!”难怪席冬喜欢。这样的女人是让人又爱、又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