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亏损,除了94年赚了点钱,其余的时候,人员开支都是大麻烦。
再者,卡梅隆自己很爱享受,花销极大,也负担不起数字领域这种吞金兽。
因为数字领域的商业模式根本没有成功过,靠导演个人的项目,能走得多远?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数字领域的存在除了在电影行业留下了非常经典的作品,然而在经济上,从没有独立过。
但制片方其实也没错,我给你项目,你给我完成工作,至于压价竞价行业打压,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只要尽可能压低支出。
所以,视觉特效公司想要生存下去,必须要有稳定的盈利渠道。
但卡梅隆已经没信心了,他的好基友斯坦-温斯顿也离开了数字领域,他就也想把包袱出售出去。
要不是老对手工业光魔开出的价格根本不能让卡梅隆满意,而且态度傲慢,不觉得数字领域有被工业光魔接手的可能,早两年,数字领域就换主人了。
而后,这家足以排进特效行业前三的公司命运一直在被折腾。
先是卖给印度巨头,信实传媒,13年又被卖给香江奥亮集团,彻底转型vr领域……
而工业光魔则靠着行业第一的地位,能拉到的机会更多,且有《星球大战》系列保底;至于维塔数码,那是新西兰政府背书,提供的政策很好,加之彼得-杰克逊的《魔戒三部曲》才刚过去,市场营销做的不错。
即使如此,要说赚了大钱,那倒也没有,因为特效技术需要一直烧钱,且烧的很厉害,赚的钱又投进去了……
明白这些,也就不难知道卡梅隆为什么要卖掉数字领域这个“赔钱货”了,他跟管理层关系都处不来,一年难得去数字领域的厂区一次,这两年基本都是无视,让他们自负盈亏,也不说赚钱。
毕竟,曾经的朋友都变陌路了,去看也是膈应。
至于莱曼听到这个消息,倒是产生了买下数字领域的念头。
视觉特效绝对是未来电影的主流,甚至现在都是主流了。
不过,负担大也是真的。
哪怕卡梅隆真心想卖出手里的股份,但他又不是贱卖,数字领域的市值还是有三亿美金的,即使打个对折一亿五千万,莱曼也拿不出来。
或者说收购一家发行公司,已经耗尽了萤火虫影业这两年存下来的积蓄。
《行尸走肉》成绩再好,HBO拿到的订阅费用再多,跟莱曼的分账也不是一下就到位。
上亿美金的资金,哪怕只是丢进银行都会有一笔可观的利息,谁特么不是拖着给。
电影导演、知名演员为了拿到属于自己的分成,与制片厂打官司的可太多了。
华纳在想维护萤火虫的关系,也不可能提前分账,最多按照合约不拖延而已。
而且这笔钱,莱曼还想着还给古斯塔呢,欠银行家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欠的。
那又该去哪里找钱呢?
数字领域莱曼可不想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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