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领域没有一点表面上的光鲜,或者说,市面上所有的特效工作室都在拼命的烧钱推进技术储备。
布莱克就开口点明了这一点,“说起来,詹姆斯不想在接下这个包袱,他想把股份都卖给管理层,但管理层也没钱……”
如果说起数字领域,有三个人绕不过去,一个是斯科特-罗斯,一个是詹姆斯-卡梅隆,一个是斯坦-温斯顿。
1993年,前工业光魔特效主管、一位电影导演以及一位模型雕塑化妆大师,一起创立了他们的特效公司。
在数码技术刚兴起的时候,他们抱有无限的信心,都认为电影行业都将迎来技术革命。
1994年,数字领域拿到了第一个项目,詹姆斯执导的《真实的谎言》。电影成功后,也初步宣告了数字领域的存在,也是那一年,他们收获颇丰,还拿到了奥斯卡的提名,制作的百威啤酒广告拿到了金狮奖大奖。数字领域瞬间成为了洛杉矶地区最受瞩目的视觉特效公司。
但视觉特效对比庞大的好莱坞来说还是个新事物,一个电影项目,总需要靠预算把控,这也意味着给特效镜头做预算的时候,只能靠猜。
为什么?
因为负责做决定的人总是更在乎买卖的过程,而不是实际的价钱。
而数字领域是行业新军,即使有詹姆斯扶持,但他本人产量很低,而且就算是他的项目,他也无权决定项目的特效工作找谁来做。
詹姆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建议合作的电影制片厂把数字领域列在选择范围内。
因为说到底,这钱是类似二十世纪福克斯或者环球这样的投资方投钱,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他们决定把活儿交给谁干。
数字领域能干吗?能干。
但市面上又不是只有数字领域一个选择,对于制片方来说,当然是谁报价低,谁来干。
这就又牵扯到竞价以及行业打压了。
在制作《泰坦尼克号》的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差点想把詹姆斯丢进海里喂鲨鱼,不就是因为项目严重超支,而当时的项目特效预算总共才一千八百万美金,当时数字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工业光魔,他们认为,“如果跟卡梅隆合作一部电影,然而他请不起自己的公司做特效,那我们就可以挤垮数字领域。”
抱着这样的念头,工业光魔主动降低特效预算,本着宁愿亏本也要打压数字领域。
而后,为了公司还有钱运营下去,詹姆斯很过分的欺瞒二十世纪福克斯,表示愿意接受一千八百万美金的报价。
结果,数字领域仅在特效一项就烧了二千七百万,这还不算数字领域的报酬。
这么高昂的花费,二十世纪福克斯当然不干,哪怕《泰坦尼克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但数字领域的业内名誉已经坏了――签了合同没做到。
也是如此,数字领域的管理层也跟卡梅隆有了嫌隙,卡梅隆认为数字领域需要一个新的CEO带领公司走下去,但董事会压根不同意,要求卡梅隆解释原委。
卡梅隆这时候也有一丝后悔创办数字领域了,因为他根本没啥管理能力,人又霸道,脾气还不好,加之数字领域一直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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