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啦。这个a公寓三楼,有我们隐蔽的‘家’。这儿,什么人也不会发觉的。”
“来吧。把皮包拿到屋里去。”
他们在屋子里打开了皮包。
“太漂亮啦。”
“嗯,正因为是金子的,啥时候看了都好受。那可是看在眼里,喜在心上。而且让人神清目爽。俺可是最喜爱金子的。”
“谁还不是一样啊。哎,那个青年人,做这种东西,是打算搞什么营业呢?”
“不知道。也许是打算创办一种什么鹦鹉教之类的宗教,把这东西当作供奉的器物吧。哎,这算不了什么。明天。要赶紧把它化成金条。”
“啊,还能睡一会儿吗?”
“嗯,睡前要把至今赚的钱计算一下。不搞搞就睡不着。哎,计算机”
在灿灿发光的金鹦鹉跟前,他接二连三地按着计算机的键盘。
翌晨。响起了敲门声。
“能是谁呢?喂,快把鹦鹉藏起来!”
他揉搓着发困的眼睛,打开了门。刹时睡意全消。站在他面前的手握方形箱子和拉杆的男子正是昨天夜间那个年轻人。然而他装作没事似地跟这个年轻人打起招呼。“您是谁,有什么事呀?”
“请把昨晚拿来的那个金鹦鹉还给我。”
“怎么回事。你见过我的面吗?”
“没有。我们这是初次见面。可是金鹦鹉就在这儿。”
“不知道就是不知道。你是来找碴儿打架的吧。”
他刚一逞凶,青年人放下箱子,打开,拿出了录音机。
“哪儿的话。这有证据。我在鹦鹉的身上安装了话筒和小型无线电机。这个嘛,是我煞费苦心才发明的。它把一切全记录下来了。我就是凭这个天线找到发报地址的。”
年轻人一只手拿出拉杆,一只手打开录音机的开关。磁带开始转动,接着放出下面的对话:“哥儿们,咱们干得可满顺利呀!嗯,咱哥儿们的事,从来不会有漏洞”
“怎么样,性能不错,连声音都没有失真。”
“嘿,我们忽略了这种装置。但是即使如此,我们也不会白白放走你的。把录音带烧掉,否则饶不了你的命。”
任凭手枪又一次亮在面前,年轻人却满不在乎地说:
“用不着这样。这磁带的复制品,我已经委托给朋友了。所以,假如我死,他们会马上送给警察。”
“没蛋,你究竟要我们怎样?”
“我可不是不讲理的人。而且既然一切是为的创办一种营业,那么咱们先进行交易吧。”
“你说什么?”
“明明赚了不少钱,就别说吝啬的话啦。不过,你们是第一批顾客,多少让你们点,怎样,每个月在这地方”青年人指着旁边的计算机说。
尽管昨夜没睡,当天晚上仍然没能成眠。青年人在床上眼睛一眨一眨地,凝视着窗边的金鹦鹉。人这种东西,当他确信有了美好前途的夜晚,大概也会彻夜难眠的吧。
(译自新潮文库1981年版星新一著恶魔的天国)
李湘云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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