壁钟的时针已经指向下半夜两点,屋子里的灯却还在亮着。屋角的床上,一个年轻人披了一身台灯呆滞的光线,早就开始木然地重复着同一的动作。
他眼睛一眨一眨的,叹了一口气。点上香烟,才吸两三口又灭掉。他从枕边挑了本杂志,无精打采地翻动着。这一夜,又将是彻夜难眠。
这并非由于他晚饭后有喝浓咖啡的习惯,也并非由于象往常那样,担心第二天一早要上班。他已辞去了一家电气公司的技师职务,想独立干点事业。直到伏资,一切还算顺利,就是还没获利。但事到如今,复职已不可能,再加上对来来的忧虑,怎么能入睡呢?任何人当他感到前途渺茫时,都是难以成眠的吧。
他合上书本,眼睛一眨一眨地呆呆地把脸转向屋门。刚要打个咳声,又蓦地止住了。他发现门把手一点一点地轻轻转动。正当他惊恐地注视时,门把手转了一个圈,干是,门开了。
毋须说,这可不是失眠者的错觉。
从那里悄悄地闯进来两个人,都用黑布蒙住了脸。
“喂,别出声!别伸手摸电话之类的。反正那个东西是在这儿。”其中的一个说。
漆黑锋亮的手枪对准了年轻人的胸口。他紧张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什么东西都不要,连命也不打算要。只要一件,假如肯赏光的话。”
另一个在房间里转了转,靠近窗子时说:“哥儿们,有啦。”他边说边抱起那里的摆设——金鹦鹉。
“好。赶紧装进皮包里。”
顾不上手枪的威胁,年轻人声音嘶哑地说:
“噢,单单要那个呀!那是个纯金的鹦鹉!不行啊,那是我苦心制作的营业用具呀。”
端手枪的家伙冷笑一声,讥讽地说:
“少废话!你在哪儿听说过有由于乞求而停止行抢的强盗?”
“这,我是很懂的。不过,那个还得”
“不成。老子可是喜欢金子。而且,你把这种东西放在窗旁,从外边就可以看得见它闪闪发光,刺激了我们,你咎由自取。这和那些既然打扮得花枝招展,就会被流氓跟上的姑娘是一码事。嗯,你这是自作自受,死心塌地吧!
“说得太刻薄啦。你这是强词夺理。你们要什么都可以,唯独那只鹦鹉,请你们饶了吧!”
“讨厌。嗯,还有什么要紧的事。啊,还有。假如你去报告警察,那可就轻烧不了你。”
“是,是。”
“假如知道你报告了,这枪子儿就会不知从什么地方向你飞去。”
“明白了。决不去报告警察。我发誓。”
“好啦。喂,撤!”
持枪者和把金鹦鹉装进皮包的那个家伙,消失在门外的黑夜中。
“哥儿们,咱们干得可满顺利呀!”
汽车行驶在深更半夜的路上,俩人在里面议论着。
“嗯,咱哥儿们的事,从来不会有漏洞。假如不留下指纹,就决不会暴露。前几天袭击宝石商的事,万一露出什么马脚,要稳住,没什么打紧的。喂,后面没有盯梢的呀!”
“我不担心。”
汽车忽而加速,忽而慢驶。拐来绕去,好不容易才到达他们窝藏赃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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