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了,早就结束了。四人帮倒台了,国家改革开放了,现在经济形势一片大好,人民安居乐业呢……”因为我对他的来历,已经有了些猜测,所以听他这个问题,连忙把官方文件的话搬了上来,极力描绘一个歌舞升平的复兴时代。
“我再问你,现在私下处对象……允许不允许?”
换了别人,可能会被他这问题给问得晕了。但是我作为一个对中国法制史有所了解的法学学生,还是能理解他的意思的。在79年之前,新中国是没有刑法的。1979年制定了刑法,里面规定了一个罪名,叫做“流氓罪”。直到1997年这条罪名删除之前,“流氓罪”和“投机倒把罪”这两个罪名,都是典型的口袋罪名,一直被法学界所诟病。所谓口袋罪,就是各种各样的行为都能按照这个罪名去判你,饿你体肤、劳你筋骨、空乏你身,最后还找不到工作,不管天降你什么大任,你都没资格去承担。对于后者来说,你只要做点小买卖,低价买,高价卖,那你就是投机倒把,把你搞进去是分分钟的事。再说前者,也就是“流氓罪”,这个罪名的范围就更大了。你吃了一根冰棍,可能只是忘了给没给钱,和老板吵了几句,然后你就是流氓;你和几个哥们聚在家里看了部“内部小电影”,然后你就是流氓;你和一个相互倾慕、燃起熊熊爱火而且你情我愿的姑娘,情不自禁地拥抱接吻,然后你就是流氓;你说错了句话,被人听到了举报,然后你也就是流氓。你是不是“流氓”,你自己没法从法律条文里查到,只能是等你做了这等事,自己还不觉得有什么呢,别人就宣布你是流氓,然后你若年纪小,就劳教了,若年纪大,就劳改了。
当然,这还是有了79年《刑法》之后的情况。若是再往前推,到了76年之前,还是文革的时候,你以为那时候的男女关系,就像是《血色浪漫》里那么浪漫么?你把一姑娘的肚子搞大了,有可能就会被直接没收作案工具;如果只是扣上一帽子游街,这已经算是祖上阴德不浅的了。在很多记录那个年代的纪实文学作品里,因为“私下处对象”,大了肚子然后受不了各种压力而跳河的姑娘,不在少数。
我听到朱峻轩这么问我,心里的猜测更加明确了些,连忙答道:“当然允许,现在提倡自由恋爱,早就不管了。大叔,你……你这么问,难道你文革之前就来这个地方了?”
朱峻轩似乎在回忆往事似的,沉默了一会儿,道:“七五年。”
我倒抽一口凉气,道:“大叔,文化大革命七六年结束的。”
他听了这话,又是一阵沉默。这话说出口,我便后悔,接着道:“大叔,你也不必难过。在那个年代,谁也不知道文化大革命什么时候会结束。大叔,你是不是和飞娜的妈妈认识之后……”
朱峻轩叹了口气,道:“没错。这件事,我本不想对任何人提起。刚才听你说起对那个看起来已经死了的姑娘,感情很深,让我也想起了一些过去的事。”
我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叔,是什么事,能说说吗?”
朱峻轩慢慢地道:“我早先在部队里的时候,在上面的那个岛上驻防演练过,那时候才十七岁。七三年驻防点撤销,我跟着部队返乡,七五年认识了飞娜的娘,她太美了,人也很聪明,很上进。我第一眼见她,就喜欢了她。但是她爷爷早年闯过关东,在军阀家里当下人,攒了点钱,寄回家里,家里就买了点地。但是后来却被批成了富农,划成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天天被批斗。飞娜的娘那时候才二十岁,喜欢读古书,但因为这个,也被说成是走自由主义路线的坏分子,一直被人欺负得抬不起头来。有次被红卫兵抓住批斗,头发都要揪下来了,我正好去她爷爷的牛棚里找她,看到这样,把那几个家伙一顿打,然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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