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两天他和埃米纳姆在酒吧里聊了一次,埃米纳姆看过《Lighters》之后,大加赞赏,答应跟他合作,并担任这首说唱歌曲的制作人。
“emm,林克,我要向你道歉,我可能大概不能跟你合作了。”
电话那端,埃米纳姆迟疑着说道,完全不像一个每秒能说五个单词的快嘴歌手。
“哦?为什么?”
“我最近也在制作新专辑,没时间法克,不找借口了,林克,你知道的,我和坎耶、里尔他们都是朋友,有人说你跨行做说唱歌手,是故意挑衅坎耶他们,所以我不太方便跟你合作。”
埃米纳姆说道。
“我并没有那个意思,另外上次我和坎耶说过这件事,他表示不会干涉我们的合作。”
“我知道,但是.抱歉,还是不方便。”
“好吧,我明白了。”
林克耸耸肩膀,正要挂电话,埃米纳姆说有一个人很适合担任这首歌的制作人,那人不是东岸说唱团伙中的人,但是非常有才华,问他想不想认识一下。
林克原本没什么兴趣,只是听到那人叫布鲁诺·马尔斯时,他犹豫了。
布鲁诺·马尔斯就是火星哥,一个创作型歌手、天才制作人,拿到过十多座格莱美奖,在公告牌上有九首冠军歌曲,那首《Uptown Funk》更是让他火遍全球,成为世界乐坛顶流歌手。
而且火星哥也是《Lighters》的原唱之一,找他合作似乎也不错。
林克向埃米纳姆道谢,表示想认识一下火星哥。
“怎么了?”
泰勒从琴房出来问道。
“没事,我们继续练琴。”
“别骗我了,你看着并不开心,快点说!”
泰勒眨着漂亮的狐狸眼,静静地盯着他。
林克耸耸肩膀,简单地讲了一下埃米纳姆反悔的事。
那天为了劝说埃米纳姆合作,他在酒吧里展示了一把飞镖技术,还跟对方喝了一杯酒,结果对方失约了,这让他很失望。
不过埃米纳姆又介绍了火星哥,算是将功补过。
“他们怎么能这样,说好了和解,又在背地里针对你。”
泰勒冷着脸,很不忿地说道。
“没关系,他们针对我,说明他们重视我,也说明我很厉害。”
“是的,你最厉害,那你就想办法打败他们,别让他们太得意。”
“听你的。”
林克搂着泰勒的肩膀,继续回琴房练习。
——
“法克!我最讨厌失信的人。现在你们满意了吗?”
布鲁克林区,一处音乐俱乐部里,埃米纳姆丢下手机,一脸不爽地骂道。
“阿姆,你误会我们了,我们并没有要你拒绝林克,我们只是觉得林克不是个好的合作对象,劝你谨慎一点。”
50美分拿着话筒喊道。
“是的,林克根本不会说唱,你跟他合作,完全是在浪费时间。”
T.I.手臂搭着埃米纳姆说道。
埃米纳姆摇摇头,之前听说林克和坎耶几人达成和解,在林克提出合作时,他看到歌曲不错,也没有拒绝。
只是他答应合作之后,就能明显感受到圈子里的人在排斥他,还有人说他是叛徒,帮林克对付坎耶、里尔几个。
经过慎重考虑,埃米纳姆选择放弃跟林克合作,因为他是说唱歌手,根在黑人音乐领域,与东岸说唱闹翻并不划算。
“阿姆,喝酒!今天我请客!”
里尔·韦恩放下话筒,顺便打了个电话给坎耶,告诉他埃米纳姆拒绝了林克。
其实最初他们并不在意埃米纳姆和林克合作,林克一个外行人,跑来做说唱音乐,成功的可能性太低。
只是在看过那首说唱歌曲之后,他们发现它的词曲都非常棒。
如果林克和埃米纳姆合作,这首歌有很大机会能闯进公告牌单曲榜。
让林克的歌登上单曲榜和说唱歌曲榜,排名还在他们歌曲的前面,相当于在他们脸上踩了一脚。
这种事怎么能让它发生?
他们暗暗给埃米纳姆施加压力,劝他放弃,好在埃米纳姆更重视跟大家的关系,果断拒绝了和林克的合作。
至于布鲁诺·马尔斯,那个棕色皮肤的小子,里尔并不在意。
布鲁诺·马尔斯在06年被签入大西洋唱片,只是他个子矮,形象一般,并不被唱片公司看重,目前一首歌也没有发。
里尔不认为他和林克合作,能比得上埃米纳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