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侍婢在堡内小住几日,不成问题。
听他将所有巨细都安排妥当,汐瑶甚是宽心。
做奴婢就做奴婢吧,这小半年在宫里折腾,早把她的铮铮傲骨打磨成一副趋炎附势的软骨头,颜莫歌扮女人都能扮得怡然自得,她做一回他的侍婢又何妨?
这塔丹城极大,各国来往的商旅众多,整座城都是集市,大小不同,买卖更不同。
大街小巷全是做早市生意的,马车行起来十分缓慢,汐瑶得此机会掀起车帘一角,向外看去——
这是她头一回出北长城,而这座城又太特别。
打眼瞧去,满街来自各国的人,高低胖瘦,头发肌肤,连眼珠子的颜色都不同!
街上最多是蒙国人,蒙国乃北境第一大国,蒙人的相貌粗狂,却有种特别的异国风情。
身形高大的乃侉萁族人,几百年前就被灭国,流民四海为家,天性善征战,不少祁国贵族喜欢买几个养在家中,给自己充门面。
这些,汐瑶在京城早就见得不觉新鲜了。
只不过颜莫歌说在奴市十两银子买一个,她真不信!
“城主的父亲乃侉萁人,母亲是祁国人,堡内的侍从也多是在北境身份低等的下下族,有的早被灭国,待会儿入了金堡,你勿要乱说话。”
看到她神色里充满好奇,颜莫歌忍不住提醒道。
在祁国有门第高低之分,而出了北长城,北境外弱肉强食,自己的国家兵强马壮,喘气都要蛮横些。
若身为小国之民,抑或者亡国之奴,即便是自由身,也只会被人看得低贱无比。
难得听到他语色严谨的说话,汐瑶回头来,见那娉婷‘女子’坐姿平稳端正,面容当中那抹总是含着的促狭消失不见,沉沉的眸色多了丝忧虑。
好像有哪里不同了?
先出发那两日,她心里亦会不安,可也知道,颜莫歌虽恶劣,但心地不坏,不会有心真的要害她。
不过真到了关键的时候就说不定了,她信他,最多信一半,否则也不会叫他吃那粒毒药证明。
他利用她来激怒祁云澈,她又何尝不是利用他想与哥哥有交集的心情?
说起来还真真是有些奇怪呢
“你怕我有事?”略作思索,汐瑶不确定的问。
“不。”他干脆“你太笨了,本公子怕被你拖累。”
口是心非!
汐瑶心里道,自他答应帮她,他就已经被拖累上了。
金堡建在塔丹城最南端,背靠一座褐色石山,有部分直接嵌入,与山连成一体。
下车时,汐瑶一眼望去,便觉得真是个造地宫的奇巧之地,难怪张家会借此来藏真人的金身。
一想城主从未露面,又与张家有所勾结,定不是善类,方才颜莫歌更没有多过多提醒,她只能谨慎行事。
才想罢,身后车中一道轻柔的斥责声响起“阿笨,愣着做什么?过来扶本小姐下车。”
阿笨?
阿笨?!
汐瑶回头,怀疑的看向车里那娇艳动人的女子,瞳孔里都要喷出火来!
正逢堡内的侍从迎过来,走在当先的耳尖听到这一句,开了口笑道“主人派小奴来迎颜小姐,这是颜小姐新收的侍婢吗?看起来不笨啊”听这语气,显然与‘颜莫情’早就熟识,否则不会随便接了话玩笑。
“你家主人没教过你,欲观人先观心么?再者她带着面纱,脸貌都看不清楚,你是如何看的?”
随着清冷的话语声,车内伸出一只高贵无暇的素手来。
气归气,汐瑶连忙将其扶住,颜家少小姐缓缓下得车来。
罢了,她便站至他身侧的位置,做‘阿笨侍婢’
先开口的那侍从穿着比身后四个人要好一些,应是个管家之类的人物,看起来二十尔尔,长的就是一副奸猾的模样。
得颜莫歌下车来,他将右手捏拳至于心口处施礼,笑着附和道“所以颜小姐也戴着面纱,不让主人看清小姐的心,才会对小姐一往情深。”
浑身散发着清贵冷艳气息的女子微抬臻首“这是自然。”
那侍从也不多话,侧腰抬手做了个恭迎的姿势,道“主人已命人准备好小姐的房间,请小姐先随小奴入堡休息,待正午与小姐一同用食。”
“甚好。”颜莫歌将女人扮得似模似样。
抬步前,他忽然又顿下身形,移眸看了旁边的汐瑶一眼,见她低垂的小脸盈着火,两层轻纱都挡不住,一道恶念随即而起。
“对了,这个阿笨与本小姐住一起,她脑子有些不好使,蠢钝拙笨,本小姐要时时盯着才可。”
说时他光华流转的眼眸尽是厌恶,汐瑶却因为‘蠢钝拙笨’四个字,气得连他道要住在一起是何意思都没顾得上多想。
“既是如此”那侍从听了,也望着汐瑶思索起来“小姐已到塔丹,不如容小奴挑几个贴心的奴隶来伺候小姐?”
至于这个又笨又拙的,此地可是奴隶城,不同别处,主子那么看不惯身边伺候的,卖掉多省事?
“不必了。”颜莫歌话音里都透着骨子说不出的懒意“她乃家奴,胜在老实,本小姐不能将她至于不顾。”
说着他又抬起手来,轻飘飘的眼神递过去,示意汐瑶来扶自己。
那人儿急火攻心,暗自发抖,一时反映不及,颜莫歌受用得不得了,当即再笑道“阿笨啊阿笨,金堡乃塔丹城主居所,你莫要在此丢了我颜家的面子,否则我就将你卖出去,嗯或者,将你许给塔丹城最丑的奴隶!”
汐瑶连忙装出受惊吓的模样,按捺着接住他的玉手,低头磕巴“小姐奴婢不会的”
掐死他的心都有了!
东都。
不过四日,正是第一场围猎收网时。
幽寂茂密的深林上空,不时传出一阵阵兽鸣,当中马蹄飞踏,皇族最好的猎手纷纷发出特别的声音,以此为讯,相互传递。
网,越来越小。
刺眼的耀阳被参天高木挡在山林之外,山林中,与世隔绝的寂灭和潮冷。
一只成年的黑色猎豹正卧在丈高的树干上打盹儿,若不仔细看,委实难将它察觉。
它似深夜才将捕食,刚饱餐了一顿,任由几许光线洒在它纯黑富有光泽的皮毛上,懒洋洋的,更一动不动。
蓦地,羽箭破空,咻声从它侧面而来,在它敏锐抬头的同时,那箭已然穿破它的颈项!
‘砰’的一声,黑色的豹子沉沉落地,藏在近处的几人连忙夺身而出,拉网将它包困其中。
只中了一箭,豹子还没死透,虽颈上流着血,却还死死挣扎。
这是本能,人有,凶猛的兽亦是有。
方世林叹着云王箭术精妙,回首看去,两个男子骑在马上,并肩而立,放佛在说话?
自围猎的头一日,云王折回忘忧山一趟,再返回之后,不止是他,就是世子都显得忧心忡忡,不知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中护军大人!”前方查探的侍卫断了他的神思,遂将两团黑漆漆的东西送到他眼前“刚在树上抓来的两只小豹子!”
方世林一怔,眼前果真得两只黑色的小猫儿,正冲自己张牙舞爪,而他却忽然变了个脸色,倒显得有些不知所措了。
远处,祁云澈和冷绯玉正好见到他怔愣的模样,不由笑了起来。
这便是狩猎的乐趣所在,有时不但能一箭中了目标,还有额外的收获。
“大的剥皮献给皇上,留下小的,待汐瑶回来后送她,七爷觉得如何?”冷绯玉提议道。
祁云澈眯眼盯住那两只已经被方世林抱在怀里的豹子,片刻淡声“与她?”
那性子本就够烈了,若让她将两只豹子养大还了得?况且
心思未定,冷绯玉再问“七爷,你不担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