盅茶,旁边有一大束玫瑰,淡淡的粉红色,花瓣上有锯齿边,条线细致,这种玫瑰出奇地美丽。
志成走上前,脸上早已挤出客套谦恭的笑容,正想鞠躬之际,就看见小姐的脸。
小姐抬起头来,眼睛明亮地闪动着亲切的光芒,嘴唇似笑非笑。她的头发梳得整齐,坐姿随意却优雅,身上穿着米白色旗袍,暗闪着隐藏的玫瑰纹,领上与襟上是白色蕾丝,在左边襟的位置,插上两朵浅紫色玫瑰,一大一小。
小姐的笑容绽放,就如一朵玫瑰,她说:“花王冒充小姐啊。”
然后她笑了出来,果然,玫瑰绽放了。
志成的脸瞬间红起来,他猜不到。
小姐说:“你不是想说我昨天更好看吧!”
志成在心中真的哼了一句:“其实是昨天那个比较”但他当然不可能这样说。
她指一指旁边的座椅:“坐吧。”
志成坐下来,他还未曾说过一句话。
小姐说:“你答应过我会与我说话。”
志成期期艾艾:“我不知道你就是”
“所以不肯和我说话了?”小姐问“你有阶级歧视。”
志成不好意思地笑。
然后小姐说:“你就当陪陪我,很少人陪我说话的,玫瑰又不懂得回答我。”她轻轻抚摩茶几上的玫瑰。
志成问:“这又是什么品种?”
小姐高兴地回头看他“annapavlova。”
“很美。”志成赞赏。
“是的。”小姐很高兴,她自我介绍:“我是蓝小玫,叫我小玫好了。”
志成说:“我是李志成。”
然后小姐伸手出来。
志成看见,愕然了半秒,才懂得把手伸出来,与小姐的手一握,小姐的手前后只伸出来五秒,但志成会在以后的日子记起,小姐的手有多漂亮。
小姐,真是很漂亮。
志成的心情很紧张,但觉全身肌肉在萎缩。
小姐怔怔地看了他数秒,继而又把她脸上的微笑再勾得大一点,她想他放松。
志成清了清喉咙,正努力不要让自己失仪,他开始找话题:“花园”
小姐礼貌地等待他说下去。
“源自上古时代”志成开始说出他对花园的知识“在上古时代已灭亡的巴比伦帝国中,相传是世上最美的空中花园,尼布甲尼撒二世为了不想他波斯籍的妻子受思乡之苦,因而建造这所平台层层草木扶疏的花园。花园代表天堂般玩赏乐园的理想。”
小姐很愕然,因从来未有听闻过,她的反应是:“啊呀还有呢?”
志成说:“希腊人发明了神圣树林的概念,花园是献给神的,而神祇也有他的花园。譬如宇宙大神宙斯的正室希拉,就拥有诞生金苹果的花园。”
小姐摇头,感叹着:“太神奇太好听了,说下去吧!”
志成得到鼓舞,开始显得有自信:“意大利人的花园,是百花混合的,中世纪时代,他们流行一种幽闭花园,花草混合一片,没有分设小径,也没有后来欧洲流行的几何图形花圃。”
“你听过秘密花园吗?它就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娇小天地,通常在大花园又或是大园地大建筑物的隐蔽角落,绿意盎然,宁静又迷人,十分浪漫。”
小姐又再“啊”了一声,然后说:“我知道法国宏伟的皇宫花园”
志成就告诉她:“法国式花园是平衡的艺术品,像刺绣一样,有严格的规律,规模庞大,着重古典的平衡。花园变成建筑物的延伸,方圆数公里都是结构严紧的几何图案。”
小姐说:“我还是喜欢小型的花园,像画家莫奈的荷花池。”然后,小姐便没说话,只瞪着他,感到不可思议。
后来,也们又谈了片刻,小姐提议到她的玫瑰园走走,因为晚霞将至,一定会十分漂亮。
两人走着,志成跟在小姐身后,小姐的感受有点陌生。原本,她只认为这裁缝可让她消磨时间,她猜不到,他竟然拥有让她敬佩的知识。太奇怪了,于是,倒是她变得不好意思。
走在玫瑰园中,她说:“你说我的花园是哪一类呢?”
志成说:“是个人主义的花园。”
“啊!”小姐又发出这个单音。个人主义。
晚霞来了,天际是橙红色的,是一亿朵玫瑰的汁液调和而成般美艳。小姐满足地望着天际,她有非常秀雅的侧脸线条。
志成想起一回事,他箱子内的玫瑰。最后他还是把箱子打开,拿出那一束已倦怠的玫瑰。
小姐看见了,脸上流露着喜悦。
志成说:“未来这里之前,我买来送给”
小姐抢着说:“花王。”
她接过了花,志成傻笑。
“谢谢。”她凑近花中央“很香。”
晚霞渐暗哑,夜幕快要垂下,小姐把他送走。这一次,裁缝又没有替小姐量身。
坐在接送的房车中,志成的脑袋变成真空,今日,实在太刺激。
本来,他有心追求一个花王,可是,却碰上小姐。他已没再想“追求”这回事,只是,心情,仍然悸动。那半小时的车程,正好舒缓刚才他说过的每一句话的紧张。
小姐的姿态神情仍在他的脑海中荡漾。入夜了,他仍然感到难以置信。
回家后,他就发呆,饭也没吃。
那个人由大门大模大样地走进来,动静似是刚回家的家庭成员。
志成望着他开门关门的模样,那种潇洒俐落,与自己那么不相同。在这一刻,他但愿他真的是他。
假如自己是这个人的话,就能确保不会在小姐面前出丑。
志成很想很想百分百像他一样。
主人看透了他劣等次货的心意。志成的目光中流露着恳求的神色。
主人挂起胜利的笑容:“想模仿我?”
志成说:“她是千金小姐。”
主人侧起头,目光嘲弄又轻佻:“高攀不起人家哩!”
志成否认:“我已没有追求之意。”说罢,又觉得自己很可笑“我只想别失礼人前。”
“啊!”主人恍然大悟,点点头“你又真是次一等。”
志成不得不承认,也无从辩驳;是真相,只好任由他揶揄下去。
“来吧!”主人弯身,勾了勾手指,像逗弄小孩那样。志成讨厌他这姿势,却又不得不随他站起来。他不是害怕他,在这一刻,他倒想听他的话。
他俩面对面。究竟,谁是真人,谁才是镜子?
主人说:“跟我的表情做。”
主人流露着自信而端正光明的表情,那是头微仰的,嘴唇紧紧合上,目光内暗暗闪着光芒。
说:“我”
“我”志成跟着说。
主人纠正他:“声线雄厚一点,调低一点,要充满男性魅力。”
“我”志成又说。
主人说:“加上刚才的表情。”
主人在志成跟前显出尊严的气派。
“忘记你只是个裁缝仔。”
志成尝试着,但剎那间,又放不下身分。
主人说:“就当你是我。”
志成望进主人的眼睛,这个人,有多么具魅力的眼神。
充满张力、复杂、深不可测。
这就是男人的魅力。
坚定的,强势的,叫人屈服的。
斑高在上,无惧,能操控一切。
是的,就变成他。
只有变成他,才能与她匹配。
从今,不再是一个裁缝,他要变成一个她景仰的男人。
志成深深吸了一口气,把眼神集中。
他看见,跟前的男人在微笑。
他也下意识地跟着做。
从今以后,就甘心情愿,名正言顺地模仿他。
下了这决心,就一切放心。
主人忽然侧起脸,神情高傲,把肩膊移向前方,向前踏了一步。志成明白了,他在教他身体语言。
自此,主人与他都没再说话,他细心留意主人的每个姿势,他要学到十足。
主人昂然阔步,继而单手插袋。后来又转身,低头沉思。
志成依样昂然阔步,又单手插袋,转身,沉思。
主人伸开双臂,头一侧,自转了一圈,脸上有自豪而愉快的神色。
志成也伸开双臂,头一侧,模仿着那种潇洒的自转,神情亦开朗而自豪。
主人伸出左手,头往后仰。
志成伸出左手,头也往后仰。
主人的左手打着拍子,姆指与中指发出富节奏感的节拍。
志成的左手亦能做出同样的动作。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
主人仰脸而笑,露出富线条美的下颚。
志成仰脸而笑,他的下颚线条同样美。
然后,主人再笑。
同一时候,他也笑。
两把笑声重叠,节奏一样。
主人双手一拍,洒脱地走前。也同一时候,志成做出相同的动作。
已经不再一先一后了,他们其中一人是面镜子,他们的动作已融合起来,相同而一致。
一同举手一同提脚,一同笑,眼眉一同扬起。不用望着对方,已动静姿态一致。
他与他已十分相似;似他,他便有信心。
若有一秒不似他,也觉心余力绌。
他就是他的力量,他的依靠,他的光荣,以及他的宗教。
那个夜,屋子里有如出一彻的两个男人,像表演舞蹈那样,做着同一套细节。
像刚刚出生般,他尽情吸收尽他的一切。
似他,似他,似他。
这是多么漫长又美妙的一夜啊。志成但觉他已重生。
棒了一天,大宅的房车又来接他去见小姐。志成的神态已经不一样。
他穿得光鲜,簇新的恤衫和西裤,他已不似一个裁缝,倒像一名公子。
当他在偏厅等待工人领他到三楼时,他是站着的,双手反扣在背后,悠然自得。
他不再谦恭,不再似个小人物。
他已不再是自己,他已是他。
勇气就由此而来。他已是个男人。
堡人把他带到小姐跟前,这次小姐是站着迎接他。小姐穿粉红色绢面旗袍,没有印花,领子与手袖的捆边则是深红色,她的襟上,照样插着玫瑰,今天是三朵,血一般地红。
他走到小姐跟前才释放出一个微笑,而且那微笑持久。
小姐看着,不知怎地,就面红了。
他看见她脸上的暗红,他有种成功感,知道自己做得对。
“小姐。”他朝她点头。
小姐吸了一口气,对他说:“今天,”她再吸一口气。“轮到我向你讲解。”她笑。
志成皱眉,流露着疑惑的神情。
小姐走到唱机旁:“告诉你,我喜欢的音乐。”她放下了唱针。
志成恍然大悟,这表情,彷如那个他上了身。
唱片转出小喇叭的旋律,后来又来了伸缩喇叭、色士风和其它木管乐器。
小姐说:“dukeellington哩,由二十年代一直称霸爵士乐坛,现在我们正走向六十年代,他在爵士乐的世界中,地位仍然超然。”
志成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他不会再像个小学生,而只会用情深的眼神,诱惑地望着她。
小姐有点不自然,她笑了笑,说下去:“dukeellington,著名的是他作为乐队领班的身分,他总能巧妙地制造出如刺绣品那样调和的音乐。”
志成忽然勾出一个微笑,小姐看得瞪着眼,但仍然镇定,继续说:“只要你曾听过他的一些作品,就会一直喜爱他。”
志成的笑容更加迷人,他已站得与她接近身贴身。
小姐不知怎算好,她垂下眼,又抬起来,唱片转出如夜里猫咪叫那般的缠绵喇叭声。她找着该说的话:“这是moodindigo,他其中一首最著名的作品。”
就这样,灵感到。志成一手抱着她的腰,一手拖着她的手,带她旋转起舞。
冷不防他有此举动,她的脸又涨红。抬眼偷看他,他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她。
她觉得自己的心正狂跳。很可怕很可怕。
他抱着她轻轻转了一圈,温柔地,曼妙地,情深地。他感受到她纤巧柔软的身体,近距离才领会到的香气,他知道什么是感动。她垂下的脸上,眉毛是那么纤细,像是刺绣在她脸上般巧夺天工。
这一刻,他抱着的是全世界。
然后,他也合上眼,他把脸微微仰起,一生人,只生存这一刻,也足愿。
他爱上了她。
无人言语,只有那如猫叫的奇异音乐。
这首歌很短,当一首轻快的歌响起来时,她便挣扎走开,腆地笑了笑“快歌。”她呢喃,不自然地拨弄秀发。
她抬眼,看见他那双剑眉星目中,有一千种信号。
忽然,房间外有工人的声音:“小姐,太太回来了。”
她这才惊魂稍定,她对志成笑了笑,说:“我送你下去。”她擦过他身边,冷不防全身就如触电,只好停步下来,回头望向他。
本来,她想问:“你究竟是谁呢?”
是谁,叫她有那陌生的悸动?
呼
但说出来,是这一句:“我们又没有量身了。”
然后,匆匆回头,急步向前走。
志成跟着她。他俩一直往下走,没有说话。在地下的大厅中,志成看见一个高贵的中年妇人和年约三十岁的胖胖男人,那男人穿着名贵的西服,架眼镜,笑容灿烂地迎向小姐。
“小玫。”高贵的妇人是小玫的母亲,大宅的蓝太太“高先生来与你喝下午茶。”
小姐笑了笑,蓝太太则朝志成望去,于是小姐说:“是裁缝师傅。”她这样说。
接着,小姐坐在大沙发,是工人把志成领走。小姐没向他望一眼。
志成不得不如梦初醒。对,他始终是裁缝师傅,她始终是小姐。
房车把他送下山。他看着自己的一双手,曾经抱过她又牵过她。在这一刻,他的心才知道乱。
无论如何,也是开始了。
小姐心不在焉地与高先生喝下午茶,她听见母亲说,星期六她们一家人会与高先生到郊外看跑马。
她应了一声,继续心不在焉。
她也是开始了。
她的病症是这样的,她伏在三楼的唱机旁,冒着汗,任由太阳曝晒也不坐起来,重复又重复,播着同一首moodindigo。
汗湿透她的背,浅色旗袍贴着她的身体,性感无双。
她崇拜浪漫酷爱浪漫,她知道最浪漫是跟他私奔。
私奔。
可是,他是一个裁缝!
她的表情变了,有那愤恨。
变得完全不可能。
太阳照样曝晒下去,连胸膛也渗汗了。
插着的是一种血红色的玫瑰,名字就叫做love。
轰轰烈烈,激荡神驰,所向披靡。
那叫做ài情。
她觉得她快要死了。
“噢哗救救我。”她低声地叫着,太阳把她的鼻子晒红了。
她满脑子都是这个男人,爱情的玫瑰盛开得很香艳。
与那位高先生看过跑马后,小姐的心更是想念着那个人,他英俊、浪漫、性感,而且,叫她意外。
她想他,她想要他。
马匹与自己有什么关系?拉头马有多兴奋?统统都不过尔尔。高先生很开心又很紧张,母亲说,他有一个马场,她知道,她将要嫁给他。
小姐并不抗拒嫁给高先生那种男人,他保障了她的生活无忧,这种婚姻,是合衬的。然而,她也想要爱情。爱情爱情爱情,由一个英俊的裁缝手中,珍而重之地握着,热情激荡地,正一点一滴送给她。
不过分吧,未结婚的女人,偷偷享受着一段没结果的爱情。
那个周末后,她又叫他上来,她想念他想得很着急。
那天下午,她斜斜地躺在一张粉红色的贵妃椅上,她穿着忌廉色的麻质料子旗袍,外层的料子是通花的,是从法国运来的布料,穿在身上便有法国风味:矜贵,却又野性。
她甚至没有站起来与他打招呼,一直都侧卧在贵妃椅上,拨弄着一把西班牙的折扇。
眼神有热炽的渴望,芬芳有如玫瑰。
她感受到一股淫荡。
她拍了拍腰前的位置,他便坐下来,与她坐在同一张椅之上。很亲密了。
她溜了溜眼珠,含笑,说:“今天说什么才好?”
志成早有准备:“玫瑰的故事。”
她首肯,她批准。
志成便望着她的眼睛,告诉她:“希腊神话中,天地初开之时,玫瑰是白色的,因为爱神aphrodite赤足奔跑过玫瑰花田,足踝被刺伤了,血淌在玫瑰的花瓣上,玫瑰嗜了血,玫瑰才变成红色。”
他的眼睛锁着了她的,她离不开。她只好深深地吸一口气,心跳得很厉害。这个男人的眼神,如一团火。
要败阵了。
她惧怕,是故只好动一动。她拍了扇子,又再溜了溜眼睛,故意自然地微笑,她问:“关于我的故事,有更动听的吗?”
她放松,他也跟着放松,他说:“白玫瑰是静默之神,把一朵白玫瑰插在身上,你告诉别人秘密,听秘密的人便不会把秘密传扬开去。”
她闪亮着眼睛,笑说:“秘密”然后是一连串笑声。心中有了点共鸣,她说:“那么我要插一枝白玫瑰。”
志成却响应:“我们有秘密吗?”
他的眼神深邃又神秘,而且诱惑。
她又惊恐了,眼神闪动不定。是的,那该是个怎样的秘密?他俩什么也没做过,会有什么见不得人之事?
没有啊没有啊然后,当她把目光安定下来,朝他的眼睛而看之后,真相又显得太过坦白了。那欲望,就是一个秘密。
他的脸凑得那么近,他的眼神,是世上最深沉迷人的。而爱情,就如玫瑰制造出来的旋涡,在一层又一层花瓣中,把她卷进去。红色的、温柔的、美丽的、芳香的、甜美的、激烈的而又哀伤的。
是不是,将要有一个吻?
她深呼吸,她想低低的叫喊。
然后,他的眼神下降了,下降得很慢很慢,如同随夜幕而降下的天使。时间,却只是下午的三时,她却已看不见日光。
不知怎算好,惟有合上眼。他的唇就落在她的唇上,是一种压力。原来,接吻就是这回事。
温暖地包围在一种缠绵之中。
然后,她想要更多。
然后,她就哀伤。
得到了这种感受,下一秒,她就伤心了。
还是那种很重很重的伤心,她的眼角凝住涌上心头的泪。
她的脸一侧,就脱离了他的吻。强忍着,不要泪流下。
不敢望他,她垂下眼说:“千金小姐不会嫁给穷小子。”
顷刻,无人言语。
一句话,封锁了他与她。
她的头一直垂下,没有再抬起来。而他,望着她的侧脸,静默着。
他听见的是一道命令。
马上就明白了。
他一直望着她,他站起来,离开了她,但仍然望着她。他没说再见,转头就走,他太明白了,这是一种必然的事。
他与她,只能如此。
他走了。当她知道他走了,她就哭出来。哭呀哭,饮泣,不作声。眼泪毁了妆容,毁了原本渴望做点坏事的心情。
原来不是如意算盘那样。要在婚姻之外要一段爱情,是心余力绌的。
只开始了一点点,就已经很痛苦。
爱情的美,连带着那爱情的痛苦。
爱情,就是玫瑰。
她一直地哭,哭到满意了,饱满了才不哭。当脸孔肿起来之后,胃部也差不多哭得要反了。
她已决定,她与他到此为止。那一句说话,也是她说给自己听的一道命令。
是的,千金小姐与穷小子,都不合理。感叹是那么长长的一声,她失恋了。
而他,也一样啊,他用手掩着一张脸,垂下来,他很沮丧,男人因金钱而失掉爱情,男人很沮丧。
都说,自己是这阶层的人就是这阶层,他一直只在高攀。
他痛苦地摇着头。然后,反思的意欲来了。他一生人都在高攀。
斑攀着与那个人的友谊,高攀着一个女人的爱情。
统统都不配衬。
从来,他都卑微。
是彻头彻尾的下人。学问,改变不了;态度,也改变不了;努力,亦无补于事。
他是低贱的,用任何方法也攀不起。
很大很大的打击。命运,有着太多太多的主人,争相来压着他。
那摇头的姿势持续,而痛苦,也同样。
那夜,主人来了,他在他面前崩溃地哭起来,他没有说话,太伤心,就连倾诉也做不到。
男人的眼泪中,有那说不出口的一句:“就算我再似你,也不是你。”
无助、苦困、迫不得已。
主人没说话,脸上有一股令他陌生的严肃。他大惑不解,想问原因,但太伤心了,他最后只能继续伤心,没有心力去了解别的事。
伤心,是一个世界。封闭了的世界。
主人望着他哭,他就尽情地哭。主人的脸孔,真的很严肃很严肃。
就这样,志成与他深爱的小姐没见面一个月。
他治疗着失意的打击,而他的小姐则筹备着终身大事。高先生要往德国工作半年,他希望临行前与小姐订婚。她没异议,因此,便赶制订婚的服饰。
尝试了两个裁缝也不满意,她打算试第三个。虽然志成仍未替她造过旗袍,她依然觉得他会造得好。
也对自己说了,不要就不要,都没有可能要。才不要怕看见他。
不用怕不用怕。只是造旗袍。她好好地,一遍一遍说服自己。
她又请他来了,他一如从前,一叫就来。从来不拒绝她。
他想见她,也以为会相安无事。上一次,她已经说得再清楚不过,任何男人,也会知难而退。
见面之前,他们各有自己的解释。
这一次,她把一个工人留在附近,她想正正经经量身。
志成坐下来等,她由一间房步出来,表情冷冷,横眉一扫,就是大户小姐面对小裁缝时最平常的态度。她叫自己继续冷下去,这就对了。根本,由一开始就该如此,原本,是她常常主动找他来说话谈心,自作孽。
她看着他,没有与她打招呼,上一刻,她本在他跟前,然后一转身,下一刻便背着他。
她张开手,不发一言。
他替她量度肩膊的阔度,脖子的长度,然后是身长。
他问:“请问小姐的旗袍要求什么长度?”
她说:“一长一短,长的那件到足踝,短的贴近膝盖。”
他照着做,她感应到他的指头触碰到她膝盖背后的位置,她的小腿就有点发软,酥酥的软。
她害怕这反应,因此故意说:“手工好的话,婚宴上的旗袍也交由你造。”
他的心伤了,没有回话,继续他的工作。他的表情也是冷冷的。
他站起来,轻轻说:“小姐,请把双臂张开一点。”
她照做了。
他替她量了上围,软尺轻触她的胸脯,他有点紧张,记下了数字。
然后,他又替她量了腰围,她的腰很幼小。
最后是臀部,她有完美的数字。
本来,志成对于他的小姐心存一些愤慨,但在完成这些量度后,愤慨又不在了。量完了,他就要走,他发觉自己有点不舍得。
上一回,才吻过她。一切,就彷如隔世了吗?
究竟有没有吻过
他凝视她的背影,有点迷蒙。
她仍然背着他,她看不见那双凝视的眼睛。
她把双臂放下,也知道可以走了,前面就是她的房间,只要直走过去便能离开他。
但她又不想走。忽然,有点惆怅。
也决定另嫁他人了,该可以放心说说话吧。
只不过,说几句。
于是,她转身,面向他。
四目相投。他的眼神有着问号,他没有预料她肯转身,肯望向他。
他总是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一个,是她首先笑,他就跟着笑了。两人尽在不言中。
他问:“婚期在何时?”
她答:“半年后他由德国回来时,所以赶着下星期先订婚。”
他点点头,想说祝福话但又说不出口。
她说:“知道你手工好。”
他勉强地笑笑,她看到,觉得他很傻,而自己又傻。
她说:“衣料在楼下,待会有人会拿给你。粉红色的蕾丝面料,意大利出品,非常精细。我打算梳髻,配玫瑰,有一种很纯真的粉红色玫瑰,叫silverjubilee,银禧哩,如果我找到,就用。”
一口气说过话,她就深深呼吸,觉得好过一点。然后,又自言自语:“不过都不知道,会不会有银婚的一天。”
他望着她。
她微笑,显得有点僵硬:“你知道,不相爱的人。”
说过后,她的表情就木然了,直望进他的眼睛内,眼也不眨。
他仍然望着她,又想说点什么,但是又再说不出口。半晌,她望得他太久,心一酸,涌出眼泪来。
终于,忍不住了。
早知,不转身来不就平安大吉吗?看他看不了多少眼,麻烦又来了。只要不去看一个人,就会无事,看着一个人,结局只有心念打转。
多么多么不想失去他。
他踏前去,没任何考虑,就拥她入怀,不远处,有一个工人在抹这抹那,愕然地看了他们一眼。
他心痛,抱得她更紧。
呜咽的声音中,她说:“美女不一定嫁丑八怪。”
自己说完,自己笑。
他听到,他也笑。
然后,他松开他的怀抱,两人对望,继而大笑。
这一句,成为了最新的命令。他又再为她的说话而废寝忘餐。
她想他得到她,他就要得到。
如今问题,只是钱,他就想起他,他知道他会办得到。
志成说:“给我富有,让我可以娶她。”
主人便说:“我给你富有,你给我什么?”
志成说:“我永远对你忠心。”
主人笑起来:“我没有想过你可以不忠心,这根本不是你的选择。”
志成问:“我可以给你什么?”
主人说:“这样吧,你给我恐惧。”
志成望着他。
主人续说:“我享受你惧怕我。”
志成问:“是因为我以往对你不够礼貌?”
主人便说:“也不一定。只因为,我最喜欢看见你的恐惧。”
志成与主人互望,良久,也说不出另一句。他明白,这会有多恐怖,他将在他跟前翻不了身。
一直渴望与他平手,一直不甘屈膝,他明知他比自己优胜,他也有那竞争的动力,说不定,明天就反败为胜。
现在,他要他永远惧怕他,他就只能变成一生一世的输家。
已经不只是仰慕、崇拜、景仰的心情,已经不只是比不上。那是恐惧,最深层、最抵抗不了的感受,把一个人永恒判死。
永永远远,看见我,你也会抖震。
志成屏息静气。
主人有君子风度翩翩一样的微笑:“你们会恩爱非常。”
志成微微张口,他在诱惑他。
“而你永远健康英俊,我要你似我,在盛年之后不会老去。”主人说。
志成问:“她呢?”
主人告诉他:“她是幸福的寻常女人,她会有生老病死和丰厚的爱情。”
志成觉得公平。那时候,他才没想到很多年后的事情。
主人说:“我给你一门生意,你为我经营一家当铺,我保证你荣华富贵,你与她,会生活得像人上人。”
志成听着,觉得惬意。
主人说:“你是当铺老板,我让你做那世界的主人。”
志成微笑了,他喜欢他这答允。
主人说:“我再赠你一项能力,从此你有看透人心与催眠别人的才能,我让你面对客人时得心应手。”
志成觉得实在太慷慨了,他想不到不答应的理由。
主人便说:“那么,可以吧!”
志成答应:“成交。”
主人仰头狂笑片刻,然后说:“你看,我对你多好!”接着他把手放到志成的肩膊上摇晃,力度由轻至重,由缓至急,而且更是两个人一起摇,他摇晃他,他也要承受后果。最后,摇晃的密度太强,像汽车高速飞驰公路那样,只能感受其型,看不见其貌。
当摇晃停止之后,志成慢慢地从摇摇摆摆中站稳,那个人已经不见了。他眩晕着走到镜前,然后他看见,他的脸上有一层光,那光是寻常人家所没有的,那层光,通常只是富有人家、得意之士的脸上才找到。
那是一种好气息,一种贵气。彷佛好运长伴于身。
志成知道,他已不再一样。他答应过他,他会成为人上人。
他由心底快乐起来。
志成拥有了财富,当然就向蓝太太求见。
第一天,他把十匹布送到蓝宅,蓝太太当然不肯收那十匹布。后来下人把布匹一扬,不得了,十匹布都是未裁开的大额纸币,一卷一卷摊开到地上。
他证实了他的富有,就可以当面会面。后来他送蓝宅一个在太平洋的小岛,还有,台湾的其中两个大山头,那里有丰厚的茶叶出产。其它楼房汽车现金当然应有尽有。到最后,蓝太太答应志成与小玫的结合。她说:“我当然为女儿的幸福着想。”
她的女儿的确得到幸福。小姐从此不再是陌生的小姐,志成昵称她小玫,虽然在他心目中,她仍然高高在上。结婚的首五年,只有他们夫妇二人打理当铺,后来蓝太太想转做地产生意,不再做茶叶买卖,小玫把不能转行的伙记收归当铺之下,当铺与茶庄兼营。
而志成,把名字改为公爵,因为,他已是一个新生人。公爵,就是小玫喜欢的爵士乐手的名字。这名字偏邪一些,又高格调一些,他已是堂堂老板,他有他的风格,贵气如一国的贵族。
他们深深爱着对方,每天也痴痴缠缠,他们是世上最恩爱的夫妻。
在婚后的第十年,小玫变成三十五岁的妇人了,而公爵,却从来没有衰老过,他的主人给他不老的容颜,他永远健壮漂亮。
小玫察觉了微露的额纹和略为松弛的肌肤,从这一刻开始,她就感到不安。
鲍爵抱着她,对她说:“不要介意这些无谓之事。”
小玫不能安心:“衰老对女人来说,是世上最需要当心的事。”
鲍爵说:“我看不到你年华上的蜕变。”
小玫望着他,然后她就自卑了。他光采如昔,英俊不变,他的青春健壮教她低下头去。
她幽幽地说:“我怕我面对不了你。”
鲍爵一点也不觉得她老,真的,他一点也看不到。他能看见的,只是那年月不衰的爱情,爱她爱她爱她。
在这忧虑之后,公爵开始在背上刺上玫瑰,每天刺上一朵,足足刺了三年。那段日子,当他把他那性感磅礡的身体显露于她跟前时,她就看见他每天为她带来一朵玫瑰,盛放的、娇美的、血脉流动的。
每一朵玫瑰都有生命,刺在他的肌肤上,送给他深爱的她。
“你明白吗?你已经融入了我的血,蚀入我的肉。”他对她说,他的眼神内都是爱情,而那爱情,幽丽无双。
她抚摩着她的礼物,她感受她获赠的刺痛,他为她痛,为她证明了他那永永远远不变更的爱。
他说:“我是长生不老的,我永远不朽,我如宇宙不灭,有生之年,亿亿万万,你都在我的血脉中滚动翻腾,玫瑰伴着我每一个毛孔吸呼盛放。”
他永远都活下去,活在她的玫瑰花田中。
她相信他的感情,相信他永远都爱她。但她同样相信,一天她就会衰老败坏,腐臭变形,如同凋谢后死亡的玫瑰。
她细舔着玫瑰,在激情中意图把玫瑰吞进肚中。刺青的玫瑰会与他长存,而她,并不。
他那么爱她,而她被他爱得,那么那么的忧伤。
主人答应他们相爱,果然,他们就有动人的爱情。
主人要他恐惧,他就莫名的恐惧,他见着他的主人,已不如年少时那样。曾几何时,他对着他,还可以说说笑。
果然,主人一诺千金。那恐惧,是出乎意料的真实。
主人说:“告诉我”
他端正地等待。
主人继续说:“如果我令她明天起便不认识你,那你怎么办?”
他马上乞求了:“不不要”
主人很高兴,他急急忙笑出来:“哈哈哈!哈哈哈!”他手舞足蹈“再求我吧!再求吧!我喜欢看!”
他不敢怠慢:“求你,不要。”
主人问:“你害怕?”
他没回答,那当然了。
主人很满意:“那是我最爱看的。”
他很忧伤,流露着求别人手下留情的卑屈。
主人绽放出一个魅力无双的笑容:“我叫她”
他呢喃:“不要”
“叫她”主人笑得瞇起眼来,如说及梦想般兴奋“叫她失忆,忘了你是谁,记不起你们有多相爱,一切也烟消云散,你像是从来没有在她生命中出现过的一样。”
“不!”他垂头。
主人总结:“你是个陌生人。”
他很害怕,怕得下一秒就能哭出来。
主人侧起脸,朝他垂下脸的角度窥望去,主人要看他惊惶悲苦的神色。主人是为着这种享受而来,主人有品味。
看了一会,主人把头转了转,舒筋活脉,又松了松双手,差不多了,他宣布:“我看够。”
他呼了一口气。
“暂时。”主人双掌合拢,微微鞠躬。
这一天,主人有礼地告辞,临行前教训了他几句:“别以为你是我,你从来就不是。你崇拜我、模仿我是你的事。我渴望的只是你的恐惧,你愈恐惧我便愈喜欢。想我对你好?那你再恐惧点吧!我满意,我享受,你便有好日子过。”
他低着头,他的身与心,都在颤抖。
主人说:“当铺老板,你用你的无畏惧交换了我给你的青春、财富、权力,还有爱情,细心想想,你还是有赚的。”
他悲痛地,冷冷地笑。
主人拍了拍他肩头:“难得我喜欢!”说完又哈哈哈狂笑。
笑完了,就轻轻掴打了他的脸,来回两次,流露着嬉戏般的藐视。
“奴隶,聪敏点吧!”主人说。
然后,他抬头,目光中流露着后悔的神色:“那时候,我不该盼望你。”
主人有点愕然,但不嬲怒。主人点点头,皱了皱眉:“是的。”主人也同意,奴隶就苦笑。
主人朝着他展露夸张的、自信十足的笑容。主人摊摊手,表示:“我也不能帮助你。”
谁能在开始的一秒就能抵抗命运的操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