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男人!
到现在还死不承认,都跟他说她不会生气了,干嘛还不坦承?
洁亚边想边走着,那股怒气还在她胸口里闷烧,他怎样也不肯承认的态度让她不能释怀,想不透他怎会是这样的一个人。
撇开以前的恩怨不说,就慕谦本身的条件和他现在的成就,他可以轻易的掳走任何一个女人的心,她也不想矫情的否认,慕谦是个值得欣赏的男人
的事实,但是,他不肯承认自己所做过的事这一点,她就是无法理解。
她越想越气,气得连暖身运动也没做,就直接下海游泳去了。
坐在躺椅上的慕谦也不好受,他真不知他该提出什么样的证明,来表示自己的清白。他自认自己是个正大光明的君子,不屑去做那些偷偷摸摸的事,更别提是故意要伤害一个女孩子,而去做那么卑劣的行为。
他也知道口说无凭,可那些都是十年前的事了,他上哪去找可以证明他清白的证据?而且,他真的不曾做过那些事,她为什么就是不相信他?
他真那么不值得她信任吗?
慕谦现在也是一肚子火,无从发泄的他也只能坐在原位,让肚子里的那把火闷烧着。高涨的怒焰猛烈地在他体内烧着,他也分不清,他气的是自己得不到她的信任,抑或是自己被她所误解。
那股气一直在他胸怀间凝聚,他是气得连看往洁亚的方向都不肯,一迳看着相反的方向。
几个深呼吸,他要自己别再为这种过往云烟生气,那些都是以前的事了,清者自清,时间会还给他清白的,如果真到那个时候,她就会知道她是真的误会他了。
念头一转,他似乎觉得自己已没那么生气了。
气一消,他想起刚那个让他生气的对象,回头看她消失的方向,却已见不着她的人影。
不可能呀!从这里走到别墅,少说也要五分钟,可是她离开躺椅这儿也不过是两、三分钟的时间,他不可能会连她的背影都没看见啊!
那她人呢?
焦急的情绪取代了之前的气愤,眼光四处梭巡她的身影,他怕她会出了什么意外。
终于,他看见在海水里,随着海浪而在水中匆上匆下的小黑点,那只浮在海面上的手,让他惊觉到洁亚溺水了。
没有多想,他立即往海水的方向奔去,跃进水里,以最快的速度游往洁亚所在的位置。
当洁亚游离海岸线一段距离后,她的脚突然抽筋,这才让她想起在下水前,她忘了做暖身运动,但一切都已经来不及了,她已经溺水了。
她觉得好难过,肺部里的空气快用光了。但是她又吸不到氧气,张开嘴所吸到的都是海水,她根本没有办法呼吸,那种快要窒息的感觉,让他觉得滑就快要死了,当她意识到这一点的同时,死亡的恐惧也笼罩在她的心
不,她还不想死!这样的念头让她死命地挣扎着,但是她却觉得好像有个力量在将她往下拉,而她的身体就渐渐、渐渐地往下沉
正当她要失去意识、放弃再挣扎的时候,一只有力的手臂揽住了她,带名她缓缓往岸边游去。
那只强壮的手臂就好像是救命浮木一般,带给了她一丝可以再生存下去的希望,她努力地踢动腿,跟着他慢慢地游上岸。
一上岸,慕谦立即察看洁亚的情况,幸好她还未丧失意识,看起来一切都还算是安好。
当脚踏实地踏上沙地,洁亚的心也安定了下来,但恐惧并未褪去,还强烈地侵吞着她的心,她没办法控制自己的情绪,哇地一声大哭了起来,并在情绪激动下,用力地抱紧了慕谦,好像只有这么做,才能证明自己还活着的事实。
碰到这种情况,慕谦也慌了手脚,他怎么也想不到她会有这样的反应,只能被动地让她抱着,笨拙地轻拍着她的背,等待她的情绪稳定下来。
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好久、好久
心栖亭:
从垦丁回来已经一个星期了,洁亚却都还没见到慕谦的人,因此,她还没有正式地向他道谢。
就算时间已经过了这么久,她只要一回想起自己溺水,被死神包围的那一刻,她仍会害怕得全身发抖。
可是只要想到在被慕谦救上岸后,自己竟抱着他大哭,她就又会觉得自己真是丢脸丢到家了,这也是她不敢主动和他联络的原因之一。
虽然在经历过那么可怕的灾难后,人难免会有一些失控的表现,但在发生溺水事件的前一刻,她可是还在和他呕气、不和他说话的,哪知到了下一刻,她就抱着人家大哭!
唉她怎么会这么丢人?
不过,于情于礼,她都该亲自谢谢他的,毕竟他救了她一命,要不是他及时发现她溺水,还奋不顾身地救了她的话,她早一命呜呼,不在这个世上了,如果她真的连声谢都没对他说的话,她可是会良心不安的。
除此之外,她也一直思考着,她该用什么样的态度来重新面对他?他都可以不顾自身安危,冒险救她了,她也不该再为那些小事和他生气,应该主动放下身段”和他讲和才是。
可是她该怎么做呢?
她一个人坐在休息室里思考着这个问题,烦恼着要怎么样才能和他讲和。也许是她太专注在这个问题上,让她整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连有人来了,她都还一无所觉。
慕谦一进休息室,看到的就是她这一副呆滞的样子。
“在发什么呆?”他大刺剌地在她身旁的位置坐下来。
她这个呆呆的样子,看起来还挺可爱的!
洁亚被突来的声音给吓到了,猛然回头看向身边的人,在认出来人是慕谦后,她的情绪马上由惊吓换成了不自在。
“嗨!你怎么来了?”她的笑容很僵硬。
她都没有想好要怎么面对他,和他讲和,他就出现在她面前,她的态度当然会不自然,也会显得有些不自在了
“和谭总约好今天要谈点事,所以就来了。”相较于洁亚,慕谦的态度就自然多了。
回应他的笑容,她也露出了一个浅笑。
“怎么不叫我去接你呢?”她可没忘他在台湾期间,她得要负责一切和他有关的事情,包括接送他到公司的这种小事情。
“我买了车,所以就自己开车来了。”他拿出车钥匙,在她眼前晃了晃。
既然确定了这次的合作案,那他这次停留在台湾的时间势必得延长,以后一定也会常到台湾来,可是他已经住腻了饭店,虽然饭店的设施和服务都很好,但那毕竟是个营业场所,一点家的感觉也没有,所以他命他的助理帮他买了房子,也顺便要他帮自己买辆车,以便利自己的交通。
这段时间,他就是一直在忙这件事,所以才没到洁亚的公司来,也没和她联络。
“你打算在台湾长住吗?不然为什么要买车?”也只有这个原因才会让他在台湾置产吧!
“嗯,这次的合作案谈得很顺利,这次我停留的时间也会延长,以后,我应该会常到台湾来,所以,不只是车子,连房子我都买好了。”以后他到台湾来,就可以不用再住饭店,到自己的房子落脚就行了。
“住饭店不好吗?还是,你不喜欢住饭店?”就她所知,这次公司招待他下榻的饭店,可是国内数一数二的大饭店,总不会是因为饭店的设备不好,所以他才决定自己买房子吧?
“不是不好,而是觉得饭店没有家的感觉。”
虽然他名下的产业中也有观光饭店,但他的事业版图,仍是以休闲式的度假村为主,而且,他又常在世界各地来往,住在饭店里对他来说,是家常便饭。
也因为如此,每回在确定自己即将会常到每个地方后,他通常会为自己在当地置产,原因并不是住饭店不好,而是住久了,仍会觉得它比不上自己的窝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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