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有两座山村,之前经过了北山村,如今他要往南山村去,看那人的路线,估计和自己一样,要往南山村去。
那人走到凉亭,似乎是觉得累了,便一点也不见外的坐了进来和林回面对面。
林回没有感知到这人身上有任何源力波动,多半是一个普通村民,年纪不大,最多不超过十七八岁,与林回这一世的年纪相比也就大了一两岁而已。
林回这时没有传羽神纱,毕竟穿着那么一身白衣,走在这山路上太过扎眼,倒不是怕被泥泞弄脏,任何穿戴类型的法宝,到了神阶,一个微不足道的辟尘术法还是有的,根本不会被弄脏,这等基础功能,那些能够炼制出神阶法宝的大器师都不屑与人说,他只是不想惹来贼人惦记,哪怕不担心山贼匪盗,可总是被他们盯上也会觉得烦的,因此他现在是穿着那一身猪皮衣,正好又开始修习九重天,这猪皮衣倒是成了最合适的神阶法衣。
那人进凉亭坐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问道“这位兄弟,看我看我,你觉得我现在是一个什么状态?”
林回愣住:“啊?”
“是不是看上去非常落魄?有没有那股子读书人伤春悲秋的忧郁气质?”那人喋喋不休。
林回不知道怎么回答,只能点头应道:“落魄,很落魄,太落魄了。”
“嘿!”那人咧开嘴笑了:“那就好,秀秀就爱这一套......”他一点也不见外的说了一大通,林回想着反正没事,便当做消遣一样听着,最终算是明白了他为何有此一问。
这人名叫李秋,是北山村农户家的儿子,喜欢南山村村长家的闺女杨秀秀,那女孩儿上过几年学塾,心底最是爱慕那些风流倜傥的读书人,对那李秋是半点瞧不上眼,害的李秋专程跑去村里的学塾那里蹲了好几天的墙角,学了几句之乎者也,又翻了几本才子佳人的话本,一知半解的学里面那些郁郁不得志的大才子的作态,故意冒雨翻山,将自己弄成这副模样,希望能够打动那位秀秀姑娘。
林回觉得好笑,又教了他几手,像什么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什么你的酒窝没有酒,我却醉得像条狗,什么传闻人有206根骨头,一遇见你,我就有207根......
一通土味情话教下来,李秋顿时惊为天人:“这可比那些之乎者也的难懂酸话好多了,一听就懂!好兄弟,我预感这次能成!”
林回忍着笑,拱手道:“那就预祝李兄马到成功,抱得美人归!”
“得嘞!”李秋一下子跳起来,便马不停蹄的继续赶路,还不忘回头喊了一声:“林兄弟,大恩不言谢,日后定要请你喝喜酒!”
等到李秋走了,林回才哈哈大笑起来。
随后他又在凉亭里坐了一会儿,感觉一时半会不会再下雨了,便起身上路,一路慢慢悠悠的走到南山脚,发现李秋坐在一块大石头上唉声叹气。
“李兄,好巧。”林回笑着上前打招呼。
李秋顶着一个熊猫眼,身上好几处淤青,尤其脸颊上一个大大的巴掌印格外显眼。
“不巧,我就是在等你。”李秋苦着脸说道。
林回心道不好,难道事情不成,要拿自己撒气?连忙问道:“李兄怎会这副惨状?”
李秋鼻子抽抽,哭丧着脸说道:“秀秀说她没有酒窝,让我去找那个有酒窝的姑娘去,还叫来她两个哥哥把我打了一顿!”
林回瞪大双眼,竖起大拇指说道:“强,太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