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林严厉地瞪了一眼似乎还不甘心的佣兵,回头对克莱迪尔说:“在我们鉴定出那支法杖之前,不知您是否同意我们先将这只手骨摧毁呢?毕竟,这东西就算作为战胜对手后留下的纪念品都不怎么合格。”
“如您所愿,萨伦先生。”克莱迪尔说得不怎么心甘情愿,似乎还在考虑真的用它做个纪念。
查林小心地拿起地上的包裹,慢慢得解开外面的布和皮革,把那只手骨取了出来,然后迅速把剩下的法杖包好放回地上,拿着那只骨头递到史达特面前。
史达特双手举起胸前黎明之主的圣徽,大声地颂念出祷辞,施展了一个驱散亡灵,顿时昏暗的帐篷被炽烈的白色光芒充满,周围的人纷纷扭过头去闭上眼睛。
等光芒熄灭下去,众人被闪到的眼睛恢复了视觉,那只手骨基本还是完好无损,不过已经无法再给人那种冰冷邪恶的感觉了。
“现在你可以把它镶嵌到剑上去了。以后你喝醉了的时候,可以跟酒吧的女招待吹牛说你曾经干掉过一只巫妖。”史达特对有点垂头丧气的佣兵开玩笑说,同时拿起那只已经没有伤害力的手骨在他面前晃来晃去。
“这可不是个好主意,要知道,一般酒馆里的服务生可是不知道巫妖是什么东西的。在她们眼里,一只野猪或僵尸可能都比眼魔可怕多了,我年轻的时候遇到过这种事。”查林似乎心情好了一些,也跟同伴们开起玩笑来。
“等找到那只巫妖,我就用他的骷髅头装饰我的剑。”克莱迪尔也被带起了兴致,一番强大的宣言顿时令在场的几个男性额头冒汗。
一直没机会说话的柳叶飞看着战意高昂的几个人感到很是无奈,本来都打算一走了之了,要是克莱迪尔也要跟着搀和进去的话自己要听她的,尤达听自己的岂不是还有恶战在前面等着?
“在庆祝胜利之前,我们是不是先详细计划一下?”达尼克说道。“虽然不知道巫妖有什么厉害之处,毕竟我们哈鲁阿那里转化成巫妖是一种禁忌,正常人很难学到相关知识的,可是不考虑对方高级施法者和亡灵的优势,从这支法杖的价值来看,我们的敌人只要飞在天上往下扔金币,就足够这里整个营地的人都砸死了。”
虽然看起来很荒谬,可柳叶飞知道这并不是说着玩的。如果这个骨头法杖真像他说的那样至少光宝石零件就价值三千金币的话,那它本身的价值绝对要在一万金币以上,折合成黄金,差不多是二百多磅,足够这个营地里连士兵带过路商人每人分上一磅了如果人家飞得稍微高一点,往下扔得稍微准一点,还真可以砸死所有人。
虽然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一直是身无分文,可回忆起很多这个世界的常识后对金钱的概念还是有一些了解的。不同于当年在起点常看的那种玄幻小说里的世界,主角可以动不动就是痛快地几百万金币出手,这个世界上黄金的贬值还是没那么厉害的。一个普通的手工业者,正常收入差不多是每天一个银币,一个月才三个金币,已经足够一家几口人在一座不大不小的繁荣城市里安居乐业了。极为娴熟的工匠或许可以达到每天一个金币的收入,这种人是可以在一个行业里起上领袖作用的。战士的话,就以北地明珠银月城为例,那里的军人银装骑士和法术护卫之类,包括查林先生一个月的薪水也不过是十五到二十五枚金币不等。而接受雇佣做护卫工作的佣兵达尼克,一次任务收费三十金币,已经是非常高昂的价格了。
也就是说,这只毫不起眼的骨头法杖,它的价值几乎相当于,一个像查林他们这样强大的战士,不吃不喝不修装备地干上近三十年,才能积攒的收入。
原以为像自己这样没怎么出力就拣到一把价值至少几百金币的古代附魔剑已经算天大的幸运了,跟自己恋人的成绩一比简直屁都不是啊。
力量上比不过自己的女朋友,这点柳叶飞倒也可以接受,毕竟野蛮女友已经流行很多年了。可收入也不过是女朋友的九牛一毛,这实在是太伤自尊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