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几样的确值得一说。”
“快说快说。”
“西番立国最久者已经一千五百余年,其立国之策中有个原则妇孺皆知,叫做‘无代表权即不合法’。此国的前身是许多以城市主体的小邦国,后来联合成大帝国,故此每个小邦国出代表若干名聚于帝国首都组成议会,代表称为议员,议员由所属邦国的百姓投票选出,每四、五年重新选举一次。帝国凡决定重要事情,特别是征税,必须由议会的多数议员同意,否则各邦国百姓便认为帝国的决定不合法,是暴政,有权拒绝执行,甚至举兵反抗暴政。”
“这还了得!”瑞圣帝又坐不住站起来:“君王威信何在且不说,万一要是有火烧眉毛的急事需要银子,国库一时拿不出来,而议会又不同意征钱粮,岂不坐视国家沉沦?”
“的确有这种可能,可以每年预留一批备急钱粮解决。”陶勋无意同他争论,说道:“祥之有没有看到这种议会的好处?它固然有可能造成决策效率低下,但也能防止朝廷做出危害天下的错误决定,尤其是防止昏君暴君施行暴政。他们的议会制度不光实行于朝堂,地方邦国同样有议会,譬如每五户中选一名村议员,其上又有镇议员、市议员,邦议员,相应各级皆设议会,其权力范围与帝国议会略同,有的议员是百姓直接选举,所以能直接代表百姓,有的是由选出来的下级议员选举出来,叫做间接选举,也能间接代表百姓,议会控制征税权,地方官员想要乱征税费就非常非常困难了。少了官员的横征暴敛,激起民变的危险不也就大大降低了么?”
“你如此一讲似乎的确有好处,只是假以时间做皇帝的处处掣肘终成傀儡摆设了吧。”瑞圣帝摆摆手:“你不是说有几个可借鉴的制度么,接着说。”
“西番诸国还有一个制度,司法独立。”
“这是什么意思?”
“他们的朝廷有**官,地方有法官,所有的官司全部由法官审理判决,所有的王法皆由法官负责解释,地方官府不但不得干涉,有时地方官府的政令伤害百姓的利益,百姓可以到法官那里告状,法官判决官府违反王法,那么政令就要取消,官府要赔偿受害百姓的损失,官府长官也要受到处罚。”
“唔,这个倒还不错,不过仍然有漏洞嘛,如果朝廷修改王法,还不是地方官府最后能赢。”
“他们的王法不由君主制定,也不由朝廷制定,而由议会制定。”
瑞圣帝一下愣住,然后连呼:“厉害,厉害!西番做皇帝的、做官的处处受掣肘,大事皆由代表百姓的议会做决定,朝廷和地方官府施政犯错激起民变的可能性自然极小,难怪他们的国家能传承千年以上。”
陶勋喝口茶水,接下来说道:“先不说西番国的事了,继续说末季**。我发现每个朝代末季天下大乱的原因很多,有一个非常之重要,可说举足轻重。”
“是什么?”
“土地问题。”
“你说的是土地兼并太厉害吧,前人备述至矣,本朝也有不少制度治理此痼疾,可惜收效甚微。”
“每个在战乱后建立的新朝,因前朝战乱生灵涂炭,人口减少,无主土地、荒地大量出现,是人少地多的局面,因此可以从容分配土地,使天下百姓人人有田有地。我天朝百姓视土地为命根子,只要有土地就能安居乐业,于是每个朝代初期往往出现盛世。
然天下安定,没有战乱,人口数量增长的速度很快,而鼓励百姓新开垦荒地的速度远远不及,土地没有大幅增加,反而因买卖、兼并等等原因往少数人手上集中,遂出现地少人多的局面,这个时候农民可以租佃大户人家的田地过活,虽然缴租负担很重,尚能勉强糊口,所以天下仍不至于大乱。
到了后期,由于皇帝昏庸、大臣误国、地方贪污不法横行等**,农民负担大大增加,常一年种地所得十去其九,甚至反欠着东家的租粮,但是就算是这样他们还是可以卖儿卖女、吃草咽糠地过活下去。
可是,如果此时发生重大的天灾,譬如连续数年大旱大涝颗粒无收,又或者发生重大的变故,如北方草原游牧民族大举入侵,甚至这两件事情撞到一起同时发生时便会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