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疯了。那日忽然于杂志上看见这三个字。未看内容,就已经猜出不过是一个女子为爱痴狂疯癫,不可理喻。杀人。放火。伤害了他人,残忍了自己,皆是以爱为名。或许,人之一生,便只可有这样一个人这样一段情让自己披荆斩棘,不择手段,所向无敌。没了周遭,没了自我,没了曾经如铁如钢的自尊。惊鸿一瞥,一切都烟消云散,分甭离析,只有那个人的脸清晰地横亘在眼里,无限美好。这个人,就是注定的劫。
爱疯了。曾经如火如荼的感觉已经随着距离的拉扯和时间的水逝而变得安定淡然。见了面,似乎多了几分做作的尴尬与疏离。但那人的一言一语,一挥一弹,看着却也是心酸。或许迄今,那人在眼里已经不复当时的盛世繁华,精致完美。那人有着诸多让自己无法接受的恶习。那人更是世俗市侩,一根烟,一杯酒就颠覆他活她在心目中的形象。感叹,良人绝迹。但若那人一开口,依旧是飞蛾扑火。还爱没?还恨么?还悔么?或许是,亦或许早已消失。只是那人的一句话一个词一点字,依旧奉若圣旨,执行丝毫不迟疑怠慢。
爱疯了。曾经对那人的眼角眉梢,细枝末节了如指掌,或许对自己都不曾这样上心。如今,距离的障碍让自己无法再去渗透观察他活她的生活。于是,抓住每一次见面的机会,寻觅着曾经自己所熟悉的一切。一双沾满泥点的鞋。一款洒着淡淡茶渍的牛仔裤。一件蓝色或米色的外套。一个眼神的流转。一个嘴角玩出的弧度。找到了,便是欣喜若狂。没有了,便是失落不已。还爱么?谁知道呢?
爱疯了。所以牢牢记住那人的电话号码。爱疯了。所以常常想不起那人的模样。爱疯了。所以对着那人依旧会脸红了。爱疯了。所以拨通电话却只剩下尴尬的沉默。爱疯了。所以一件微小的事就可联想到与那人过去的点点滴滴。爱疯了。所以时常发觉街上某个背影某个声音某个动作都像极那人。爱疯了。所以会在听见那人拥有新恋情时露出真心的微笑。爱疯了。所以会在某个寂静的深夜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爱疯了。所以某个转角,某个举手投足,都觉得那人始终守候在身旁。
爱疯了。终于还是爱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