陌生感是峋云终生的遗憾,她千方百计地讨好儿子,但是为时已晚,儿子的心永远给了第二个妈妈。有时候勇勇一个人坐在那发怔,任岫云千呼万唤不开口,问急了,只说:“我想二妈妈。”半年后,晋芳收到一封勇勇几个月前写的信,就那么歪歪倒倒的几个字,读了叫人心碎:我想二妈妈,要回家,二妈妈,快来。
勇勇人瘦了许多,眼睛更大更黑,在学校里念书成绩差得不像话,邻里街坊的又一味欺负他,三天两头被打得鼻青脸肿。岫云已经整个地失去信心,接二连三地和邻居吵架。把心境弄得十二分的坏。换回了个母老虎的声名,儿子却还是不即不离。晋芳没花太大的气力就把勇勇接走了。看着儿子大喜望外扑向晋芳,看着儿子小鸟依人一般地随晋芳而去,岫云忍不住咬牙切齿,挤出了一句恨透的话:“既然死去了,你再也不要回来好了!”
我虽然只在太平镇住了两天。短短的两天,足以使我想象出勇勇是个什么样的角色。这个和我同岁却又早逝的青年人,这个束着帆布皮带别着玩具手枪的孩子,已经部分地改变了晋芳在我小说中的形象。人们总是自以为是,自以为这样,自以为那样。我发现晋芳完全游离于我构思的小说框架之外,她根本不进入我设想的情节的圈套。当我再一次回到她身边,琢磨着就勇勇这个小插曲,说些劝慰之类的废话,晋芳依然在和我谈勇勇的地方垂泪。我敢说她是真正的伤心。那块又脏又皱的手绢,抹去了我脑海中试图涌现出的每一个词。在这种场合里,什么样的话都是装腔作势。晋芳自顾自地哭泣着,根本无视其他人的存在。我默默地陪她站了好半天,直到外面岫云叫我,才趁机应声跑出去。
晚饭不是预料中的那般丰盛。尔勇的酒量还是那么豪爽。我看不出他和别的派出所所长有什么区别,尽管事实上我并不熟悉什么派出所所长,而尔勇也离休多年。他总是冷眼看着你,让人家十分尴尬。我吃不准自己是陪他喝酒好,还是不喝酒好。晚上看电视时,大家坐在黑地里,屏幕上乒乒乓乓在打枪,我脑子一热,忽然想到关于尔勇的电影脚本。也许我的提问不合时宜,也许他压根就讨厌我知道得太多,冷了好半天场,尔勇才说:“我们那时候,哪是这样,真笑话!”
晚饭期间,晋芳那位万元户的女婿来转了转。他果然有了发财的气派,从口袋里掏出“三五”牌香烟,请我和他的老丈人抽。临走,回过头来,从口袋里掏出另一包“三五”烟,连同原先的那半包,都留在茶几上,笑着出门。
我被安排在勇勇过去住的小厢房里.睡的床和床头的小桌据说也是勇勇的遗物。有一段时间内,我简直就不知道岫云躲到哪里去了。我和晋芳坐在床沿上,没完没了地说着话。当然,总是她在说,我在听。晋芳告诉我,如果勇勇不死,便没有那位能寻钱的女婿。“什么事命中注定了,真叫一点点办法都没有。我们家五小子,和勇勇那娃儿,用你们城里人的话,青梅竹马,真叫是,唉!”
小五子是位很漂亮的乡下姑娘。仅仅是凭照片,我发现自己就有爱上她的可能性。当小厢房只剩下我一个人时,灯色昏黄,我久久注视着墙上挂的六寸小镜框,心头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小五子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又粗又短两条辫子。幸福也许就是那么回事,近时一抬手便摸得到,远了,就好比汽枪打飞机,不知道差多少多少。我望着镜框中的小五子笑,她正对着我笑,笑了一会,掀开被子坐在床上。后背一靠结实,那种称为疲倦感的玩意,毫不客气地向我直扑过来。我的结结实实的梦,不止一次叫江面上的汽笛声撞破,那凄凉的呜呜声,不能不让人联想到沙漠上的狼嚎。我从未见过真正的沙漠,动物园里见到的狼又太像狗一样。狼和狗一样总有些讨厌。我想象中的狼应该是江轮一般大,钢一般的牙,那嚎叫铿锵有力,绝不输于汽笛。它极孤独地来来去去,漂亮而且潇洒。月光下的江面波光闪闪,江轮一般大有着钢一般牙的灰狼在梦中轻轻走过,又轻轻走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