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花街人都叫他“怪客”真名还没几个人知道呢。
“你觉得对你我也无情吗?”辛伯突然转过头来,直直望着莱恩问。
他从不否认自己对人类没有太多感情,也就对谁都没有非救不可的意愿;然而,莱恩让他开了许多次先例,却也是不争的事实。
“呃?”莱恩错愕了下。
“没什么,你当我什么都没问。”辛伯倏地从计算机前站起来,边把双臂放在脑后伸展,边走向自己的医药柜,兀自拿出所需的治疗物品。
显然,他觉得替大约翰治疗的时机到了。
再不救大约翰,就会把他送给死神了。
莱恩还在发愣,辛伯已经蹲在大约翰的旁边,动手动脚地进行治疗。
看着看着,莱恩突然觉得—辛伯真的是个好粗鲁的医生啊,要是大约翰的意识清醒,不被粗手粗脚的他整到龇牙咧嘴、哭爹喊娘才怪。
这么一想,辛伯之前对他的粗鲁,好象还是小巫见大巫。
虽然有点可悲,他还是禁不住庆幸起来。
不知是辛伯的医术了得,还是大约翰运气好。
总之,大约翰保住了一口气,疗养几天以后已无大碍。
虽然辛伯只拿张粗糙的木板床给他充当病床,大约翰也并不在意。觉得他的状况可以走人,辛伯便叫他养的小喽你唇铀你淮蛩闳盟?嗔簟4笤己驳某は啵?韵不逗每炊?鞯男敛?此堤你郏?嗫匆惶于嗌艘惶焐瘛?br />
辛伯开出诊疗价码两万英镑,大约翰也不哼一声地接受。
钱再重要,也买不到他的一条命嘛!
大约翰躺在木床上,正等着手下前来接人,瞄着坐在沙发上的莱恩,终于忍不住朝辛伯探问:“喂,怪客,这小子到底是你什么人?”
怪客不但让他睡他的床,而且还煮东西给他吃,太稀奇了。
老实说,他从没见怪客对谁这么好过。
不难看出怪客跟这个叫莱恩的小子有一腿,可是这小子虽然长得还算白白净净,有几分富家子弟的温雅气质,说漂亮却也不是特别漂亮。靠他吃饭的那群男妓里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多的是,就从没见怪客多看他们一眼。
早知道怪客喜好男色,他之前就送目录任君挑选了。
“你看像什么人?”辛伯反问。
“怪客,我说你这个人老是这样,老把别人的问题去回来干嘛?”大约翰不满地低啐。对于高深莫测的辛伯他总是没辙,却更好奇跟他有关的事,不管付出任何代价都想追根究柢,说起来也是性格犯贱吧。
既然犯贱,他就非得弄清楚不可。
“老是这样,代表我个性原本就是这样,你还有什么疑问?”辛伯很?地看着平常威风八面,此时只能躺在一张木板床上,随时任他搓圆搓扁的大约翰。
为顾全面子,大约翰是痛也不减,这点倒是让他觉得有趣。
碰到有骨气的人,要辛伯卖他几分薄面并不难。
“我的疑问还是同一个。”难得忙里偷闲,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大约翰不在乎花时间跟他耗。他对莱恩的身分真的有几分好奇。
虽然他手下养的那群男奴比莱恩漂亮的男孩子比比皆是,可是莱恩的确有种很特殊的气质,不像来自平常人家,更不像花街的一份子嗯,仔细研究的话,莱恩比较像是那种被人供养在温室里,很费心悉心照顾呵养的温室花朵。
能有像高级兰花一样的气质,绝对是被人小心翼翼培养出来的。
那种自小养成的气质,打从体内散发出来,自然而然地表现在肢体上,跟后天才为特殊理由学习礼仪的人不同。好比他手下那些男妓,不管他花费多少心血栽培,这辈子依旧不可能有那种气质。
想到这里,怪客会对他手下那些货色没兴趣,进而看上莱恩似乎也是正常的事。
不管怎么样,人造假花怎么也无法跟温室中养的天然兰花争美。原来是这样!大约翰想着想着,突然恍然大悟,差点为此拍手。
“他跟你一样,是找上门来的麻烦。”辛伯面无表情地轻嘲。
听见他的话,莱恩的脸色立即刷白。
或许辛伯说的是事实,可是听在他耳里还是很伤人。如果他跟那个金色大胡子的等级一样,不就代表他在辛伯的心里,其实也是微不足道?
麻烦辛伯的确说过他是麻烦,可是他想知道,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辛伯现在是不是还有一样的想法,依旧认为他是个麻烦。
一想到答案可能相同,他的心不由得紧窒起来。
他不想为喜欢的人带来困扰,更不想成为对方眼中的麻烦。
“喂喂”察觉莱恩变了脸色,大约翰怀疑自己是不是不该问。
这么看来,莱恩很在乎怪客,是件显而易见的事实吧。
不过,一旦爱上生性怪异,思想让人难以捉摸,就算交往也未必能掌控的怪客,会很辛苦也是可以预料的事情。别说掌控了,连哪天被随手丢下,情人说消失就消失,从此再也找不到人,恐怕都是很有可能的事。
怪客住在花街里,行踪却常常让人不能掌控。
“知道自己是个麻烦,还不快点叫你的手下来把你接走?”辛伯的口气完全不留余地,故意曲解大约翰挤眉弄眼的神色。
他的口气更是摆明了不识相的人愈早滚愈好。
“怪客,既然你说他是个麻烦,那把他卖给我如何?”
大约翰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没理会辛伯明目张胆的嘲弄,还直接跟他谈起交易来。如果辛伯腻了莱恩,像莱恩这种新鲜的货色,一定会很抢手。他从不放弃可赚钱的机会,边跟辛伯商量时,已经边打量起脸色更加苍白的莱恩。
他本来就常在物色新鲜货色。
要是来恩被辛伯赶出这里,又无处可去,投靠他也不算坏选择。卖身或许让人感觉污秽低贱,可是走投无路的人,还要多清高?
活得下去才是最重要的事,饿到前胸贴后背的时候,清高能当饭吃吗?
投靠他大约翰,至少让他有得吃有得住,还能有不错的收入。肯存钱,做个几年就可以收山,积蓄说不定远比一般公务员的退休金可观呢。
“怎么卖?”辛伯淡淡地问,似乎真有谈价的空间。
莱恩不敢置信地瞪着他,几乎被强烈的痛楚心酸给击溃。
对辛伯来说,他是可以卖的!?
“你知道外面的行情,我可以再加个百分之二十没问题。”以为有成交的机会,大约翰显得很高兴,对辛伯说完立即又看向莱恩道:“小子,我这人虽然爱钱,可是在抽成上一向都很公平,跟着我绝对保证你吃香喝辣,不会让你吃亏的。”他已经开始拢络莱恩的心。
莱恩咬着牙,一句话也不肯说,只是动也不动地瞪着辛伯。
“加上百分之二十,也不过几千镑而已,有兴趣你请蚂蚁去搬。”辛伯扬起眉,似乎对大约翰开的价码很不满意,不甚在乎地在瞪着自己的莱恩面前讨论。“你知道我收留他几天。在他身上花了多少时间吗?”虽然是捡来的东西,整修后价值可就不同了。
“既然你不满意,那你开个价码吧。”一想到自己不住不到几天,怪客就索价治潦费两万英镑,大约翰完全能理解为何他不把几十英镑放在眼里,遂以做生意的口吻交涉起来。
让怪客开价,他可以视情况决定要不要买下莱恩。
莱恩瞪着辛伯,瞪到有些心灰意冷。被人当物品讨论买卖,他却连生气抗议的心情都没有,只是一阵阵酸楚冲击心头,难过得快要让他自我放弃。
爱上一个人的心情,好象就快要被对方狠狠歼灭了般。
或许,他爱上了一个根本不该爱的人。
辛伯瞥了掩饰不住难过的莱恩一眼,再缓缓把视线调回到大约翰脸上,只是以没得商量的口气道:“他很安静,不像你那么吵、那么讨人厌,所以继续留下来没关系;而且我现在不需要钱,等我需要钱的时候再说吧。”
也许在他的心里,真的住了个玩心很重的恶魔也说不定。
看到莱恩伤心痛苦的表情—他觉得很开心。
看到莱恩错愕,又在霎时转悲为喜的表情—他觉得想笑。
说穿了,他就是以玩弄莱恩的喜怒为乐,甚至为了观察他的反应故意做实验,而且乐此不疲。
他是恶魔吗?他不在乎别人怎么想。
反正他绝不是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