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的是,房东是个好脾气的人,美中不足的是,房东喜欢搓麻将。放下电话,许绍羽如是想。在将近十二点的深夜,房东爽快地答应了送钥匙过来,不过,得等他搓完一圈。许绍羽归心似箭,倒不是他有多恋家,只是他不知如何与小咏相处。他环视这个与他的房间格局相似的小套间,若不是亲眼所见,他真看不出这是女孩子的房间。布置简洁至极,沙发和置物柜倒很大,可都很老旧了,显然是从二手市场淘来的。客厅没有电视,唯一比他的房间多出来的电器就是一部小巧的电话。门口没有鞋架,老实说摆在过道的那几双鞋也用不着鞋架。只是,他看着脚上的男式拖鞋和身上这件男式t恤,不敢深究它的出处。
卧室的门开了,许绍羽反射性地坐直,目不斜视。小咏走出来,把补好的衬衫递还给他。他接过,不经意间瞥见她脚上超大的拖鞋和身上与他身上这条t恤同一式样的衣服,不由怔然。想起她那副大大丑丑的玻璃眼镜和用来夹头发的衣夹,他对眼前的女孩又多了几分敬畏。
他轻咳一声,道了句“谢谢”小咏不做声,只点了点头。许绍羽沉默一会,又补充说:“房东一会就来。”
小咏仍是没有反应。
他觉得背上开始淌汗了,正考虑要不要开口告辞,一个玻璃杯却递到他面前。他郝然,又轻声道谢。接下玻璃杯时,他注意到小咏的手小小胖胖的,就如小孩子的手,莫名地想笑,急忙再咳一声掩饰过去。指尖透过玻璃感受到杯内凉凉的温度,在这个夏夜,奇异地安抚了心头的不自在。在客厅柔和的黄色灯光下,听着另一头小咏轻轻翻动纸张的声音,许绍羽忽然觉得无比安宁。一个月前辞掉工作来到这个南方小城,走得坚决,但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他想寻求什么。赖床,在街上闲逛,狂看闲书,日夜颠倒地玩游戏,他努力让自己活得悠闲,或者说是颓废,心中仍是虚虚实实,不知所措。没想到,在这陌生的城市,陌生的房间,陌生的夜晚,陌生的女子身边,竟有了安定的感觉。
这个女孩,真的不知该如何形容。好友的妹妹活泼叛逆,整日不知所踪,难得出现在家几回;偶像更换频繁得让他永远记不住名字,房间里更是从椅背到天花板都贴满了海报,每次他经过都觉得自己是上古人类。大学的女孩子倒没那么奇怪,只是太强了,偶尔听到不知从什么渠道传出的女生寝室夜谈内容,足以让他相信男性除了传宗接代外浑身上下一无是处,送进屠宰场还会被人嫌肉太硬,真的看不出来这些平日巧笑嫣然的女生这么女权主义。后来出去上学,又不习惯外国女孩的直白。
许绍羽细细想起,从小到大,还真没与女孩子走得太近过。他侧头看向小咏,她额前的头发垂落腮边,面容不大真切。有些零乱的发角翘在细长的脖颈,在昏黄的灯光下,似乎可以看见柔和的线条上细细的汗毛。他飞快移开目光,忽生一种看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的错觉。
平心而论,这女孩真的没什么性别感,似乎也不怎么在意自己的形象(想到她的眼镜的发夹,他又想笑了),个性冷冷的,与她和同事有些疏离,招待顾客也不热乎。还有——胆子蛮大,喜欢植物,责任感出乎意料的强。许绍羽脑中乱七八糟地下了几个结论,几乎真要以为自己与小咏是多年的老友,而不是半生不熟的新邻居了。
莫咏从未想过自己会让陌生男子踏进家门,但等她意识到时,她已这么做了。还好这位“沉默是金”先生保持了他一贯的风格,没有多问,或是说什么“真不好意思”、“方便吗”之类的废话,不然她会不客气地让他在楼道上吹一夜冷风。
她挖出一条自己当作睡衣用的男士t恤,递给“沉默是金”先生。他一愣,显然不明白她的意思“换下那件衬衫,我要缝纽扣。”莫咏只好出声说明。他倒是知道自己找浴室换衣服,她真怕他呆呆地就在客厅脱起来。
等他从浴室出来时,莫咏忍不住嫉妒起来:自己可以当连衣裙穿的t恤,套在他身上却再合身不过,还平添一份慵懒的感觉。她终于首次正眼打量他:高高瘦瘦,长得还不错,慢条斯理的动作总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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