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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布蕾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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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海尔亨特坚持要带上脑袋。“塔利会把它们插到城墙上。”他说。

    “我们没焦油,”布蕾妮指出“肉会腐烂。留下它们吧。”行经阴森森的绿松林时,她不想提着被自己杀死的人的脑袋。

    亨特不肯依。他自行砍断死人的颈项,将三颗脑袋的头发扎到一起,挂在马鞍上。布蕾妮别无选择,只能尽量假装它们不存在,但有时候,尤其是晚上,她觉得死人的眼睛看着她的后背,还有一次梦见它们互相低语。

    他们原路返回。蟹爪半岛寒冷潮湿,有些天下雨,有些天多云,从没暖和过,甚至扎营时,也很难找到够多的干木头用来生火。

    等来到女泉城,一大群苍蝇已与他们如影随形,乌鸦吃掉了夏格维的眼睛“猪崽”帕格和提蒙身上则爬满了蛆。布蕾妮和波德瑞克早就保持在前方一百码处骑行,以远离腐败的味道,只有海尔爵士顽固地声称自己不在乎。“埋了它们。”每次扎营过夜时,她都劝他,但亨特固执得要命。他是不是想向蓝道大人邀功,这三个都是他杀的?

    出于荣誉感,骑士没这么说。

    他和布蕾妮被带到慕顿家城堡的院子里见塔利。“结巴侍从扔了块石头,”他报告“其余都是这使剑的妞儿干的。”三颗脑袋已交给士官,清洗干净,涂上焦油,插到城门上。

    “三个?”蓝道大人不大相信。

    “看她打斗的架势,你会相信她还能再杀三个。”

    “那你有没有找到史塔克家的女孩?”塔利问她。

    “没有,大人。”

    “宰了几只耗子,满意吗?”

    “不,大人。”

    “真可惜。好吧,你已经尝到鲜血的滋味,证明了你想证明的东西。是时候脱掉盔甲,穿回像样的衣服了。港口有船,其中一艘要去塔斯,我安排你搭乘。”

    “感谢大人,但不用了。”

    塔利大人的脸色表明,他恨不得将她的脑袋也拿枪插上,挂在女泉城门口,跟提蒙、帕格和夏格维做伴。“你打算继续这件蠢事?”

    “我要找到珊莎小姐。”

    “大人,请听我一言,”海尔爵士道“我看到她跟血戏子们打斗,她比大多数男人强壮,动作更快——”

    “是那把剑快,”塔利打断他“瓦雷利亚钢天性如此。比大多数男人强壮?没错,她是个怪胎,这点我不否认。”

    不管我做什么,他这样的人永远不会喜欢我,布蕾妮心想。“大人,也许桑铎克里冈知道那女孩的消息。如果能找到他”

    “克里冈是逃犯,似乎加入了贝里唐德利恩一伙。当然,也可能没有,故事版本各不相同。如果知道他躲在哪儿,我会立刻将其开膛破肚,教他死得惨不忍睹,但迄今为止,虽然吊死了几十个匪徒,我们却始终抓不到首领。克里冈、唐德利恩、红袍僧,现在还有那个‘石心夫人’连我都抓不到,你怎么找呢?”

    “大人,我”她没有答案“我试试看。”

    “算了,去试吧。你有那封信,无须我的通行状,但我还是会给你一份。幸运的话,你唯一的麻烦是骑马骑到身子散架;如若不然,被克里冈和他的狗群强暴完之后,他们也许会让你活下去。那时你可以怀着狗杂种游回塔斯。”

    布蕾妮不理会这些话。“请问大人,猎狗身边有多少人?”

    “六个,第六十十,六百,取决于问的是谁。”蓝道塔利显然不想再搭理她,他转身准备离开。

    “假如我和我的侍从请求您安排住宿,直到——”

    “随你怎么请求,我不能忍受你住在我的屋檐下。”

    海尔亨特爵士踏步上前。“大人明鉴,据我所知,这儿仍是慕顿大人的领地。”

    塔利恶狠狠瞪了骑士一眼。“慕顿懦弱得像蛆虫,别跟我提他。至于你,小姐,大家都说你父亲很优秀。倘若如此,我同情他。世上有些人生儿子,有些人生女儿,这没办法,但只有被诅咒的人才会得到你这样的怪胎。无论生死,布蕾妮小姐,只要我还坐镇女泉城一天,就不准你再回来。”

    言辞就像风,布蕾妮告诉自己。它无法伤害你。由它去吧。她想说:“遵命,大人。”但话未出口,塔利已经离开。她梦游似的走出院子,不知要往何处去。

    海尔爵士跟着她。“城里有几家客栈。”

    她摇摇头,不想跟海尔亨特说话。

    “你还记得臭鹅酒馆吗?”

    她的斗篷上仍有那里的臭味“什么?”

    “明天正午在那里等我。我堂兄埃林曾被派去抓猎狗,我找他谈谈。”

    “为什么?”

    “为什么不呢?假如我成功,而埃林失败,我能笑话他好几年。”

    女泉城确实有客栈,海尔爵士说得没错。但其中有些在历次劫掠中被焚毁,有待重建,保留下来的客栈里挤满了塔利大人的士兵。那天下午,她和波德瑞克走了个遍,却找不到床铺。

    “爵士?小姐?”太阳快落山时,波德瑞克说“这儿有船。船上有床位。吊床。或者架子床。”

    蓝道大人的手下仍在码头巡逻,密密麻麻,犹如爬满三个血戏子脑袋上的苍蝇,幸好他们的头目认得布蕾妮,挥手将她放行。本地渔民正将船系到岸边准备过夜,一边叫卖当天的渔获,但她的兴趣在大船上,那些可以在风暴频繁的狭海中来往的船只。这样的船,码头里共有五六艘,其中一艘名叫“泰坦之女号”的三桅船正解开绳索,准备趁晚潮出海。她和波德瑞克派恩轮流询问剩下的船只。海鸥镇少女号的主人把布蕾妮当妓女,声明他的船不是窑子;伊班捕鲸船上的鱼叉手提出要买下她的男孩;其他船的态度好一些,她在破浪号上给波德瑞克买了个橘子,这艘平底货船刚从旧镇过来,途经泰洛西、潘托斯和暮谷城。“下一站海鸥镇,”船长告诉她“然后绕过五指半岛,去姐妹堡和白港——假如风暴不太恶劣的话。告诉你哦,我的破浪号一直很干净,老鼠没有其他船那么多,还有新鲜鸡蛋和刚搅拌出来的黄油。小姐您要搭船去北方吗?”

    “不。”现在不去。她很想去,但是

    朝下一个码头走去时,波德瑞克缓缓挪步,犹豫地说“爵士?小姐?假如小姐真的回家了呢?另一位小姐,我是说。爵士。珊莎夫人。”

    “他们烧了她的家。”

    “但她的神在那里。神不会死。”

    神不会死,女孩会。“提蒙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但我认为猎狗的事他没撒谎。在确定女孩不在河间地之前,我们不能北上。继续找吧,还有船。”

    在码头东端,他们终于找到栖身之处,那是一艘被暴风雨严重损坏的划桨商船,名叫密尔之女号。她严重倾侧,失去了桅杆和一半船员,船主却没钱修整,因此很乐意从布蕾妮那儿赚几个小钱,让她和波德共享一间空舱。

    当晚他们睡得很不安稳。布蕾妮醒了三次。第十次是开始下雨时,另一次是木板“咯吱”作响,她以为机灵狄克要溜进来杀她——这回她握住了匕首,其实屋里什么也没有。躺在狭小黑暗的船舱中,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机灵狄克已经死了。等睡意渐渐来临,她又梦到那些死在她手上的人。他们在她周围徘徊,嘲笑她,折磨她,她用剑狠狠地砍,将他们劈成血淋淋的碎片,然而那些碎片仍将她团团围住夏格维,提蒙,帕格,没错,还有蓝道塔利,瓦格霍特,红罗兰克林顿罗兰指间夹着一朵玫瑰。他将玫瑰伸向布蕾妮,她把他的手砍了下来。

    她浑身大汗淋漓地醒来,夜里剩下的时间都蜷缩在斗篷底下,倾听雨点敲打头顶的甲板。这个夜晚风雨交加,远处雷声阵阵,她不由得想起那艘趁晚潮出海的布拉佛斯船。

    第二十天早上,她找到臭鹅酒馆,叫醒邋遢的店主,买了些油腻腻的香肠、炸面包、半杯红酒和一壶开水,外加两个干净杯子。那女人一边煮开水,一边斜睨布蕾妮。“你就是跟机灵狄克一起离开的大个子,我记得你。怎么着,上了他的当?”

    “没有。”

    “强暴你?”

    “没有。”

    “偷你的马?”

    “没有。他被歹徒杀害了。”

    “歹徒?”那女人似乎好奇更甚于惊慌。“我一直以为狄克会被绞死,或被送去长城呢。”

    他们吃了炸面包和一半香肠。波德瑞克就着带红酒味的水吃,布蕾妮则捧着兑水的红酒,寻思自己为什么要来。海尔亨特并非真正的骑士。他那张诚实的脸不过是戏子的面具。我不需要他帮助,不需要他保护,不需要他,她告诉自己,他根本不会来,所谓见面只不过是又一个恶作剧。

    她正要起身离开,海尔爵士进来了。“小姐。波德瑞克。”他瞥了一眼杯子和盘子,吃剩一半的香肠躺在一摊油脂里,已然凉了。“天哪,我希望你们别吃这儿的东西。”

    “吃不吃关你什么事,”布蕾妮说“找到你堂兄了吗?他说了些什么?”

    “最后有人看到桑铎克里冈是在盐场镇,就是打劫那天,之后他沿三叉戟河向西骑去。”

    她皱起眉头“三叉戟河很长。”

    “对,但我们的狗儿不会游荡得离河口太远。维斯特洛似乎对他失去了吸引力。知道吗?在盐场镇,他是在找船。”海尔爵士从靴子里抽出一卷羊皮,推开香肠,将它展开。这是一张地图。“猎狗在十字路口的老客栈里杀死三个他哥哥的人,这儿;然后带头打劫盐场镇,这儿。”他用手指敲打盐场镇。”他被困住了。佛雷家在上游的孪河城,往南穿过三叉戟河是戴瑞城和赫伦堡,西面的布莱克伍德家和布雷肯家正在开战,蓝道大人在这儿,女泉城。而即便他不怕山地部落,前往谷地的山路也已被雪封住。一条狗能上哪里去呢?”

    “如果他和唐德利恩在一起”

    “他没有。埃林可以肯定这点,因为唐德利恩的人也在找他,并扬言要吊死他,为了他在盐场镇干的事。这事与他们无关,蓝道大人放话说他们参与了劫掠,目的是为了让平民们起来反对贝里的兄弟会。只要老百姓在保护闪电大王,就永远抓不到他。附近另有一支队伍,由那个叫‘石心夫人’的女人带领据一则故事所述,她是贝里伯爵的情人,被佛雷家绞死后,经由唐德利恩的亲吻而复活。现在她跟他一样,都是不死之身。”

    布蕾妮仔细观察地图。“如果克里冈最后被发现的地方是盐场镇,应该从那里下手。”

    “盐场镇没剩下什么人,埃林说,只有一个老骑士躲在他的城堡里。”

    “尽管如此,还是得从那地方开始找。”

    “有一个人,”海尔爵士道“一个修士,他在你到来的前一天进入我看管的城门。此人名叫梅里巴德,是土生土长的三河人,并一生都在这儿效力。他明天就要动身巡游,每次巡游都会造访盐场镇。我们跟他一起走吧。”

    布蕾妮猛地抬起眼睛。“我们?”

    “我跟你们一起走。”

    “不行。”

    “好吧,我跟梅里巴德修士一起去盐场镇。你和波德瑞克爱去哪儿去哪儿。”

    “蓝道大人又命令你跟着我?”

    “他命令我离你远点。蓝道大人认为,被狠狠地强暴一次也许对你有好处。”

    “那你为什么跟着我?”

    “要么如此,要么回去看门。”

    “你的主人命令你——”

    “事实上,他不是我的主人了。”

    她怔了一怔。“你不再为他效力了?”

    “伯爵大人通知我,他不再需要我的剑了,或者说不再容忍我的傲慢无礼。反正结果都一样。从此以后,我准备享受雇佣骑士的冒险生活不过要真找到珊莎史塔克,我们肯定能得到丰厚的奖赏。”

    金钱和土地,他看中的是这些。“我想救那女孩,不是卖她。我立过誓。”

    “我不记得我立过誓。”

    “所以你不能跟着我。”

    第二十天早上太阳升起时,他们出发了。

    这是一支怪异的队伍:海尔爵士骑在栗色战马上,布蕾妮骑高大的灰母马,波德瑞克派恩骑一匹驼背劣马,而梅里巴德修士手持木杖走在旁边,领着一头小毛驴和一只大狗。那头驴子驮的货物如此沉重,布蕾妮有点担心会把它的背压断。“都是吃的,带给贫穷饥饿的三河百姓,”梅里巴德修士在女泉城门口解释“种籽、坚果和干果,燕麦粥,面粉,大麦面包,三轮出自小丑门边那家客栈的黄奶酪,我自己吃的腌鳕鱼,狗儿吃的腌羊肉噢,还有盐。洋葱,胡萝卜,芜菁,两袋豆子,四袋大麦,九只橘子——我坦白,橘子是我的软肋,这几只都是特意从水手那儿弄来的,也许是春天来临之前能尝到的最后几个。”

    梅里巴德是个没有圣堂的修土,在教会的等级阶层中,地位仅比乞丐帮兄弟高一点。七国上下有数以百计像他这样衣衫褴褛的修士,从事基层工作,在各个肮脏的小村庄间跋涉,执行宗教仪式,主持婚礼与忏悔。理论上讲,凡是他造访之处,人们应该供给食物与住宿,但老百姓大多跟他一样贫穷,因此梅里巴德要是在一个地方逗留太久就会造成宿主的困难。好心的店家有时准许他睡厨房或马厩,有些修道院、庄园,甚至少数城堡也会接纳他,得不到便利时,他就睡树下或篱笆后面。“河间地有许多好篱笆,”梅里巴德说“越老越好,没什么比得上一百年没人管的篱笆丛了。在那里面,正派人睡得跟住客栈一样暖和,还不用担心跳蚤。”

    修士愉快地承认,他不识读写,但会念上百种祷词,能背诵七星圣书中长长的段落,农民们用得上的也就这些。他的脸很粗糙,乃是长年风吹日晒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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