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厅里人声嘈杂,挤满了醉酒的哈尔洛家族成员,所有亲戚统统到场。每位头领都将自己的旗帜挂在手下人坐的长凳后面。太少了,阿莎葛雷乔伊一边从楼台上俯视,心里一边想,迄今为止,还是太少了。长凳有四分之三是空的。
黑风号抵达时“处女”科尔便如此评价。他数了数她舅舅城堡下停泊的长船,抿紧嘴巴。“他们没来,”他说“或者说来的人不够。”他讲的是实话,但阿莎不能附和,因为那样或许会被船员们听见。她不怀疑他们的忠诚,但假若从事一项必败无疑的事业,即便是铁岛人,也会犹豫彷徨的。
难道我的朋友真这么少?她看到波特利家的银鱼旗、斯通垂家的石树、沃马克家的黑鱼怪、密瑞家的绳圈,其余都是哈尔洛家的镰刀。博蒙德的镰刀置于浅蓝底色之上,何索的镰刀在圆圈里“骑士”的镰刀与其母系家族华丽的孔雀纹章构成四分格“银发”西格弗里德在斜分底面上放了两把交错的镰刀。只有哈尔洛头领将银色镰刀直接置于暗黑底色上,这面旗帜从黎明之纪元飘扬至今:这是罗德利克的旗帜,他人称“读书人”乃十塔城领主,哈尔洛岛头领,哈尔洛岛的哈尔洛她最亲的舅舅。
此刻,罗德利克头领的高背椅空空的。椅子上方有两把交叉的巨型银镰刀,大得连巨人也难以挥舞,可舅舅早已离开,阿莎对此并不惊讶。毕竟,宴会已告结束,搁板桌上只剩骨头和油腻的盘子。大家都在喝酒,而她舅舅罗德利克从不与吵闹的醉汉为伍。
她转向“三颗牙”一位极其年迈的老妇人,刚开始当管家那会儿叫“十二颗牙”“我舅舅泡在书堆里?”
“是啊,还能上哪儿去呢?”那妇人如此年迈,以至于修士曾说,她一定给老妪当过保姆。当时的铁群岛仍能容忍七神信仰,罗德利克头领便在十塔城蓄养修士,这并非为了救赎灵魂,而是为了帮他抄书。“他泡在书堆里,波特利也在。”
波特利的旗帜就挂在大厅,那是淡绿底面上的成群银鱼,然而阿莎在港口没看到“快鳍号”“听说我叔叔‘鸦眼’淹死了老沙纹波特利。”
“这位是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头领。”
特里斯掌握了大权。沙纹的长子赫伦出事了?我很快就能找出答案,但无论如何,这次会面一定很尴尬。她多少年没见到特里斯波特利不,不要多想。“我母亲呢?”
“还在床上,”“三颗牙”说“寡妇塔里。”
是啊,还能在哪儿?寡妇塔得名于她姨母,这是关妮丝夫人服丧之处,她挚爱的丈夫在巴隆葛雷乔伊第十次反叛期间战死于仙女岛。“等悲伤成为过去,我就会离开,”她告诉弟弟的话众人皆知“不过十塔城照权利应属于我,因为我比你大七岁。”自那以后,已有许多年,寡妇却仍留在此处伤心,时不时还会唠叨城堡应该是她的。如今罗德利克大人的屋檐下又多出一个半疯的寡妇妹妹,阿莎寻思,难怪他要在书本中寻求慰藉。
说实话,大家很难相信脆弱多病的亚拉妮丝夫人竟比巴隆大王活得长,她父亲平素在人前人后都显得是那样坚定强壮。阿莎出海打仗时心情沉重,害怕母亲在她回来之前死去,不料殒命的反而是父亲。淹神爱开残忍的玩笑,不过,最残忍的难道不是人吗?一阵突如其来的风暴和一条断裂的索桥要了巴隆。葛雷乔伊的命。至少他们对外如此宣布。
阿莎上次见到母亲是去北方攻击深林堡途中,停下来在十塔城装水。亚拉妮丝哈尔洛从来没有歌手们青睐的那种美,但她女儿喜爱她那张坚强刚烈的脸庞,喜爱她眼中的笑意。然而上次造访时,她发现亚拉妮丝夫人坐在临窗坐椅上,裹着一堆毛皮,凝视海面。这是我母亲还是她的鬼魂?她记得自己亲吻母亲脸颊时这么想。
母亲的皮肤像羊皮纸一样薄,长头发已褪色成花白,虽然昂首的姿态中仍有些许残存的骄傲,但她的眼睛阴暗朦胧,问起席恩时,嘴巴不住颤抖。“你有没有把我的小宝贝儿带回来啊?”她问。席恩十岁时被当做人质送去临冬城,亚拉妮丝夫人似乎认定他一直停留在十岁大。“席恩来不了,”阿莎只能告诉她“父亲派他沿磐石海岸劫掠。”亚拉妮丝夫人无言以对,只是缓缓点头,然而明显能看出来,女儿的话伤她有多深。
而今我要把席恩的死讯带给她,将又一把匕首插入她心口。那儿早已插着两把刀,一把叫罗德利克,一把叫马伦,它们无数次地在夜里残酷翻搅。我明天去看她吧,阿莎对自己发誓。前来十塔城的旅途漫长而疲惫,她现在无法面对母亲。
“我得跟罗德利克头领谈谈,”她吩咐“三颗牙”“等我的船员给黑风号卸完货,替我照料他们。对了,船上的俘虏也要有暖床和热餐。”
“厨房有凉牛肉。一只大石头罐子里还有芥末,旧镇货。”想到芥末,老妇人露出了笑容,一颗长长的褐色牙齿从嘴巴里冒出来。
“那不行。渡海十分辛苦,我要他们肚子里填点热东西。”阿莎用一只大拇指勾住腰间的镶钉皮带。“替葛洛佛夫人和孩子们准备柴火和毛毯。把他们安排在塔楼房间,不准关进地牢。那婴儿生病了。”
“婴儿经常生病,然后多半要死,大人们只会瞎难过。我去问问老爷,该把这帮狼仔安排在哪儿。”
她用拇指和食指使劲捏住老妇人的鼻子。“你照我的话做。要是婴儿死了,我保证,你会比谁都难过。”“三颗牙”尖叫着答应服从,阿莎才放开她,去找舅舅。
再度行走于熟悉的厅堂,感觉真好,对阿莎而言,十塔城就像家,比派克岛更亲切。初次见到它时,她曾想,这哪里是一座城,分明是十座城堡挤在一起。她记得自己气喘吁吁地奔上奔下,沿着城墙走道和封闭的廊桥追逐,记得在长石码头边钓鱼,记得日日夜夜迷失在舅舅丰富的藏书中。舅舅的祖父的祖父建筑了这座城,它乃是群屿中最崭新的家堡。当年席奥默哈尔洛头领失去了三个襁褓中的儿子,便归咎于积水的地窖、潮湿的岩石以及侵入古老哈尔洛厅各个角落的硝石。十塔城更通风,更舒适,位置也更佳可惜席奥默头领毕竟生性善变——对此他的每个老婆都能作证。他有六个风格迥异的老婆,正如他修的十座塔各不相同。
藏书塔在十座塔楼中最为粗壮,呈八角形,由经过切割的大石块筑成。楼梯建在厚厚的墙壁之内,阿莎迅速登上第五十层,来到舅舅读书的房间。其实他在哪里都会读书。无论在厕所,在“海歌号”的甲板上,甚至接受觐见时,罗德利克头领都是手不释卷。阿莎经常看见他坐在银镰刀下的高背椅上一边读书,一边听取请愿,宣布裁断每当侍卫队长去带下一个求见者时,他便能多看一会儿书。
此刻,他正伏在靠窗的桌边,被羊皮纸卷轴所包围——这些卷轴或许来自于末日浩劫降临前的瓦雷利亚——周围还躺着几卷皮革封面、铜铁搭扣的沉重典籍,而跟人的手臂一般粗一般长的蜂蜡蜡烛插在精美的铁烛台里,在座位两侧燃烧。罗德利克头领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不俊也不丑。他的头发是褐色,眼睛也一样,他喜欢将胡子修得短而整洁,那胡子已变成了灰色。总而言之,他是个普普通通的人,除了对白纸黑字的偏爱之外毫无特点,然而对大多数铁民而言,读书是怪癖,不是男子汉该干的事情。
“阿舅,”她关上身后的门“什么书这么重要,让你丢下客人们不管?”
“马尔温博士的失落的书籍。”他将视线从书页间抬起,仔细打量外甥女。“何索给我从旧镇捎来一本。他想要我娶他女儿。”罗德利克头领用长指甲敲敲书面。“看见没?马尔温声称找到征兆与预示的三页残篇,那是末日浩劫降临瓦雷利亚之前由伊娜尔坦格利安的童贞女儿亲笔记录的各类幻象。嗯,兰妮知道你来了吗?”
“我还没去见她。”兰妮是他对她母亲的昵称,只有“读书人”会如此称呼。“让她多休息休息吧。”阿莎将一叠书从凳子上移开,自己坐到上面。“‘三颗牙’又掉了两颗牙齿。你是不是该改叫她‘一颗牙’?”
“我根本不叫她。那女人让我发毛。几点了?”罗德利克头领瞥向窗外月光照耀的海面。“天黑了,这么快?我还没注意到。嗯,你迟到了,我们等了你几天。”
“风向不利,我还有俘虏要操心——罗贝特葛洛佛的妻子和孩子,最小的仍在吃奶,而渡海途中,葛洛佛夫人的奶水枯竭了。我别无选择,只好让黑风号停靠在磐石海岸,派人去找奶妈。结果他们找来一头山羊。那小女孩的状况不太好。村里有没奶妈?深林堡在我的计划中很重要。”
“你的计划必须更改。你来得太迟了。”
“是啊,太迟了,而且我好饿。”她将长腿在桌子底下伸展开,一边翻动手边的一本书,那是某修士记叙的“残酷”梅葛镇压“穷人集会”之战。“噢,也很渴。来杯爽口的麦酒吧,阿舅。”
罗德利克头领努了努嘴。“你知道我不允许在图书馆里饮食。这对于书——”
“——是有害的。”阿莎哈哈大笑。
她舅舅皱起眉头。“你就喜欢挑衅我。”
“噢,别那么委屈啦,你早知道,我对谁都是这样子。好,不说我,你最近怎样?”
他耸耸肩。“还好。眼睛越来越不行了。我已差人去密尔弄副眼镜,以助阅读。”
“我姨母呢?”
罗德利克头领叹口气“她仍然比我大七岁,仍然相信十塔城属于她。关妮丝什么都健忘,唯独这件事忘不了。她还在为丈夫哀悼,跟他死的时候一模一样,虽然她已记不清楚他的名字。”
“她也许从头到尾都不晓得他的名字。”阿莎“砰”的一声合上修士的书。“我爸是被谋杀的吗?”
“你母亲相信是。”
有时候,她宁愿亲手把他杀了,她心想。“那我阿舅相信什么?”
“索桥断了,巴隆坠落身亡。当风暴来临时,派克城的桥并不稳固。”罗德利克耸耸肩。“至少我们知道的是这样。你母亲收到温达米尔学士送来的鸟儿。”
阿莎抽出匕首,清理指甲下的污垢。“鸦眼走了三年,刚好在我父亲死的那天回来。”
“准确地讲,是第二十天。巴隆逝世时,宁静号仍在海上,至少他们如此宣称。虽然如此,我也觉得攸伦回来得太及时了,可以这么说吧”
“我可不会这么说。”阿莎将匕首尖插入桌面。“我的船呢,阿舅?我数了数,城下仅停泊着第四十十艘长船,远远不足以把鸦眼从父亲的王位上赶走。”
“我发出了召唤,以你的名义,为了我对你和你母亲的爱。哈尔洛家族已经到齐,外加斯通垂家族和沃马克家族,以及密瑞家族的一部分”
“统统来自哈尔洛岛七大岛屿中的一座。大厅里,只有一面波特利的旗帜来自派克岛。盐崖岛呢?橡岛呢?两个威克岛呢?这些船在哪里?”
“贝勒布莱克泰斯从黑潮岛赶来找我谈过,随后又立刻扬帆离开。”罗德利克头领合上失落的书籍。“他现在到了老威克岛。”
“老威克岛?”阿莎本来担心他们全去了派克岛,向鸦眼臣服。“为什么?”
“我以为你已经听说了。伊伦湿发号召举行选王会。”
阿莎仰头大笑“淹神一定是把刺棘鱼塞进了伊伦叔叔的屁眼里。选王会?他开玩笑还是来真的?”
“湿发自从被淹之后就没开过玩笑。僧侣们都响应他的号召,其中包括盲人贝隆布莱克泰斯,‘三淹人’塔勒甚至老灰鸥也离开了居住的礁石,在哈尔洛岛上到处宣讲选王会。我们说话这会儿,船长们正往老威克岛聚集呢。”
阿莎十分惊讶“鸦眼竟同意参与这出圣洁的闹剧,企图经由选举来巩固地位?”
“鸦眼的打算我可不晓得。他曾传我去派克岛投诚效忠,之后就没消息了。”
选王会。这是件新鲜事更确切地说,是非常古老的事。“维克塔利昂叔叔呢?他认为湿发的主意如何?”
“他们给维克塔利昂带去了你父亲的死讯,也带去了选王会的消息。除此之外,我什么也不知道。”
选王会好歹比开战强。“我想我该亲吻湿发的臭脚丫,帮他把趾缝里的海藻舔干净。”阿莎拔下匕首,收回入鞘。“妈的,好个刺激的选王会!”
“老威克岛上的选王会,”罗德利克确认“但我祈祷别太刺激。我查了海瑞格的铁岛史。上一次海盐王和磐岩王们在选王会碰面时,橡岛的乌伦派斧手大开杀戒,娜伽的肋骨被鲜血染红。在那黑暗的一天后,葛雷艾恩家族未经选举便统治了一千年,直到安达尔人到来。”
“你把海瑞格的书借给我,阿舅。”到达老威克岛之前,她得尽可能了解选王会的一切。
“你就在这里看,这本书太老太脆弱。”他皱起眉头打量她“罗德尼博士曾写道,时光就像轮子,人的本性不会改变,从前发生过的必然会再度发生。看到鸦眼,我不能不联想到这番话。在我这双老耳朵听来,攸伦葛雷乔伊跟乌伦葛雷艾恩实在太像。我不去老威克岛。你也别去。”
阿莎微微一笑“错过选王会这是多久以来的第十次啊,阿舅?”
“四千年,假如相信海瑞格的话,按德内斯坦学士在提问集中的说法,这个时间得减半。无论如何,去老威克岛没有意义,梦想称王乃是我们血统中的疯狂。你父亲第十次起事时我就告诉过他,现在我也要告诫你。我们需要土地,不需要王冠。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和泰温兰尼斯特正在争夺铁王座,这是千载难逢的扩张机会。选择其中一方,用舰队助其胜利,我们就可获得大片领地的赐封。”
“等我坐上父亲的海石之位,也许会考虑考虑。”阿莎道。
她舅舅叹口气。“我的话你不爱听,阿莎,但我必须坦白,你是选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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