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空心原木里躲藏起来,其他人个子太大,没能幸免。感谢铁匠给予我力量,我花了很长时间把他们全埋了。完事之后,我挖出长老埋藏的少许钱币,独自流浪。”
“我遇到过你的一些兄弟,他们正前往君临。”
“对,路上有成百上千的人,不仅包括我这样的普通僧侣,还包括修士、老百姓统统都是麻雀。瞧,我也该是一只麻雀,至少铁匠把我弄得足够矮小。”他咯咯笑道“你有什么伤心事,小姐?”
“我在找我妹妹。她贵族出身,只有十三岁,是个漂亮的处女,蓝眼睛,枣红色头发。你也许会看到她跟一个骑士或者小丑同行。帮我找到她的人我会以金币相酬。”
“金币?”僧侣露出红牙齿,给了她一个鲜红的微笑“一碗蟹糊对我而言就够了,怕只怕我帮不了你。小丑我遇到很多,漂亮处女就少得很了。”他昂头想了一会儿。“等等,有个小丑在女泉城出没,我这才想起来。据我观察,他衣衫褴褛,满是污垢,但确实穿着五颜六色的小丑服。”
唐托斯霍拉德是否会穿小丑服呢?没人告诉过布蕾妮但也没人说他不会穿。为何他衣衫褴褛?莫非他与珊莎逃离君临后遭遇了不幸?这很有可能,路上十分危险。但也可能根本不是他。“这个小丑是不是长着红鼻子,上面布满琐碎的血管?”
“这我无法断言。必须承认,我没怎么留意他。掩埋掉兄弟们之后,我便去女泉城,以为能找船前往君临。我第十次是在码头边瞥见这个小丑的。他举止鬼鬼崇崇,小心翼翼地避开塔利大人的士兵。后来我又在臭鹅酒馆遇到了他。”
“臭鹅酒馆?”她不大确定地说。
“一个声名狼藉的地方,”侏儒承认“女泉城码头有塔利大人的手下巡逻,但臭鹅酒馆里满是水手,大家都知道,水手会偷偷把人梢带上船,只需出够价码。那小丑想出价让三个人搭船去狭海对岸,我经常在那儿看他跟船上下来的桨手们谈判。有时他会唱滑稽的小曲儿。”
“三个人?不是两个?”
“三个,女士,我愿以七神之名起誓。”三个,她心想,珊莎,唐托斯爵士第三十个是谁?小恶魔?“那小丑找到船了吗?”
“这我说不准,”侏儒告诉她“但某天晚上,塔利大人的士兵来臭鹅酒馆搜他,几天之后,我听见另一个人炫耀说他哄骗了一个小丑,而且有金币为证。他喝醉之后,给所有人买了酒。”
“哄骗了一个小丑,”她说“那是什么意思?”
“我不知道,此人名叫机灵狄克,这我倒记得。”侏儒摊开双手。“除了矮个子的祈祷之外,恐怕我只能提供给你这些了。”
布蕾妮信守诺言,给他买了一碗热蟹糊外加新鲜面包和一杯红酒。他站在旁边吃东西,布蕾妮则琢磨他所告知的情况。小恶魔有没可能加入他们?假如珊莎失踪是由提利昂兰尼斯特策划,而非唐托斯霍拉德,那逃往狭海对岸显然是首选方案。
矮个子喝完自己碗里的蟹糊之后,又吃掉了她剩下的东西。“你该多吃点,”他说“像你这么大个的女人需要保持体力;女泉城并不远,但最近路上很危险。”
我知道。克里奥佛雷爵士便是死在那条路上,她和詹姆爵士则被血戏班逮住。先是詹姆想杀我,她记起来,尽管他憔悴虚弱,手上还有铁链。即便如此,他差点就成功了——那是佐罗砍掉他右手之前的事。后来后来若非詹姆告诉佐罗、罗尔杰和夏格维,她身价相当于她体重那么多的蓝宝石的话,他们早就强暴她几十遍了。
“小姐?你看上去很难过,想妹妹了?”侏儒轻轻拍打她手背。“别担心,老妪会照亮你的前路,指引你寻找到她。圣母会保护她的安全。”
“但愿你说得没错。”
“一定不会错。”他鞠了一躬。“我得走了,此去君临路还很远。”
“你有马吗?有骡子?”
“我有两头骡子,”侏儒笑道“就在这儿,我的脚底下。它们能载我去天涯海角。”他又鞠了个躬,一步一蹒跚地向门口走去。
他走后,她仍然坐在桌边,呷着一杯兑水的红酒。布蕾妮不常喝酒,但偶尔尝试有助于镇静心神。接下来怎么走?她问自己,去女泉城,到“臭鹅酒馆”找“机灵狄克”?
她上回目睹的女泉城乃是一片废墟,领主紧闭城堡大门,龟缩其中,老百姓死的死,逃的逃,躲的躲。她记得烧焦的房屋、空旷的街道和砸裂的城门。游荡的野狗偷偷摸摸尾随他们的坐骑,肿胀腐烂的尸体像苍白的大莲花一般漂浮在泉水会聚而成的池塘里——镇子的名称就是由这池子而来。我请求詹姆安静些,他却高唱“六女同池”还哈哈大笑。现下蓝道塔利也在女泉城,这又是一个她不想去的理由。也许坐船去海鸥镇或白港搜寻更好。然而我可以两处都去。先造访臭鹅酒馆,跟机灵狄克谈谈,再在女泉城当地雇船,前往北方。
大厅里的人群稀疏起来。布蕾妮一边扯面包,一边聆听其他桌上的谈话,谈话内容大多跟泰温兰尼斯特公爵之死有关。“据说,他是被自己儿子谋害的,”一个鞋匠模样的当地人正在讲“就是那畸形小魔猴。”
“国王不过是个孩子,”四位修女中最年长的说“他成年之前谁来统治我们呢?”
“泰温大人的弟弟吧,”一个卫兵道“或者那个提利尔大人,再或者弑君者。”
“不会是他,”店家断言“不会是背誓的人!”他往火堆里啐了一口唾沫。布蕾妮扔下面包,拍去裤子上的碎屑。她听够了。
当晚,她梦见自己又回到蓝礼的帐篷。所有蜡烛都告熄灭,浓浓的寒气于身边围绕。某种东西,某种邪恶恐怖的东西正在绿光的黑暗中移动,直扑她的国王。她想保护他,但四肢冰冷僵硬,连抬手的力气也没有。影子剑割开绿铁护喉,鲜血喷涌而出。她发现濒死的国王原来竟不是蓝礼,而是詹姆兰尼斯特,她辜负了他。
队长的妹妹在大厅里找到她时,她正在喝蜂蜜牛奶,里面混了三只生鸡蛋。那女子给她看新漆好的盾牌。“你画得真美。”她说。那更像一幅画,而非严格意义上的纹章,它仿佛将她带回了多年以前,带回了父亲阴暗凉爽的军械库。她记得自己的手指如何摸索碎裂褪色的画漆,划过树上的绿叶,循着流星的轨迹。
布蕾妮付给队长妹妹比原先谈好的多一半的价钱,然后问厨子买了些干面包、奶酪和面粉,将盾牌挎上肩头,离开了客栈。她从北门离开镇子,缓缓骑过田原和农场,当狼仔们袭击暮谷城时,最激烈的战斗就发生在这里。
蓝道塔利大人指挥乔佛里的军队,士兵多由西境和风暴之地的人组成,其核心却是河湾地的骑士。他手下若在此阵亡,将被抬进城内,安葬于暮谷城圣堂的英雄墓地;而死去的北方人虽然数量多得多,但全都埋在海边一个公共墓穴里,在他们高耸的坟头之上,胜利者竖起一块粗糙木碑,上面仅仅书写着两个大字“狼坟”布蕾妮在它边上停下,默默地为战死的北方人祈祷,也为凯特琳史塔克及其儿子罗柏,为所有与他们一同死去的人祈祷。
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凯特琳夫人获悉自己两个小儿子的死讯时的场景。她将他们留在临冬城,本来是要确保他们安全的。布蕾妮打一开始就预感到大事不妙,她问凯特琳夫人有没有儿子们的消息。“除了罗柏,我没有儿子了。”凯特琳夫人答道,她的声音听上去仿佛有把匕首在肚内搅动。布蕾妮隔着桌子伸手过去,想安慰她,却在快触到她手时停下,因为怕她会畏缩。凯特琳张开手掌,给布蕾妮看手心和手指上的疤痕,一把瓦雷利亚匕首曾深深割开血肉。然后她开始谈论女儿。“珊莎是个小淑女,”她说“随时随地都有礼貌,讨人欢心。她最爱听骑士们的英勇故事。大家都说她长得像我,其实她长大后会比我当年漂亮许多,你见了她就明白了。我常遣开她的侍女,亲自为她梳头。她的头发是枣红色,比我的浅,浓密而柔软红色的发丝犹如火炬的光芒,像铜板一样闪亮。”
她也说到小女儿艾莉亚,但艾莉亚早就失踪了,现在多半已经死亡。然而珊莎我会找到她的,夫人,布蕾妮就着凯特琳夫人不安的形影起誓,我决不放弃。若有必要,我宁愿牺牲生命,牺牲荣誉,牺牲所有的梦想,也会找到她。
经过战场之后,道路沿海岸延伸,夹在波涛汹涌的灰绿色海洋和一排低矮的石灰岩丘陵之间。布蕾妮并非路上唯一的行人,沿长长的海岸线有许多渔村,渔民们通过这条路将鱼送去集市贩卖。她经过一名渔妇及其女儿们,她们肩头担着空篮子,正在回家。由于她身着甲胄,因此她们都以为遇到了骑士,直到看见她的脸。女孩们互相窃窃私语,打量着她。“你们沿途有没有看到一个十三岁处女?”她问她们“一个蓝眼睛、枣红色头发的贵族处女?”夏德里奇爵士的事使她警觉起来,但她必须不断尝试。“她可能跟一个小丑同行。”但她们只是摇头,用手遮掩着嘴巴咯咯傻笑。
在她到达的第十个村子里,光脚的男孩们跟着她的马跑。渔民们的笑声让她难堪,她为此不得不戴上头盔,结果后来的人便把她当成了男人。一个男孩要卖给她蛤蜊,另一个卖螃蟹,还有一个卖自己的妹妹。
布蕾妮从第二十个男孩那儿买了三只螃蟹。离开村子时,天空开始下雨,风势渐大。风暴要来了,她望着海面,心里寻思。一路上雨点敲打着头盔,令她耳朵嗡嗡作响,好歹比海中的渔船要舒服一些。
继续北行了一小时,道路分岔,此地有堆乱石,显然是座荒废的小城堡。右边岔道沿海岸接着蜿蜒前进,通往蟹爪半岛,荒芜贫瘠的沼泽地;左边岔道穿越丘陵、田野和树林,通往女泉城。雨下得更大了。布蕾妮跳下母马,牵它离开道路,到废墟之中躲雨。在荆棘、杂草和野榆树之中,城墙依稀可以辨别,但筑城石像小孩的积木一样散落在两条路之间。主堡的一部分仍然矗立着,其三座塔楼跟破碎的城墙一样由灰色花岗岩砌成,但它们顶端的城齿是黄色砂岩。三顶王冠,她透过雨水凝视,三顶金冠。这肯定是霍拉德家族的家堡,唐托斯爵士或许就出生于此。
她牵马穿过碎石堆,来到城堡大门口。城门只剩下生锈铰链,但屋顶依然完好,里面不漏雨。布蕾妮将马系在墙壁的烛台上,摘下头盔,甩干头发。当她寻找用来点火的干柴时,听到马蹄声渐渐接近。她本能地退入阴影之中,躲到从路上看不到的地方。她和詹姆爵士上次就是在这条路上被俘的,不能再重蹈覆辙了。
骑手是小个子,她一眼便看了出来,原来是疯鼠,她心想,他在跟踪我。布蕾妮的指头伸向剑柄,不晓得这夏德里奇爵士是否认为遇到了好猎物,因为她是女人。格兰德森伯爵的代理城主就犯过这样的错误。他名叫亨佛利瓦格斯塔夫,当时第六十十五岁,是个自负的老头,鹰钩鼻,头上布满老年斑。订婚那天,他警告布蕾妮,婚后要做个得体的女人。“我不许我的夫人穿着男人的盔甲到处乱跑。这点你必须服从,免得我惩罚你。”
当时的她十六岁,已精于剑术,在校场上勇武过人,却仍有点羞涩。她鼓足勇气告诉亨佛利爵士,要她接受惩罚,须先打败她才行。老骑士气得脸色发紫,他穿好盔甲,要教教做她女人的本分。他们用钝器交手,因此布蕾妮的钉头锤上没有尖刺,可她仍旧打断了亨佛利爵士的锁骨和两根肋骨,婚约也随之解除。这是她第三十个未婚夫,也是最后一个。从此之后,她父亲不再坚持要她结婚。
假如跟踪她的是夏德里奇爵士,很可能将面临一场恶斗。她不想跟那人合作,也不想让他跟随自己找到珊莎。他具有一种由娴熟武艺而生的从容自信,她心想,但他个子小,我胳膊比他长,也更强壮。
布蕾妮跟大多数骑士一样强壮,而且她以前的教头说,像她这样高大的女人原本不可能如此敏捷。此外,诸神还赐予她良好的耐力,古德温爵士认为太不可思议了。用剑盾打斗十分辛苦,胜利往往属于最能持久的人。古德温爵士教导她作战要谨慎,保留体力的同时,引诱对手,消耗对手。“男人永远会低估你,”他说“自尊心驱使他们用力,因为他们害怕被议论说给女人弄得如此狼狈。”当她自立之后,发现他说的是事实。在女泉城边的树林里,连詹姆兰尼斯特也以这种方式攻击她。如果诸神保佑,疯鼠将会犯下同样的错误。他或许经验丰富,她心想,但他不是詹姆兰尼斯特。她将长剑轻轻抽出。
然而,逼近岔路口的并非夏德里奇爵士的栗色战马,而是一匹羸弱衰老的花斑马,背上骑着个瘦瘦的男孩。布蕾妮看到那马之后疑惑地怔了一下。是个小男孩,她心想,直到瞥见兜帽底下的脸。是在暮谷城撞到我身上的男孩。是他。
男孩看也没看荒废的城堡一眼,便直接顺着一条路望去,然后望向另一条。犹豫片刻之后,他将马拨向丘陵的方向,继续前进。布蕾妮看着他消失在雨帘中,突然想起在罗斯比也见过这个男孩。是他在跟踪我,她意识到,但这游戏双方都可以玩。她解开母马,爬上马鞍,跟在了他后面。
男孩骑马时眼盯地面,注视着积满水的车辙。雨声掩盖了她接近的声响,而他的兜帽无疑也起到一定作用。他从未回头,直到布蕾妮奔到背后,用长剑剑背猛击马臀。
那马人一般立起来,把瘦男孩掀飞出去,他的斗篷像翅膀一样舞动。他落在泥浆中,爬起来时齿间沾满泥土和棕色枯草。布蕾妮翻身下马。就是这男孩,毫无疑问,她认得那颗麦粒肿。“你是谁?”她问道。
男孩无声地动了动嘴巴,眼睛瞪得像鸡蛋那么大。“波,”他只能发出这一个音“波。”他身上的锁甲跟他一起颤抖,嗒嗒作响。“波。波。”
“波?不?”布蕾妮问“你是说‘不要’吗?”她将剑尖抵在他喉结上。“请告诉我你是谁,为何跟着我?”
“不、波——波——不要。”他将手指伸进嘴里,挖出一团泥,吐了口唾沫。“波——波——波德。我的名字。波——波——波德瑞克。派——派恩。”
布蕾妮垂下长剑。她忽然间很同情这孩子。记得在暮临厅,一位年轻骑士手执一朵玫瑰来见她。他带玫瑰给我,至少她的修女这么说,并且要她欢迎他。他十八岁,长长的红发坠落在肩,她十二岁,紧扎在一件硬邦邦的新礼服里,胸口缀满闪亮的石榴石。他俩人一般高,但她无法正视他的眼睛,无法说出修女教她的简单话语:罗兰爵士,欢迎您来到我父亲大人的厅堂,终于能与您见面,真是太好了。
“你为何跟着我?”她问男孩“有人指派你暗中监视?你是瓦里斯还是太后的人?”
“不。都不是。谁也不是。”
布蕾妮估计他有十岁,不过她判断小孩年龄的水平很糟,总是低估,或许因为她在同龄人中一直个子高大吧。怪胎,罗伊拉修女曾经评论,你像个男人。“对一个男孩来说,这条路太危险。”
“对一个侍从来说,并不危险。我是他的侍从。首相的侍从。”
“泰温大人的?”布蕾妮收剑入鞘。
“不。不是这个首相。是前一个。他儿子。我跟他一起战斗,高喊‘半人万岁!半人万岁!’”
小恶魔的侍从。布蕾妮甚至不知道他有侍从。提利昂兰尼斯特并非骑士。他或许有一两个男童照料,她猜测,作为侍卫或侍酒,帮他穿衣服什么的。侍从?“你为何跟着我?”她继续追问“你想干什么?”
“我要找到她,”男孩站起身“找他的夫人。你在找她。贝蕾娜告诉我的。她是他老婆。不是贝蕾娜,是珊莎夫人。因此我想,如果你找到她”他的脸突然因痛苦而扭曲。“我是他的侍从,”他重复道,雨水从脸上滑落“他却不要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