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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美和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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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选“金陵十二钗”的活动在“成功网”上一经推出,立刻引起了网上网下整个江南地区的震动。

    首先是竞选条件的苛刻:美只是最基本的条件,关键是学问要好,至少是正规院校本科毕业,掌握两门以上外语,精通电脑操作和网络语言,熟读红楼梦,而且一定是庚辰本,能歌善舞,并且至少懂得一样乐器——这哪里是“金陵十二钗”分明是“女子十二乐坊”让人不得不猜测,活动背后可能藏着一个更大更长远的包装计划:要么是为重拍红楼梦选角,要么是想跟风再组一只女子乐队。

    其次是奖项高得惊人:冠军得主赠送两室一厅现房一套,全装修,家电齐备;亚军和季军各奖轿车一辆;十二名入选者都可以获得免费欧洲七日游,如果愿意签约“成功网”成为公司雇员,不论分到哪个部门,起薪点是年入十万,提成另算。

    这样的条件,不可能不引起世人的关注,也不可能不令稍有姿色的少女们心动。虽然报名条件如此苛刻,然而来应征的人还是摩肩擦踵,络绎不绝。

    于是有报刊记者暗示这次大赛的目的旨在赚取高额报名费,又有小道消息说其实冠亚季军早已内定,什么新房香车根本就是幕后老板们原本就打算送给自己小秘的豪华礼物,不过是做个名分借着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场合送出,不仅送了礼,还捧了星,何乐不为?更有人说“成功”网老总周自横把自己当成贾宝玉,所谓选美,根本是替自己征友,报名者不献身,连入围的资格都没有。

    但是任人怎么说,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机会,美女们还是勇往直前地蜂拥而来,使尽浑身解数一决高下。相关媒体也都响应不绝,意图分一杯羹。广告赞助商掐指一算,只交一份网络广告的钱,但是电视会直播大赛,报纸会跟踪报导,事实上等于打遍了各种媒体广告,不知多划算。

    一时间,成功选美成为大江南北的关注焦点,街头巷尾,无论走到哪里都可以听到关于选美内幕的轶闻趣事。公关经理梅绮每天答记者问,一方面要绝对保持口径一致,不能朝三暮四给出错误讯息,另一面又要做到每次发言的角度都有所不同,以保证记者可以翻新炒作,给读者一种新闻更新的错觉,不致让媒体冷落下来。

    那些能言善道的记者每次都会有一个共同的问题:像梅小姐这样才貌双全的美女,有没有考虑过自己参选呢?一定会为大赛增辉的。

    重复的次数多了,梅绮的心也热了起来,同周自横商量:“我也想报名。你觉得我能得第几名?”

    自横煞有介事地上下打量一番,认真地答:“凭你的条件,入围是不成问题的,正式比赛嘛,我估计第十三名吧。”

    梅绮要愣一下才反应过来自横的调侃,不依地叫起来:“你糗我!说好了‘金陵十二钗’,你派我十三名,不是存心整我?”扳着手指一一算给自横听“哪,我是本科毕业,会说流利英语,在‘成功’服务三年,电脑网络是不用说的啦,至于歌舞,我在大学里连任四年文娱委员,坐稳校花宝座我哪一条不符合报名条件?”

    “你读过红楼梦庚辰本吗?怎么我不知道?”

    “我现在去读啊。背给你听都成。”

    “那还有一样乐器,两门外语呢?”

    “你忘了?我学过几天电子琴的。外语呢,除了英语外,我还会说粤语。”

    “广东话可不能算外语。”

    “那么日语算吧?日语里的中文字我都认识。”

    自横大笑起来,他一向欣赏梅绮的这些个小聪明小花招。最聪明的女人不是学识渊博的女博士,而应该是梅绮这种,胸大无脑,可是自有动人心处,每每给男人带来意外的惊喜。

    他拉梅绮坐在自己腿上,半真半假地建议:“按规矩呢,自己人参选不合适,说出去公私不分。你想参赛也行,不过得先辞职。反正当选‘十二钗’后还可以反聘回公司,年薪十万,很合算呀。怎么样?”

    梅绮认真地想了想,转过头盯紧自横的眼睛。

    这是一双会说谎的眼睛,望进去深不见底,看久了,会有一种冷意。它们毫不回避地接受着梅绮的审视,眼睛对着眼睛,鼻子对着鼻子,可是交颈叠股的两个人,距离却忽然地远了。

    梅绮觉得心寒,她喜欢熟睡时候的周自横,他闭着眼睛的样子,有种不设防的憨真,如果在午夜将他唤醒,半明半昧的瞬间,也会充满柔情。但是一旦清醒过来,他就变了另一个人,不动声色,原则分明。表面上他似乎很宽容大度,但是如果触到底线,谁也不知道他会做什么。

    拍拖三年,她始终不能真正了解他,如果她问他“你爱不爱我”或者“你有多爱我”之类的问题,他的答案一定会是“你说呢?”有一次她很恼火地责问:“你老是叫我在答记者问的时候不要重复答案,要有新意,你自己呢?有没有新点的创意?”周自横答:“有。你要不要听?你是不是确定自己要知道答案?”

    梅绮不确定。

    她不知道如果周自横的答案如果是“不”的话她该怎么办,拂袖而去还是置若罔闻,是她先爱上他的,输了先机,就等于输了立场。她不能冒这个险。

    就好像此刻,她同样不可以冒辞职参赛的险。

    她只有故作伶俐地笑:“你想骗我辞职,好趁机赶走我,方便你去泡妞?我才不傻呢。”

    自横没有诚意地笑着,继续用一种鼓动的口吻说:“对自己这么没信心?你辞职参赛,只要入选,就会重新回公司,前三名还有车子房子呢,都不要了?”

    梅绮把头一扬:“才不是没自信呢。我是对你没信心。我还不知道你的心思?你鼓动我辞了职,然后再做点手脚故意不让我当冠军,我不是再没机会监督你了?”

    “哈,你还真自信,你怎么知道你要参赛就一定能得冠军?”

    “那当然。因为冠军的奖品我已经得到了。车子,房子,你不是早就奖给我了吗?”

    这一次,自横是真的大笑了,他抱住梅绮,在她耳边轻轻说:“你知道我最喜欢你什么?识大体,有分寸。”

    梅绮知道,这样的赞美,与其说是一种夸奖,不如说是威胁。换言之,如果她坚持参赛,就是没有自知之明,不识大体,没有分寸了。

    而这个分或者寸的尺度,由周自横给出。

    她的顾忌和避讳太多太多,渐渐竟有种伴君如伴虎的惧畏感。有时候,她觉得自己的心已经很老很老,已经陪自横过了半辈子了;但是有时,她会觉得他们从没有开始过,仍在追求和试探的阶段。她不是不知道周自横最讨厌陪她逛街,但就是喜欢拖着他到处走。并不是要存心触犯他,而是,只有在这些个细处,她才可以尽情地放纵自己任性一回,享受男朋友的忍耐和宠爱。

    撒娇是女孩子的特权。然而她的特权,都被限定在无形的尺度内。

    不是不委屈的。

    为了争取周自横的心,她甚至曾去求助巫蛊。

    是朋友的朋友牵的线。坐很久的车,去一个连名字都湮没的水乡小镇找一位老得快要入土、连性别都含糊的巫师“下降头”

    朋友的朋友说,老人姓潘,人称“潘大仙”名字不可考。因为比他老的人都已经死绝了,所以没人知道他的身世来历,在世的乡民,从记事起便记得有潘大仙其人,会奇门遁甲,卜筮扶乩,捉妖降怪,堪舆治病,也会种蛊放蛊,咒语招魂,甚至赶尸变身,所以没人敢惹他。他也终日闭门不出,和外界几乎不交流,人们等闲不会去打扰他,来的,必有所求,为了换取自己要求的那件东西,金山银山也肯搬来,因此老人的生计是决不成问题的。而且人们传说他养成了一只“金蚕蛊”从此有用不完的金银财宝,就是买下整座小镇也是容易的。

    梅绮不解:什么叫金蚕蛊?

    朋友也不深知,只含糊地说:听说是蛊虫中最厉害的一种,只要养成了金蚕蛊,就会求财得财,求官升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了。

    梅绮战战兢兢,既怕老人真像朋友说得那样神那么恐怖,也怕老人没有朋友说得那么神那么灵验。

    她见到那个人。可是那已经不可以用“人”来概念,来定义。他面色苍灰,头发稀疏,全身的肉都已经化了,只剩下一层皮包着骨头,嶙峋奇突,怪不可言,所有的性征都已模糊,难怪没有人能说清他是男是女。

    梅绮双腿发软,低着头,颤颤微微诉说自己的心愿,那一点可悲可怜的爱念。她觉得羞耻,为了自己的卑微无助。她捂住脸,眼泪从指缝里渗出来,渐渐泣不成声。

    老人司空见惯,并不追问什么,随手拎出一条虫递给梅绮,让她给周自横吃了,说那样他便会对她痴心。

    她大惊:“这怎么可能?他怎么肯吃?”

    老人翻翻白眼——也许没有翻,他的眼睛是睁是闭都很难分清,眼白与眼黑完全糊在一起,不知是因为老眼昏花,还是他天生便有白内障或者白化病——挥挥手,嘶哑地说:“这就是你的事了。”

    她看着那条虫,不敢接:“会有效吗?”

    “怎会没有?”老人又翻了翻眼睛,将虫子塞入一只小小玻璃瓶中。声线嘶哑几至不可闻,却铿锵有力,连绵不断“巫蛊之术,自古有之,晋旬氏周礼、搜神记、夷坚志、灵鬼志、还有四库全书的方术部里都有记载的。左传昭公元年孔颖达云:皿虫为蛊。说蛊就是养在器皿里的虫子。你没读过书的吗?”

    梅绮摇头,别说她一向不喜欢读书,便是读,又怎会读这些?

    好在老人旨在说教,也并不想同她讨论。他张开双手,宛如讲演:“蛊术之用,小至求财索爱,大至复仇致命,无试不爽,有求必应,连中国古代的皇室也视它为争权夺政的法宝。后宫佳丽三千,却只有皇上一个,他宠爱哪个提拔哪个,难道仅仅因为相貌出众吗?凭的是手段!这手段是什么?就是‘术’!汉武帝‘金屋藏娇’,同那陈阿娇青梅竹马,结发夫妻,多好的感情,可是卫子夫向东方朔学了巫术,就迷惑了武帝,夺了宠。阿娇不服,以牙还牙,请巫女楚服相助,也用蛊术诅咒卫子夫不得好死,虽然后来事情败露,陈皇后被废,罢居长门宫,可是卫子夫也到底落了个自尽身亡的下场,不得善终。这就是武帝末年著名的‘巫蛊之乱’。这些蛊术是经历了成百上千年、历朝历代时政考验的,它们是真正的宝贝,应该列入文化遗产。”

    老人侃侃而谈,十分爱惜地抚摸着一只巨型的雕花坛子,小心地打开,脸上带着诡秘的笑,招手叫梅绮和她的朋友走近来看:“要是养蛊没有效,我还做什么要养它们?不是它们,又有谁来养我?”

    梅绮探身望过来——坛子里,蠢蠢蠕动的,是上百只分不清身子与头的各色虫子,竟然有白有黑,有灰有紫,还有的,五彩斑斓,甚至很艳丽。依稀只认得那多足的是蜈蚣,有钳的是蝎子,长的是蛇,跳的是蛙,其余的竟不能认。它们纠缠在沙盘上,扭动,吞噬——它们竟是以彼此的身体做食物,往往自己的后半身已经吞在别的虫子的口中,吸管样的嘴却仍然贪婪地张开,咀嚼着另一只虫的上身。

    梅绮忍住了险险没有吐出来,胃里翻江倒海般难受。一分钟也不敢多耽搁,急急抱了她的小瓶子离开。

    ——她到底还是没舍得把瓶子留下。

    那只装了虫的小瓶子被她藏在袋子里小心翼翼地带回家,仿佛揣着一颗心。左传云:皿虫为蛊。现在,她也有一只蛊了。该怎样让周自横心甘情愿地吃下去呢?她设想过无数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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