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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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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的惩罚。而受惩罚的不是不尊重科学的,竟然恰恰是搞科学的人。快快死了,医生说死于心脏病。我说他死于这种政治,死于折腾我们国家的那种“四人帮”的政治。啊,又说到了他们,我说了不要再说这帮王八蛋,好,不说,我们谈文学,谈科学,谈人,谈谈夭折了的快快。

    我同快快从初中到高中,同学整整六年。我们是好朋友,我们无话不谈,即使是在那些因为一句话被告发了就可以打成反革命的年代里,我们见面也可以毫无顾忌地发牢骚。在我们之间没有什么需要隐瞒的,包括像个人生活上最隐秘的感情,包括他的初恋。我们之间是绝对相互信赖的男子汉的友谊。现今有人把烟酒之交,你我之间的相互利用、相互交换、相互开后门的关系也叫做朋友,是对这个美好的词的亵渎。

    我们曾经像讨论科学一样讨论过爱情。我们很想弄明白这种令人激动而又神秘的感情,虽然那时候我们谁也不懂得爱情,正像我们不懂得科学一样。

    叙述者的话

    快快同公鸡说过,说他十岁的时候就爱过一个女孩子,他说那是最纯粹的爱情。他还在上小学六年级的时候,随着搬家,转学到了另一所小学。他和这个女孩子当时分坐在同一张课桌椅上,他们两个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这个女孩子皮肤很白,举止很文静,当然也应该说长得很漂亮

    快快的话

    我,怎么说呢?说——是一种初恋吧?也许是。这是我最初爱上的一个女孩子。我无法形容她的美貌,她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象,是那样的宁静,那样的耀眼;并不因为时间的消逝这种印象逐渐暗淡。她总是像黎明之前天边上的启明星,你只要见过一次,就会在记忆中永远保留那明亮的印象。我不知道你有没有过这样的体会。

    在我上小学的时候,我每天早晨总希望能够在路口——在我们那个去学校的一个岔路口,她的家就在岔路口的那边——看见她的身影。我已经说不出她那时经常穿的一件是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我总觉得,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见到她的背影,我就能辨认出来。她梳着两条长长的辫子可是说来也觉得好笑,我从来没有敢在路上招呼过她。当她走在前边的时候,我便默默地跟在后面,或者迅速地赶上前去超过她。可当她走在我后面的时候,我便会放慢脚步,等着她走过来。但是,当她走到身边的时候,我可决不敢回头去看她一眼或者对她说句话,哪怕是笑一笑,却让她从我身边走过,仿佛我毫不在意似的。每天上学的时候,我差不多都这样,希望碰到她,却又不敢对她说一句话。可在学校的教室里,我们同一张课桌,坐的是同一条板凳,情况就不一样了。我们也说话,毫无顾忌,还互相借用铅笔。我记得有一次正在考试,我铅笔芯突然断了。我忘了带铅笔盒,书包里翻来翻去就只有这一支笔。她仿佛觉察到了,把放在课桌上面她的铅笔盒悄悄地朝我这边推过来。我看了她一眼,她却仍然低着头在做她的试题。我从她的铅笔盒里拿起一支她削得尖尖的笔——她的铅笔都削得那么尖,削得那么细,这是我们男孩子无法相比的。一切都修饰得那么整洁,就像她那个人一样。她有一副很明亮的嗓子。听她说话的时候,你觉得是一种愉快,我非常爱她的声音。老师叫她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我有时候发现,我并没有在听她回答的是什么,却在听她的声音。她说得一口非常标准的北京话。在我们班里,能够说那么标准的北京话的,只有她一个。而我可以算是半个。所以班上的同学把我们都叫做“北京人”同学们这样叫我们,我不明白是不是含有一种嘲弄的意味,一种羡慕的意味,或者是一种孩子气的恶作剧。总之,听见叫我们“北京人”的时候,我和她,谁都不答理。可是从心底,我却感到这个称号给人一种温暖,把我同她仿佛联系起来了,又觉得是一种幸福。我们班的男女孩子之间,也许是到了这样的年龄,也许是我们所处的那种社会环境,男女同学之间,在公开的场合,界限划得非常分明。为了打消这种隔阂,老师安排同学的座位,总是让一个男同学和一个女同学合坐在一块。可是,男女孩子们之间,却仍然存在着相互隔阂的感觉。尤某是男孩子们,特别要故意强调这种隔阂。所以在许多同学的课桌上,都画着一条分明的界限,男同学和女同学谁也不许超过。唯独我们的桌子和板凳,从来也没有用粉笔或小刀子画过一条分界线。在我们相处的那个学年里,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争执,可也没有更多的接触。除了在课堂上和课间休息的时候,有时交换过那么几句话。

    有一次,我发现在她的铅笔盒里,有一张浅绿色的小卡片。我便问她,能不能给我看一看?她向我笑了笑,说你喜欢我就给你。我很长的时间一直珍藏着这张卡片,以后却不知被我收藏到哪儿去了,再也找不到了。第二天,我从家里带来一颗通红的弹子——是我收集的一盒子弹子中最漂亮的一颗。它红得像玛瑙,没有一点损伤,我从来舍不得投掷。只是在盘弄我的弹子的时候,拿出来赏玩。这是我的那一盒子弹子中的一颗“皇后”或者说一个“公主”小的时候,你一定听过白雪公主和七个矮人的故事吧?我的弹子就好比这些矮人中的那位公主,我把它送给了她。

    小学毕业了。投考中学的时候,这之前,我们便再也没有见过面。我考上了附中,而她后来考上了女一中。这是在两年后我才知道的,因为我上学的路线变了。路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我再见到她的时候,是我在初二,暑假的时候,全市组织了少先队夏令营,那是一个非常愉快的夏天。在夏令营里,我们睡在帐篷里,有篝火晚会、游泳、爬山比赛、讲故事那是无忧无虑的年代!就在那次夏令营的篝火晚会上,大家都聚集在草坪上。这是一片非常平坦,又长得很茂盛的、剪修得很整洁的草坪。现在是很难见到这种草坪了,即使原先保养得很好的草地,不是变得光秃秃的,就是杂草丛生。可那片草坪用轧草机推得整整齐齐。篝火在湖边上点着了,孩子们那个高兴劲!音乐声起来了,大伙儿跳着集体舞。男女孩子们混杂在一起,手拉着手,一圈在外面,一圈在里面,突然里圈跟上来了一个女孩和我并排,我面对着她的时候,发现正是她!还是那双长长的辫子。她长高了,更漂亮了,还是那副宁静、悠娴的样子。她手上捏着一块小手帕,当我们应该拉手的时候,她发现手上还捏着那块小手帕,朝我抱歉似地笑了笑,立刻把手帕换到另一只手上,于是,我们手拉着手跳完了这支曲子。当时,我觉得这个曲子是那么长。那么值得你去品味。另一支乐曲又响起来了,她已经转到我前面去了。我看见她用手帕擦着她的额头,擦着鼻子。我们相距便越来越远了。夏令营里,我们也还有几次机会在路上相遇。我和我们男同学在一起,她和她的女伴们在一起。我们仍然没有交谈过一句,只不过互相望了望,好像连表示一个笑意、打个招呼也不曾有过。可是我觉得,她认识我,我所要回避的仿佛也恰是她要回避的。这样又过了几年,再也没有遇到。

    在高中毕业之前,我又见到过她一次。她骑了辆自行车,背上背了架手风琴,从我身边一越而过。可是我立刻意识到这就是她,虽然这时候她已经完全是个大姑娘,两条辫子更长了。我望着她的背影过去,我坚信那就是她,我所以说我见到的是她,因为在团市委举办的毕业生晚会上,有一个节目——手风琴独奏。她走上台来,背着手风琴,坐在台中央,我一眼就认出来了,是她!那天晚上,她演奏了一个非常热烈的曲子,可惜的是,我没有记住这个乐曲的名字。之后,我再也回忆不起来是一个什么曲子了。总之,我觉得那是热情的、奔放的,正像她本人一样。当然,她在台上,我在台下,她并不知道我在场。这就是我们最后的一次见面。以后,我不知道她是否还在这个城市。你问我当时为什么不去找她。打听她的下落?说来你一定要笑话,因为连她的名字我都不知道。我的记忆中,她同我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北京人”当然,在小学的时候我知道她叫什么,可是多少年过去了,我没有留意她的名字,也没有记下她的名字,也不曾去找过她。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在这方面非常拘谨的人。好像总也没有时间去考虑,在这上面耗费更多的精力。我总是匆匆忙忙地生活,生怕浪费掉一丁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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