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快疯了。
程语灵一个人在饭店套房里面走来走去,不知道商维钧要把她关到什么时候。
他们已经在饭店里面待了一个礼拜,这期间她唯一能接触的人只有商维钧,剩下的人不是拒绝跟她讲话,就是把她视为瘟疫,虽然还是“大嫂大嫂”的叫,但完全听不出亲切感,都快把她闷死了。
当然这一个礼拜,她也不是完全没有收获。商维钧花了很多时问,教她“大人们”之间都是怎么做ài,这一个礼拜她在床上的时间,甚至比她下床的时间还要长,然而她却始终弄不清楚,他对她到底是怀抱着何种感情,想到这一点,每每教她心烦气躁,不知如何是好。
“开门!”她决定出去走走,不要再关在饭店。
“外面的人,快帮我开门!”她不知道今天轮到谁守门,但他最好马上把门打开,因为她很可能会撞坏门板。
她向后退两步,打算一鼓作气撞门的时候,门突然被打开,她一个煞车不及,就这么直直往对方撞去。
“小心!”幸好对方人高马大兼眼明手快,轻轻松松就接住她,免去她跌个狗吃屎的尴尬。
“谢谢。”她不好意思地跟对方道谢,很惊讶地发现到今天守门的人竟然是叶疾风。
“不客气。”叶疾风稳稳地扶住程语灵的腰,两人对看了一眼,发现情况有点暧昧,两人于是急忙同时松手,尴尬地笑笑。
“今天怎么会是你守门?”这是她被关到饭店以来,第一次看见叶疾风,过去的一个星期,他好像从这个世界消失了一样,完全不见踪影。
“大家都去忙了,只好派我上场。”他微微牵动嘴角,一副好不容易才轮到他的模样,看得程语灵直想笑。
“骗人,是你自己不想来吧!”她可了解他了。“你一定觉得这种工作太无聊,根本没有上场的价值。”毕竟是山海会的第二把交椅,要他来守门,的确是太委屈他了。
叶疾风微笑,她说中了部分的事实,确实是他自己不想来,但这跟无不无聊无关,纯粹是心情问题。
“我想出去透透气。”程语灵实在被关怕了,她已经连续一个星期没见过蓝天绿地,于是提出要求。
“那么,我陪你到附近的公园走一走。”叶疾风倒也干脆,一口就答应让她外出,若换做别人,根本不可能。
“我很高兴今天是由你来看守。”他就像是一个不多话的大哥哥,总是默默跟在她身边,在她最需要的时候照顾她。
然而,她同时也明白,必要的时候他也可以很残忍,当年就是他把她送进育幼院,害她成了孤儿。
许久没呼吸到外面的空气,程语灵第一个想法就是感动,自由真可贵。
她伸伸懒腰,仰头迎向微风,微风吹乱了她的头发,但却无法打乱她的心情。
她不知道自己闭着眼睛微笑的模样有多吸引人,连叶疾风也被她吸引,甚至来不及挪开视线,当场被她抓到。
程语灵微微一笑,一点也不介意他偷看,反正她刚好也有事情要问他。
“叶大哥,我们来聊天好不好?”她提议。
“聊天?”叶疾风愣了一下,从来没有人会想要找他聊天。
“嗯。”程语灵点头。“我很好奇,当初你怎么会加入山海会?”她早想问他原因,始终找不到机会,今天可逮到了。
叶疾风没想到她居然会对他有兴趣,一时之间受宠若惊,顿了足足半晌才回道。
“其实我不是主动加入山海会,而是被动加入山海会。”他也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怎么说?”难道这背后还有一段故事?
“我是商老爷子的义子。”确实有这么一段故事。“当年我和皓天都被商老爷子收做义子,只是皓天他很早就脱离山海会,我留下来罢了。”
“韦皓天也是山海会的人吗?”没想到他也曾经加入过帮派,完全看不出来。
“很短的时间。”叶疾风证实。“只是皓天对经营帮派没有兴趣,所以后来老爷子干脆给他一笔钱,让他去做自己的事业,结果非常成功。”
“既然他可以脱离山海会,为什么你还要留下来?”同样都是义子,待遇却大不相同。
“因为我欠老爷子人情,皓天没有,就是这么简单。”叶疾风的语气多少带着些许无奈。
“你欠了他老人家什么人情?”程语灵虽然不曾见过自己的公公,但她猜想他应该是一个非常厉害的人,才能教出商维钧这么精明的儿子。
“我欠他一条命。”叶疾风说。
“叶大哥”
“我十五岁的时候,因为家乡闹饥荒,一路逃难到上海。我的家人都在流浪的途中死绝了,只留下我一个人。”他回忆道。“来到上海以后,我没有衣服穿,没有地方住,甚至连吃的东西都没有。”
回忆是痛苦的,他已经多年未曾再回想起那段鲜为人知的往事,但今天却侃侃而谈。
“那一天,我实在忍不住了,想趁着饿死之前好好大吃一顿,于是动手抢水果摊,抢得几粒桃子。”他尴尬地笑笑。“但是我因为太饿,没有力气逃走,水果行老板当场把我打得半死,还威胁要将我送去巡捕房。”
为了几粒桃子坐牢,真惨。
“我以为我死定了,这个时候,老爷子出现了,把我从水果摊老板手中带回山海会,并收我为义子。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发誓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山海会。”这就是整件事情的经过。
“所以就算老爷子不在了,你也依然留在山海会协助维钧。”对于叶疾风,程语灵只能说敬佩,他真的好有义气。
“没错。”他承认。“我和维钧从小就是搭档,我们一起干过许多惊逃诏地的大事,就跟兄弟一样。”只是这兄弟的身分还是有差,维钧是正统,而他只是名为哥哥的义子,其实也是下人,地位很高的下人,但还是下人。
“维钧真幸运,有你这样的帮手。”程语灵搞不懂他们之间的差别,叶疾风也不打算说明,她知道得越少越好。
“起风了。”突然刮起的一阵强风,预告天气可能会转变。叶疾风抬头看天空,果然看见一大片乌云,正快速地飘过来。
“好像快要下雨,我们该回去了。”叶疾风担心乌云移动的速度可能比他们的脚程还快,赶紧催促她回饭店。
“那个晚上的风也很大,跟今天的天气好像。”一样是刚开始好好的,突然间起风。
程语灵突然回想十五年前,她生日的当晚,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她的生命出现大逆转,把她从黑帮小鲍主,一下子变成孤女,由不得她不感慨。
“小灵”
“叶大哥,那个时候你为什么送我去育幼院?你应该杀掉我的。”徒留她这么一个活口。
“其实我本来是想杀掉你的,但是维钧不准我这么做,还交代我要将你送到育幼院。”
换句话说,这是商维钧的主意,是他留的活口。
“他甚至不许我拔掉你手中的龙头戒,但是戒指代表继承权,少了它会很麻烦,可是他还是不许我拔。”
她曾经指责他是为了戒指才娶她,殊不知他根本有的是机会拿回那枚戒指,只是他选择送给她当生日礼物。
“我以前不谅解维钧,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我现在知道为什么了。”他是为了与她相遇,他下意识就在等待那个掳获了他的心的小天使,为了留住万分之一的可能,他将戒指送给她,并且成就了他们日后的爱情。
“他为什么这么做?”程语灵不解地望着叶疾风,希望他能给她答案。
叶疾风浅浅一笑,很遗憾不能告诉她答案,这必须由维钧自己来说,他这个第三者不宜插手。
“真没想到当年你真的想杀我。”虽然理当如此,但亲耳听见他说出口,还是教人不舒服。
“因为你是个威胁。”美丽的威胁。
“我?”她瞪大眼睛指着自己。“我当年才四岁!”能造成什么威胁?
“你不懂。”虽然只有四岁,却足以毁灭一位少年的意志。
程语灵耸耸肩,猜不出他打的哑谜,这时豆大的雨滴开始落下来,他们才发现麻烦大了。
“完了,下雨了!”得找个地方躲雨。
“看样子是赶不回饭店。”怎么办?
“我请你喝咖啡。”雨越下越大了。
“咖啡?”他看看她手指的方向,对街正好有家咖啡馆。
“你有钱吗?”他跟她开玩笑,程语灵吐舌。
“没有。”她是个穷光蛋。“但你可以先借我钱,等我有钱再还你。”
“你什么时候才能还我钱?”没钱还想喝咖啡。
“不知道。”她摇头,叶疾风忍不住笑出来。
“拜托啦,雨越下越大。”借她钱去喝咖啡。
“你先把这件外套披上,我们再去”
“没时间了!”
“小灵!”
两人一面躲雨,一面打闹地跑向对街的咖啡厅,坐在窗边喝咖啡。
咻!
街上的车子来去匆匆,就这么巧被商维钧的手下看见这一幕。
“咦,那不是大嫂和疾风哥吗?两个人怎么这么亲密”
手下沉吟了半晌,方向盘一转,将车子调头驶向商维钧的公司,跟他报告今日的所见所闻。
“我知道了,回去做你自己的事吧,辛苦你了。”听取报告结束,商维钧打发手下离去。
“是,大哥。”
待手下定后,商维钧随即陷入沉思。
会吗?
应该不会吧!
他希望答案是后者。
“怎么样,唱不唱戏?”
烟雾袅袅的会议室,一群男人聚在一起吞云吐雾,其中有人如此问道。
“我是找你们来讨论时势的,不是来搅局,请你们搞清楚。”商维钧也是其中的一份子,而且是邀请人,为了该不该设立面粉厂,他希望参考多方意见,所以才会请来这些朋友兼票友帮忙提供意见,谁知正事还没谈到,他们就先闹场了。
“别这样嘛,维钧。”他们也不是故意要闹场,只是忍不住。“咱们好久没唱戏了,干脆今天晚上开场子,你看怎么样?”
大家都是票友,而所谓的票友,其实就是戏迷。大伙儿都是平剧的爱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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