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迷乱又急促的喘息
懊死!他浑身热烫,眼看就快要驾驭不住巨大的欲望了。在千钧一发之际,他倏地放开她,放过她柔软丰盈的身子,也放过她香甜可口的小嘴。
不行,时机不对!他会拥有这个小女人,但不是在这种状况下。这么快的节奏会把她吓跑的,而他要的,不只是她的一夜。
“呼呼呼”终于重获自由的晓舟大口大口地喘着气。她不知道他为何肯停下来?不过,她很庆幸他先收手了,因为她早已被自己怪异的反应吓呆了,根本无暇制止他。
她手忙脚乱地拉紧领口。老天,身体为什么这么烫、这么热?两腿之间有种莫名的空虚感,全身的毛细孔也好像全都张开了,正大声地呐喊着:要他、要他!
停!羞死人了!
敖震邦缓缓地吸气,慢慢地吐气,再深深地吸气,专心一意地吐纳,调整气息。可一看到晓舟那副眼波迷乱、朱唇半启、好像刚被蹂躏过一百次的样子,他好不容易克制住的欲望差点又要重新升起了!老天,她真诱人,真引人犯罪!
“把嘴巴闭起来!”他凶巴巴地瞪着她,手指点住她的樱唇。“再继续诱惑我,我会变成野兽的!”
晓舟也瞪着他,两人沉默对峙,突然,她张开小嘴,狠狠地咬了他的手指。
“啊!好痛”敖震邦马上缩回手。“你干么咬我?”
“这是惩罚,”晓舟脸上的红晕未褪,黑眸却闪着怒气。“谁叫你偷窥我洗澡!”哼!喜欢他是一回事,但她可不准他胡乱偷窥她出浴!
她认真又倔强的表情把敖震邦逗笑了,他自动地把手伸到她嘴边,坏坏地道:“那你咬吧,使劲地咬,咬烂好了。我宁愿手指头被你咬断,也不愿牺牲这项福利。”
吊儿郎当又邪气十足的表情让晓舟的心跳忽地失控。讨厌!这男人哪里严肃正经了?根本是个下流鬼嘛!
“变态!你的手臭死了,我才懒得咬呢!”晓舟推开他的手,指着房门口下逐客令。“很晚了,你该回自己的房间了!”大色狼,一回家就忙着摸进她房间!
他似笑非笑地瞅着她。“不要急着赶我走嘛!我一下飞机就以最快的速度通关,抢着领行李。跳上计程车后,还以双倍的车资诱惑司机,请他加足马力地赶回来。这一切的努力,只是因为我好想你,好想早一点见到你,就算只是早个一秒钟也好。”
喔喔晓舟心头的小鹿开始乱撞。他真这么想她吗?她想假装不在意,可眼底的柔媚娇羞却怎么也藏不住,心花更是朵朵地绽开。
“来,跟我来,到我的房间,我有一个礼物要送给你。”他的黑眸炯亮生辉,抓起她的手柔声诱惑她。
“去你房间?可是”晓舟眨眨晶灿美眸。她再怎么天真,也知道不可以在三更半夜到男人的房间去。可是可是他说他好想她,而且他的眼睛像是有魔法般,不断地对她放电,她已经被电到晕头转向了。
“可是什么?快来。”
大野狼强掳小红帽,直接把她揪到自己的巢穴内。
进入他的房间后,敖震邦由公文包内取出一份包装精美的礼物。
“真的要送我啊?”晓舟被动地接受,一想到他在忙碌的公务行程中,还记得替自己挑选礼物,心头就滑过一股暖流。
“快拆开看看啊!看喜不喜欢?”
在他的催促下,晓舟好奇地拆开缎带,打开盒子,当看见静静躺在盒子里的束西时,她瞬间倒抽一口气,伸出一手掩住唇,眼眶逐渐发热。
幸运草水晶项链。
来自奥地利的施华洛世奇是全世界最知名的水晶厂牌,这条项链的链坠非常别致,是一枚闪烁着光芒的幸运草,完美的水晶在各种光线下,会折射出绚丽夺目的光芒,不论搭配任何服装,都非常出色。
“好漂亮”晓舟傻了,小手轻颤地抚摩着幸运草链坠。“幸运草,是幸运草”
“喜欢吗?”看到她的表情,敖震邦松了一口气,知道自己并没有选错礼物。他柔声说道:“我知道你一直很喜欢上一份工作,你是真心喜欢花草,喜欢待在花店里。我很遗憾那间花坊倒了,不过,我把幸运草送给你,希望你往后能拥有幸福。”
他拿起项链,温柔一笑。“我帮你戴上。”
“好。”晓舟红着脸,背对他把头发撩起来,让他为自己戴上项链。
看到光芒四射的幸运车坠子静静栖息在自己的胸口,眼里的液体再也忍不住滑落,哽咽地道:“我好喜欢谢谢、谢谢你”感动的,不只因为这是他送的第一份礼物,他的贴心更教她感动。厌恶花卉的他居然会记得她很喜欢在花店工作,他甚至记得倒闭的花坊就叫做“幸运草”
呵,他对她好用心喔!他把她的喜好都仔细地记在脑中,她觉得好感动。水晶的光芒不只迷惑了她的眼,也折射入她的心。
敖震邦搂住她,笑着为她拭去泪水。“傻瓜!只是一条项链,不用感动成这样吧?”她真是单纯可爱的女孩,心思宛如最纯净的水晶。
他微眯锐眸,邪肆地要求。“如果你很开心的话,就做一件让我开心的事,算是答谢我,好不好?”
“什么事?”晓舟热切地问着,好想知道什么事能让他开心?也好想知道更多更多关于他的喜好。
他笑着,深情地道:“唱那首歌给我听。就是你上次在我家厨房做菜时唱的那首歌。歌词好像是什么冬天的尾巴牵着雨天的手唔,我记不太清楚了,我对流行歌曲真的很陌生。”
晓舟破涕为笑。“那是陈绮贞的歌啦!拌名叫做雨天的尾巴。你还记得这首歌啊?”
“当然记得。”他亲昵地在她额头上印下一吻。“好奇怪,我只听你唱过一次,可是那旋律却牢牢地盘据在我脑中。在美国出差的这几个晚上,临睡前,我的大脑都会自动想起这首歌,想起你唱歌时,那纯净天真的表情,好像是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女孩,躺在大草原上悠闲地吟唱。”
除了喜欢这首歌,他最喜欢的,应该是她唱歌时,那怡然自得、快乐无忧的神情。
他好喜欢她那份天真的表情,看到她可爱的笑脸,他所有的压力似乎都瞬间解除了,烦恼也都烟消云散了。
“快唱给我听吧!”他吻着她珍珠般圆润的耳垂,热切期盼着。
“你这样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唱啦!”晓舟娇笑着闪躲他的吻,心底却十分甜蜜,雀跃到要飞起来了。他说他在异国的夜晚,都会想起她唱的歌耶!看来他真的很喜欢她呢!
“快点唱,我真的很想听。”敖震邦的眼神极为炽热。
“好啦、好啦,我唱,但万一走音了,你不准笑我喔!”晓舟嫣然一笑。“还有,你不可以看着人家,不然我唱不出来。”
她低下头,双手环住他的腰,脸蛋轻贴在他的胸膛上,清清喉咙后,羞怯地、甜蜜地慢慢吟唱。
“春天的手拍一拍晒干的枕头,夏天的温柔躲在你的画框不走,秋天的小指头点亮了小镇的灯火,冬天的尾巴摩擦爱人的双手,雨天的手啊牵着你的衣袖雨天的温柔总是选错拥挤时候,雨天的小指头騒动我虚有的乡愁,雨天的尾巴拍打浪花一朵朵,雨天的尾巴让夕阳牵着走,我的青春是否,你也牵着走”
她越唱越小声,脸上的笑意不减,柔柔地看着他。
敖震邦微笑地听着,被她眼波流转的情意勾引得蠢蠢欲动。
他捧起她的脸,以一个深情的吻代替掌声,以最浪漫的吻,将她的小嘴融化,让两颗鼓噪的心,热烈地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