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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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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乎自己的意料,耿梦天非常能适应在美国的生活,这里的自由学风,忽然让他得到了新生,也让他稍微拱脱了父母的控制,虽然还是在一个以严格出名的德国老师门下学琴,不过,他相当喜欢在学校的生活,也立志要上音乐学院,有了这个目标后,相对的,练琴便不再是那么痛苦的事了。

    他十四岁的时候赴美,十八岁进了着名的茱丽亚音乐学院,从他一进校门,几乎每一个人对他的评语都是绝佳的,他在各大小的音乐比赛中,得奖无数,就连一些脾气最古怪的老教授们,也一致认为只要他继续朝这个方向走下去,前途必定不可限量。

    众人都认为他是这方面的天才,但他自己却不这么想,他正在成长的脑袋里,自有他独特且不为人知的想法,他不过是在等待一个适当的时机,将他的想法付诸行动。

    和他同一班上乐理课的钟宜生,是个同样来自台湾的漂亮女生,据说是因为在宜兰出生,才取了这个名字,她来美国的时间比他早,而他们从一开始的互别苗头,到后来形成莫逆,这中间足足花了一年多的时间。

    他们虽是同学,且同为来自台湾的中国人,之前却从没有往来过,而且,老实说,耿梦天对她的第一印象,可说是非常的差,从他一进校门,就早早听说了allisonchung的大名,她的音乐才华、漂亮长相和富裕的家世,自是不在话下。

    但更叫人叹为观止,引为话题的是,她那永远没有一天重复过的名衣服鞋子,以及经常性更换的男朋友,她的男朋友一个比一个有来头,一个比一个家世好、地位高,听说还有一些是参议员的儿子、名律师、科技新贵等等,都是些有条件上报的名人等级精英份子,她的行情比起其他白人女同学都要来得好,在她身上似乎看不见所谓的种族问题。

    最教人不明白的是,她在勤于换衣服、换男友的同时,还能把学校的功课搞好,从不曾在练琴时迟到早退,耿梦天才来美国四、五年,还有着中国学生一贯保守的态度,中规中矩、不好出风头,但她美国化的程度非常的深,完全不是中国学生那一回事。

    她和耿梦天同样主修小提琴,一年级选的课又都差不多,因此两人见面的机会不少,上课时她的意见和问题,总是特别的多,向来不吝于举手发问,有时老师光是应付她一个人的问题,就得花上十来分钟,因此耿梦天虽然不得不承认她的小提琴,确实是拉得很不错,而且她有一把耿梦天所没有的,价值不斐的格列齐名琴,耿梦天羡慕她、也嫉妒她,对她的态度永远是敬而远之,上课上了都快一年了,这同样来自台湾的两个人,却从来没有交谈过。

    直到有一次耿梦天睡过了头,匆匆赶到上音乐史的教室。他急就章的在最接近教室门边的位置坐下,赫然发现隔壁坐着的,就是鼎鼎大名的allisonchung,她穿着一件v字领的黑色紧身上衣,黑色的皮裙,衬托出玲珑有致的身段,乌黑的头发看似散乱,却又十分有型的披在肩上,不知道她剪这么一个头,要花上多少钱。

    梦天慌乱的整理好自已的东西坐定下来,打开了书,望着空无一字的黑板,却根本不知道现在上到哪里。

    钟宜生用她那上着最时髦的银白色眼影的眼睛,看了他一眼,轻声用英文告诉他教授正在上的章节。

    梦天感激的看了她一眼,并用国语和她说了声谢谢。

    钟宜生却只是面无表情的看着他,什么反应也没有,耿梦天以为她听不懂国语,就用英文又轻声说了一遍,这才见她冷淡的点了一下头,又迳自转过去看着讲台,没有再看他一眼。

    下了课,她收拾着背包、时髦的乳白色羽毛外套站了起来,穿着高跟长筒皮靴的她,个子没有比耿梦天矮多少,他忽然觉得自己好像有义务要和她说说话、稍微寒暄一下,正想要开口用英语搭讪几句,她却用国语问了他。

    “我听说你是台湾来的?”她一边套上皮手套,一边说道。

    “对。”梦天想不到她会说国语,一下有些愣住。

    “我也是。”她说。

    “我知道。”

    她画得细长精致的眉毛一扬,下面是一对很有中国味道的丹凤眼。“你怎么知道?”

    “你在学校很有名。”

    “是吗?希望不是坏的有名。”她呵呵一笑,涂着亮红色的唇角微扬,她虽然这么说,语气中仍是自信满满。

    “我不知道你会说国语。”耿梦天说。

    “我还会说台语呢!我是六岁才来美国的,况且家里都说国语和台语。”她的国语和她的英语一样,听起来完全没有任何口音。

    “真的?”

    “当然!”

    “可是刚才我跟你道谢,你连一点反应都没有。”

    她停了好几秒,似笑非笑的看着他,终于说道:“那是因为我以为你不会跟人道谢的。”

    “我看起来是那么没礼貌的人吗?”

    雹梦天皱着眉看她,不知道自己的家教表现,在别人眼中看来,居然是那么的差。

    她笑着摇了摇头。“你看起来那么骄傲,我以为你是从不会跟人说谢谢的。”

    梦天听了瞠目结舌,看来他们对彼此的误解还真足不小。

    有了这个奇特的开始,从此,他和钟宜生成了不谈男女感情的莫逆之交,她常常开着她的红色敞篷车,载着他一同到中国餐厅吃顿晚饭,考试的时候,两人一同窝在耿梦天的宿舍里读书,只因她不想接那些永远响个不停的邀约电话,他们还会在彼此拉琴的时候,互相给与最严格的批评,有时被批评的一方,也不免会恼羞成怒而起了冲突,但往往隔不了多久,两人就又言归于好了。他们很有默契的,从不涉及感情,各交各的男女朋友,各自向外发展感情生活,若是有人对他们的友谊生疑,他们会一致的选择友谊,而不是爱情,这几年下来,没有一个人能介入他们的友谊。

    。--。--。--

    他和钟宜生几乎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除了他的梦境。

    那像是一个无法启齿的可悲秘密,他已经无法确切指出这个梦境最早出现在什么时候,只知道他出现的时间频率,一次比一次密集,已经到了他无法置之不理,无法装做没这回事的地步。

    那一天他又作梦了,他又见到了平静的湖水和草原,他又梦见了那个属于他的女人,她正躺在他的怀里,两人之间契合的程度,是他一辈子也想像不到的,也是天下所有的有情人所梦寐以求的,他用手指轻抚着她柔软的唇瓣,两人深情的眼神对望着,她握住他的另一只手,在他的手心默默地写下了iloveyou几个字,他正自庆幸自己何德何能,可以拥有她,却就在他要吻她的同时,她又再度如空气般的消失了。

    他慌乱的寻找着,无助的嘶喊着,他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一种无法克制的心痛,开始快速暴烈的漫延,几乎要把他整个人都撕裂了,但却再也唤不回她,她再一次从他的怀里消失了,他知道自己又再一次的失去她了。

    他吓出一身冷汗的惊醒,对着一宿舍的冷空气,逐渐的清醒过来,他的手脚都坑诔得结冰了,他挣扎着下床,找到摇控器,打开中央空调暖气,一月底的纽约市,还是有着足以让人冻死的低气温,他一点也不想在异乡当个亡魂。

    他起来到小厨房去煮了咖啡,不明白何以只是一个梦境,却能让人陷入如此沮丧、孤寂的地步,这个女人阴魂不散,纠缠了他好几年了,而且她出现的频率和次数,开始愈来愈近,愈来愈多,她一向只让他梦到她,却从不让他得到她。他不知道自己必须再忍受这个折磨多久。

    他一直都有女朋友,因此并没有所谓欲求不满的问题,也因此使他更迫切想要弄清楚这个梦境,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开始不停的上图书馆找资料,企图弄清楚这一切,解释这件怪事可能发生的原因,可惜却没有任何结果,他的梦境还是持续的、没有任何规律和周期性的出现,而他连一点办法都没有。

    他不敢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他可以预见别人的反应,不是以为他想女人想疯了,就是以为他根本精神不正常,这两种结果都不是他想要的,因此他宁可独自痛苦,而绝口不提,他也不敢找心理医生,他爸、妈虽有着高等教育的背景,但却都还有着传统的中国脑袋,他不想被自己的父母视为不正常。

    他望着小炉上的蓝色火焰,闻着逐渐传出的咖啡香味,发了好一会儿的呆,忽然才听见了一阵持续的敲门声。

    他锁上了铁链,这才开了门,站在外面一身时髦装扮的,是等得一脸不耐烦的钟宜生。

    “你等一会儿?”他关上了门,拔开铁链,把木门打开。

    “怎么回事,我敲了好久的门!”宜生一阵风似的卷了进来,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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