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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律师。”
那个以律师自居的人打断了那胖子的话。
“哦,”胖子带着狡猾人所特有的诡诈立刻回答“律师先生,你想把它领回家。”
“我是说,我的女儿,他今年8岁。”
“是吗?律师先生,你看它多乖,以前它的名字叫小甜甜,我想在你的女儿身边,它知道该怎么用它的舌头。”
胖子的手松开了我的尾巴,我摔在了地上。
“其它的呢,它看上去没有睡好。”
“不!不!律师先生,讨人喜欢是它的本性,况且它还是个不大的小家伙,律师先生,其它的你知道,那些畜生不会领你的情的。”
至于胖子为什么急着把我处理掉,我想可能是他不想让别人看见我死在它的笼子里。
“多少钱?”
“500。”
律师把我带上了车;在胖子看来,他的脑子里全是些艳丽的直线。
11、
“贝贝。”
我不知道这个这个8岁的小姑娘为什么喜欢这样叫我,总之,时间一长,当我认为这个有自己的花室,有自己的草地,有自己的游泳池的家庭并非难于接近,当那些过着高贵生活的高贵的人发出这个声音时,我总得跑着到律师的身边,毕恭毕敬的一声不响,我总得跑到他的夫人身边抬起头,伸出舌头,我总得去捡他女儿故意扔到水里去的皮球,我总得让她骑在我的背上说:贝贝,你又长高了,你总有一天会有马那么高的,到那时,我妈妈也会把买马的钱省下的。
我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不知道它叫什么,就像我已不记得我的母亲,我不记得自己从哪里来,以及在我一个月大时,跟谁在一起,在我两个月大时,我曾跟谁奔跑,在我三个月大时,我又去过什么地方。
12、
半年过去了,我熟稔地感觉到在自己身上的一些变化,是的,我不再是一只瘦弱的杂毛狗,我不再饥饿,我不再寒冷,我身体强健,体格匀称,我对自己热忠的事,充满了信心,我也不曾虚度跟律师一家一起的光阴,尽管我不喜欢有人拍打我的额头,尽管我不喜欢有人拽我的尾巴,尽管我不喜欢有人撕扯我的体毛。
夏日的夜里,当月亮升起来,星星露出它的笑容,白天的阴霭退去,世界的空气突然带着点潮湿,我跟着那些被人称为的野狗穿过昏暗的街道,目睹它们因为一点残羹而引起的打斗,我不会考虑有天自己也会和他们一样,然而,这种想法却被深深遗忘在6月的一天,那是在一次与小姑娘的嬉戏中,我不小心把她的手咬伤,鲜血淋漓,对于律师夫妇当时的愤怒,我当然可以理解,谁知愤怒只是意味着更大的恐怖,即使是在事情发生后的一周。
“畜生!”
一个陌生女的指着我,对律师说:该死的,真该给它点颜色看看!”
这时,律师走了过来,从身后抽出了一把刀,我看见他把剁了的我的尾巴,用力踩在脚下,我没有比痛疼更深处的哀怨,当时,我也不知道小姑娘还有个上大学的姐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