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永远的老小说朱笔
夙云
总是感叹:现在人喜欢新,新,新。喜欢新人,喜欢新东西,新事物,喜欢新房子。喜欢新车,喜欢新思想,新观念。所谓“喜新厌旧”或许就是人之本性。
谁说的?我朱笔持否定论。
酒不是越久越醇吗?腌制品不是腌得越久越好吃吗?老字号的商店或小吃不是越老越门庭若市吗?骨董车不是越老越值钱吗?钻石的产生不是经过千年石头的洗礼淬练而成吗?绝迹的作品不都是天价卖出吗?
大家最后一定会觉得老的东西才耐久,才是最值得珍藏。
夙云绝对是越老越吃香。夙云的小说是越老越经得起考验。
我一直喜欢一首歌,也许歌词不太对,因为年纪大,记不太起来,毕竟现在以德语生活为主,一些国语歌都忘得差不多。
这首老情歌献给夙云以及所有的朋友:有一首老情歌,在月夜里唱啊唱,虽说不能长久,这一刻陪伴你左右。
有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忘不了。
有人说情歌总是老的好,走遍天涯海角找不到。
有一首老情歌老情歌是不是历久弥新呢?
老情歌v。s老小说。
永远的老情歌!
永远的夙云小说!
欢迎进入夙云的小说世界危险七夕。
因恨而报复,相当愚蠢。用爱做报复,则是自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