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正司请权以遥团以上充初献,将军以上充亚献,许之。
己未,金以都元帅宗敏为太保、领三省事兼左副都元帅,左丞相宗贤兼都元帅。
辛酉,右朝奉郎硃同知南雄州,代还,言岭南无医,凡有疾病,但求巫祝鬼,束手待毙,请取古今名方治瘴气者集为一书,颁下本路,从之。
秋,七月,辛巳,左中奉大夫杨惇知舒州,代还,请戒监司、守臣修水利,诏付户部。帝曰:“平江堤堰不修,岁输米比旧亏十万斛。临安西湖,民间灌溉所资,其利不细,岁久亦填污,宜悉令修治。”
八月,庚戌朔,昭信军承宣使、镇江府驻答刂御前诸军统制王胜卒,谥毅武。
癸丑,复泰州兴化镇为县。
庚申,金以刘筈为司空,行台右丞相如故。
宰臣议徙辽阳、渤海之民于燕南,从之。侍从高寿星等当迁,诉于皇后,后以白金主。金主怒议者,杖平章政事秉德,杀郎中萨哈。
辛酉,宗正寺丞王葆言:“国家设法,应女户、单丁与夫得解举人、太学生并免丁役,盖本先王仁先孤寡,贵肄多士之意。顷议者历陈丁役之弊,遂有募人充役指挥。臣谓进纳杂流之人,物力高强,虽系单丁,自应雇募,至若前项三色亦令雇募,似为矫枉之过。且女户而无子孙,与虽有子孙而年在幼弱,皆穷民之无告者,若遽使当力役之事,则公私所费,必倍于豪强。故昨来指挥,寡妇有男为僧、道成丁者,并许募人充役,正恐奸民旋行规避尔。今州县之间,舞文以虐无告,则或指远适之缁黄为某氏之子孙,初不以存亡为别也,因使寡妇守志者,不免于执役困悴之患,其势迫而行者,家赀产业或破坏于后夫之手,是岂朝廷勤恤民隐之本心乎!得解举人名已登于天府,今乃同籍于役人;太学生身已隶于上庠,今乃心累于执役。是二者,其家或有兼丁,则力役自不妨充募,若乃单孓一身而奋身庠序者,不得自别于齐民,甚非陛下仁先孤寡、贵肄多士之意。望特诏有司重加省定,庶几孤寡得所而士知爱重。”帝曰:“单丁、女户,旧法免差役,后以许免者多,有司遂有雇募之请。宜令户部详其的确利害来上。”葆,昆山人也。既而本部请女户无子及得解举人、太学生单丁,并免身役,即特旨及因恩免解人,听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从之。
丙寅,太常少卿张杞充大金贺正旦使,武节大夫、和州团练使、知閤门事赵述副之;直秘阁、知临安府汤鹏举守司农卿,充贺生辰使,右武大夫、吉州刺史、带御器械石清副之。通好后,以庶官出疆自此始。
甲戌,诏以景灵宫绘像功臣之副藏于天章及秘阁,复故事也。
九月,辛卯,惠州刺史、知閤门事宋篯充大金贺正旦副使,以赵述疾告也。
丙申,金复以领行台尚书省事亮为平章政事。亮行至良乡,召还,未测金主意,大恐。既至,金主复任之,而亮逆谋益切。
初,左丞唐古辨,右丞相秉德,以被杖怨金主,与大理卿乌达谋废立,乌达以告亮。它日,亮与辨语及废立事,曰:“若举大事,谁可立者?”辨曰:“其胙王元乎?”问其次,曰:“邓王子阿林。”亮曰:“阿林属疏,安得立!”辨曰:“公岂有意耶?”亮曰:“果不得已,舍我其谁!”于是旦夕相与密谋。
左卫将军特斯疑之,以告皇后曰:“辨等每窃窃私议,窃疑之。”后以告金主。金主怒,召辨谓曰:“尔与亮谋何事?将如朕何!”杖之,馀释不问。
戊戌,金以右丞相宗本为太保、领三省事,以左副元帅宗敏领行台尚书省事,以平章政事秉德为尚书左丞相兼中书令,以司空刘筈为平章政事。
庚子,金以御史大夫宗甫参知政事。
金平章政事亮,以胙王元有人望,欲除之。会河南军士孙进自称皇弟阿禅大王,金主疑皇弟二字或在元也,使特斯鞫之,元状。亮怨特斯泄其谋,而知金主有疑元心,乃上言:“孙进反有端,不称它人,乃称皇弟大王。陛下弟止有元及扎拉耳,特斯鞫不以实,故出之。”金主以为然,使唐古辨、萧肄按问特斯,特斯自诬服故出元罪。十月,金主杀其弟北京留守胙王元、安武军节度使扎拉及左卫将军特斯。亮乘此挤阿林,杀之。阿林弟达兰,金主本无意诛之,亮曰:“其兄既已伏诛,其弟安得独存!”又杀之。金主以亮为忠,益信任之。遂降诏大赦。
丙辰,右承议郎、知新州张棣提举荆湖北路常平茶盐公事,以其再劾胡铨也。至官一日卒。
时责授濠州团练副使洪晧在英州,闽人右承务郎倪誉为守。誉老矣,内无奥主,闻棣以巧中迁客取使节,欲效之,即使兵马都监伺其隙,捕晧家奴置狱中,酿成其罪。未及发而誉死,事乃解。
降授文州刺史辛永完,勒停,送肇庆府编管。
永宗为湖南马步军副总管,居邵州。永宗以尝立军功,给真俸。守臣右韩散郎石稽中,知永宗为秦桧所恶,劾其冒请全俸,当计以赃,请下守臣阅实。稽中先以计取永宗所受御札送桧矣,永宗由是不能自明,诏稽中依条追理。稽中选郡僚之苛刻者籍其家,一簪不得留。既而稽中语其僚曰:“前赴其家燕集,以一器酌寿,今此器不见,岂隐之耶?”其残刻如此。
己巳,初复诸陵赞宫荐新之礼,用太常博士晋陵丁娄明请也。
癸酉,金以翰林学士完颜京为御史大夫。
金皇后费摩氏专政,性妒忌,挟制金主,故金主多以忿怒杀人。十一月,金主以积忿杀后,召胙王妃萨摩入宫。既而又杀德妃乌库哩氏、瓜勒佳氏、张氏,于是宫中近侍皆惧矣。
辛卯,帝亲飨太庙,至櫺星门,降辇,步趋斋殿,虚小次不入。壬辰,合祀天地于南郊,大赦。
甲辰,诏诸郡行乡饮酒之礼以取士。
先是司农卿汤鹏举言:“举人多冒贯求试,请于未下科诏前,令州县长吏籍定来岁当应举人名,州县学职事覆实,申教授预先引保,委无伪冒,然后许赴乡饮酒。若临时投状射保者,并不收试。”事下礼部。至是颁行焉。
金主出猎。十二月,己酉朔,还京。
壬子,军器监王会权尚书兵部侍郎。
金平章政事亮,与其党既定逆谋,欲得护卫图克坦额埒楚克、布萨思恭、近侍局直长大兴国为内应。亮先以女许字额埒楚克之子,而思恭微贱时为宗干所周恤,擢置宿卫,亮知其怀旧恩,密谓之曰:’我有一言欲告君久矣,恐泄于人,未敢也。”思恭曰:“肌肉之外,皆先太师所赐。苟有补于大王,死不敢辞。”亮曰:“主上失道,吾将行废立,必得君为助乃可。”思恭许之。亮复以告额埒楚克,额埒楚克素凶暴,闻之甚喜,曰:“何不早告我!废立之事,亦男子所为。主上不能保天下,人望所属,惟在阿家。今日之谋,乃我素志也。”
亮既结护卫,而金主所亲信惟大兴国,未尝轻去左右,每逮夜,金主就寝,兴国时从主者取符钥归家,主者即以付之,听其出入以为常。先是兴国尝荐罗卜藏于亮,亮用为令史,乃使罗卜藏结兴国。既而知其可与谋,乃邀至卧内,令解衣,欲与之俱卧,意有所属者。兴国固辞不敢,曰:“即有使,惟大王之命。”亮曰:“主上无故杀胙王元,又杀皇后,乃以元财赐阿兰,既又杀阿兰,遂以赐我,我深以为忧。”兴国曰:“是固可虑也。”亮曰:“朝臣旦夕危惧,皆不自保。向者我生日,因皇后附赐物,君遂被杖,我亦见疑,主上尝言会须杀君,我与君皆将不免。宁坐待死,何如举大事?我与大臣数人计已定矣。”兴国曰:“如大王言,事不可缓也。”乃约以初九日起事。
丁巳夜,布萨思恭、图克坦额埒楚克内直,亮及其妹夫图克坦贞及秉德、乌达等会于唐古辨家。辨因置馔,众皆恇惧不能食,辨独饱食自若。二鼓,兴国窃符,矫诏开宫门召唐古辨,守门者以辨为金主之驸马,不疑,内之,亮等怀刃随入。及殿门,卫士觉其异,辨等抽刃劫之,莫敢动。至寝殿,金主闻步履声,咄之,众皆却立。思恭曰:“事至此,不进得乎!”乃相与排闼而入。金主索榻上常所置佩刀,已为兴国先取投榻下矣。额埒楚克先持刃进弑,思恭次之,金主仆,亮复刃之,血溅其面及衣。
秉德意尚未有所属,思恭曰:“始者议立平章,今复何疑!”乃奉亮坐众前,称万岁。诈以金主将立后召诸王、大臣,曹国王宗敏闻召,惧不敢往,葛王褒曰:“叔父今不及往,明日如何相见?”宗敏入宫,亮欲杀之,尚犹豫,以问左右,乌达曰:“彼,太祖子也,不杀之,众人必有异议。”乃使思恭刃击宗敏,左右走避,肤发血肉,狼藉遍地。葛王见宗敏见杀,问曰:“曹王何罪而死?”乌达曰:“天许大事,尚已行之,此虮虱尔,何足道哉!”宗贤闻召,谓人曰:“主上必欲立胙王妻为后,我当力争之。”既至,被执,犹以为立后事,曰:“谁能为我言者?我死固不足惜,独念主上左右无助耳。”
亮既即位,废前主为东昏王,以秉德为左丞相兼侍中,以左副元帅唐古辨为右丞相兼中书令,以乌达为平章政事,布萨思恭为左副点检,以图克坦额埒楚克为右副点检,图克坦贞为左卫将军,大兴国为广宁尹。于是自太师、领三省事完颜勖等二十人,进爵增职各有差。
己未,金大赦,改皇统九年为天德元年。赐秉德等钱、绢、牲畜有差。
金主召参知政事萧肆,诘之曰:“学士张钧何罪被诛?尔何功受赏?”肄不能对。金主曰:“朕杀汝不难,人或以为报私怨也。”于是除名禁锢。
壬戌,帝恭谢景灵宫。
甲子,金主誓太祖庙,召秉德、辨、乌达、思恭、额埒楚克、兴国六人,赐以誓券。
金主将谒庙,以芮王亨为右卫将军,密谕之曰:“朕以太宗诸子过强,以卿材武,备左右耳。”亨,宗弼子也。
丙寅,金以燕京路都转运使刘麟为参知政事。
癸酉,金太傅、领三省事萧仲恭、尚书右丞禀罢,以行台尚书左丞温都思忠为右丞。
乙亥,金主追尊其父宗干为皇帝,庙号德宗,名其故居曰兴圣宫。
是月,责授濠州团练副使解潜卒。
潜以不附和议为秦桧所斥,既殁,丧不得归。后桧死,乃得归葬。
高宗受命中兴全功至德圣神武文昭仁宪孝皇帝绍兴二十年(金天德二年)
春,正月,辛巳,金以同知中京留守事萧裕为秘书监。
甲申,金贺正旦国信副使西上閤门使刘箴辞行,国信使殿前右副都点检完颜衮以病不能入见,命医官赵琦送至境上,金主亦遣使趣之。
丁亥,军校施全劫秦桧于道,执得,诘之,曰;“举国与金为仇,尔独欲事金,我所以欲杀尔也!”壬辰,磔全于市。由是桧出,列兵五十,持长梃以自卫。
癸巳,金主尊嫡母图克坦氏及母大氏俱为皇太后。
金主之弑东昏也,图克坦闻之愕然,与太祖妃萧氏叹曰:“帝虽失德,人臣岂可如此。”及迎入宫,见金主,不贺,金主衔之。至是并加尊号,图克坦居东宫,号永寿宫;大氏居西宫,号永宁宫。其后图克坦太后生日,酒酣,大氏起为寿。图克坦太后方与坐客语,大氏跽者久之,金主怒而出。明日,召诸公主、宗妇与太后语者,皆杖之,大氏以为不可,金主曰;“今日之事,岂能尚如前日耶?”
先是金主之父宗干,从其国俗纳齐国公宗雄之妻,而宗雄妻与金主不相能。金主既篡位,囚宗雄妻于府署,旋并其子及宗雄孙七人杀而焚之,弃其骨于濠水。
甲午,以普安郡王第三子惇为右内率府副率。
癸卯,少傅、宁远军节度使、领殿前都指挥使职事杨存中,封恭国公。
乙巳,金主以励官守、务农时、慎刑罚、扬侧陋、恤穷民、节财用、审才实七事诏中外。
丙午,两浙转运判官曹泳,言右承务郎李孟坚省记父光所作小史,语涉讥谤,诏送大理寺。光在贬所,常作私史,孟坚间为所亲左奉议郎、新王宫大小学教授陆升之言之。升之讦其事,遂命泳究实。帝曰:“光初进用时,以和议为是,及得执政,遂以和议为非,其反覆如此。”
先是金乌达之妻唐古鼎格有淫行,秉德尝显斥之,乌达衔之,未发。金主既篡位,多忌,会有疾,少间,乌达谮之曰:“秉德见主上数日不视朝,语臣曰:‘若有不讳,谁当继者?’臣曰:‘主上有皇子。’秉德曰:‘孺子岂能胜任,必也葛王乎!’”金主信之,遂出秉德领行台尚书省事,限十日内发行。
二月,戊申朔,金封皇子宗寿为崇王。
庚戌,军器监丞齐旦请春月禁民采捕,秦桧曰:“正为孳育之时。”帝曰:“此系利害。”乃下之刑部。既而本部言春月在法不许采捕。
金主命给天水郡公孙女二人月俸。
丙寅,初作玉牒所。
戊辰,金群臣上金主尊号曰应天广运睿武宣文大明圣孝皇帝,诏中外。永寿、永宁两太后祖父,俱赠官有差。以唐古辨为左丞相,乌达为右丞相。
金主心忌辨,尝与辨观太祖像,指示辨曰:“此眼与尔相似。”辨色动,金主由是益忌之。
丁丑,閤门请自今北使在庭,非侍从而尝借官出使,免起居,如见充接伴,即依所借官叙位,从之。
是月,安南进驯象十。
三月,庚辰,金主使龙虎卫大将军、侍卫亲军马步军都指挥使完颜思恭,翰林直学士、通议大夫、知制诰翟永固,来报登位,遗帝金注碗二,绫罗三百,良马六。
癸未,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余尧弼参知政事,给事中兼侍讲、权直学士院巫亻及为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丙戌,参知政事余尧弼为贺大金登位使;镇东军承宣使、知閤门事郑藻假保信节度使,副之。
金主以其弟衮为司徒兼都元帅。
丙申,诏责受建宁军节度副使、昌化军安置李光,永不检举,右承务郎李孟坚,除名,峡州编管。
先是孟坚以小史事系狱,至是狱成。光坐主和议反覆,在贬所常出怨言,妄著私史,讥谤朝廷,意在侥幸复用,及与赵子祇于罢政后往来交结;孟坚亦为父被罪责降,怨望朝廷,记念所撰小史,对人扬说,故有是命。
于是前从官及朝士连坐着八人:徽猷阁直学士、致仕胡寅,坐与光通书,朋附交结,讥讪朝政;龙图阁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程瑀,坐初除兵部侍郎日以缣帛遗光,且贻书云:“比来无知愚皆以视前为戒,可为叹息”;徽猷阁待制、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潘良贵,坐尝以团茶寄光,光遗良贵书,其别纸云:“仲晖不敢与书,患难至,能出一只手乎?”仲晖,楼炤字也。良贵答书曰:“参政患难至极矣,要以道自处。仲晖别纸已付之,但恐时未可耳。”直秘阁宗颖,坐尝寄光书云:“孤寒寡援,方赖钧庇,忽闻远适,本欲追路一见,失于探伺,不果如愿。”宝文阁学士、提举江州太平兴国宫张焘,左承议郎、新知邵州许忻,左朝奉大夫、新福建路安抚使参议官贺允中,左奉议郎、福建路安抚主管机宜文字吴元美,坐各与光相知密熟,书札往来,委曲存问,意光再用,更相荐引。诏:“寅落职,瑀、良贵、颖并降三官,焘、忻、允中、元美并降二官。”
庚子,余尧弼辞行,诏巫亻及兼权参知政事。
壬寅,右正言章厦奏:“右承议郎致仕胡寅,天资凶悖,敢为不义。寅为胡安国之子,不肯为亲母持服,士论沸腾,此其不孝之大罪也。寅初傅会李纲,后又从赵鼎,建明不通邻国之问,其视两宫播迁,如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后来梓宫既还,皇太后获就孝养,寅自知前言狂率,乃阴结异意之人,相与睥睨,作为记文,以为今日仕进之人,将赤族而不悟,此其不忠之大罪也。望特赐威断。”诏:“寅责授果州团练副使,新州安置。”
金主召见贺登极使,出徽宗玉带,使持以赐帝,且曰:“此天水郡王故物,今以赐汝主,俾汝主如见其父。并谕汝主,当不忘朕意也。”使退,秘书朗张仲轲曰:“希世之宝,轻赐可惜。”金主曰:“江南之地,它日当为我有,此置之外府耳。”由是臣下皆知金主有南伐意矣。
仲轲本市井无赖,能说传奇小说,杂以俳优诙谐语为业,金主旧引致左右以资戏笑,及篡位,遂擢用之,俄迁秘书丞,转少监。
金主以良弓赐右卫将军芮王亨。亨性直,材勇绝人,喜自负,辞曰:“所赐弓弱,不可用。”金主遂忌之,出为真定尹,谓亨曰:“太宗诸子方强,多在河朔、山东、真定据冲要,如有变,倚卿为重矣。”其实心忌亨也。
金主欲以勤政为名,召近臣讲论,每至夜分。尝问起居注杨伯雄曰:“人君治天下,其道何贵?”对曰:“贵静。”金主默然。明日,复谓曰:“我迁诸部明安分屯边戍,前夕之对。岂指是为非静耶?”对曰:“徙兵分屯,良策也;所谓静者,乃不扰之耳。”乙夜,复问鬼神事,伯雄进曰:“汉文帝召见贾谊,夜半前席,不问百姓而问鬼神,后世犹讥之。陛下不以臣愚陋,幸及天下大计,鬼神之事,未之学也。”金主曰:“但言之,以释永夜倦思。”伯雄不得已乃曰:“臣家有一卷书,记人死复生。或问:‘冥官何以免罪?’答曰:“汝置一册,白日所为,暮夜书之。不可书者,不可为也。’”金主为之改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