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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亿万富豪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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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四月十五日。晴。

    这一天开始的时候也和平常一样,孙济城起床时,由昔日在大内负责皇上衣履袍带的宫娥柳金娘统领的一组十六个丫鬟,已经为他准备好他当天要穿的衣裳。在他的卧房外那间精雅华美的厅房里喝过一碗来自福建武夷的乌龙茶之后,孙济城就坐上他的专用马车,开始巡视他在济南城里的七十九家商号。

    他并不见得是生活有规律的人,经常和他的清客们做长夜之饮,但却从未耽误过他这每天一次的例行巡查,甚至连行走的路线都从未改变过。

    创业不易,守成更难,无论谁要做到这一点都必须付出相当代价。

    孙济城明白这一点。

    他爱惜自己的事业和财富就好像一个绝色美人爱惜自己的容貌一样。

    他经常告诉他的朋友:“财富虽然并不一定能使人快乐,但至少总比贫穷好得多。”

    孙济城身长六尺有奇,魁梧英挺,还比其他那些和他有同样身材的豪商巨富更懂得享受。

    多年来优裕的生活和精美的饮食,虽然已使他的腹部逐渐凸起,但是在精心剪裁的衣服掩饰下,使他看起来还是要比他的实际岁数年轻得多。还可以骑快马、喝烈酒、满足最难满足的女人。

    他从来不会忘记提醒别人赞美他这一点,别人也不敢忘记。

    像这么一个人,当然不想死。

    所以他每天出门时的扈从,都是从各大镖局挑选来的高手,其中甚至包括昔年威震河朔,护镖九十一次从未失手过的“稳如泰山”邱不倒。

    他座车的车厢,也是特别制造的,刀砍不裂,箭射不穿,为他驯练马匹的是昔年征西将军的马房总管,拉车的每匹马都是名种良驹,体能和速度都经常保持在巅峰,必要时一日一夜间就可以奔驰一千三百里。

    他的巨宅里戒备也同样严密,日夜都有人轮流值班守卫,每个人都可算是一流高手。

    要想将这么样一个人置之于死地,简直可以说是件绝不可能的事。

    谁都不会来做这种事,谁都不敢来冒这种险。

    谁也想不到他会死!

    二

    如果没有特别的事故,孙济城通常都会在城内的大三元酒楼吃午饭。

    也不知道是因为他在顾虑他日渐凸起的肚子,还是因为他头一天晚上酒喝得太多,他起床出门前除了一盏乌龙茶外,从来不吃别的,所以这一顿午饭他通常都很讲究。

    他选择大三元这个地方有很多种理由──大三元也是属于他的七十九家商号之一。

    大三元的厨子是他从领南物色来的名厨。“发翅”和“烧翅”都有一手祖传的秘法,而鱼翅正是孙济城的偏好。

    大三元的总管郑南园,不但也是个讲究饮食的人,而且谈吐风趣,说的又都是他最喜欢听的话。

    还有最主要的一点是,大三元的生意好,客人多。孙济城喜欢看人,也喜欢别人看他。

    今天也和平常一样,孙大老板也是在大三元吃午饭的,也喝了一点酒。

    平常他喝的有时是竹叶青,有时是茅台,有时是大曲,有时是女儿红,有时是玫瑰露,有时候甚至会喝一点从关外送来的青稞酒和古城烧。

    今天他喝的是更难得的波斯葡萄酒。

    孙济城喝得不太多,天没有黑的时候,他从来不会喝得太多。

    大三元是他巡行的最后一站,吃过这顿饭之后,他就要打道回府,回到他那间很少有别人进去过的卧房小睡片刻,养足精神,再开始他多姿多彩的另一种生活。

    ──富有确实要比贫穷愉快得多。

    孙济城比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富有,也比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愉快。

    别人既然杀不死他,他自己也没有任何一点要死的理由。

    他怎么会死呢?

    三

    孙济城是个很懂得享受,对每件事都很考究的人,包括衣食住行在内。

    他住的卧房当然既舒服又华美。

    这是每一个只要有一点头脑的人都能够想象得到的,但却很少有人能想象到那里究竟是个什么样的地方,因为他的卧房确实很少有人进去过。

    他的卧房是他休息睡眠的地方。

    他要休息睡眠时,从不找女人,他要找女人的时候从来不休息睡觉。

    ──“妻子”和“女人”是不同的。

    ──“妻子”不仅是一个“女人”也是一个患难相共、甘苦共尝、在寂寞病痛衰老失意时也可以互相依靠安慰的夥伴和朋友。

    孙济城没有妻子,也没有朋友。

    他的朋友严格算来都不能算是他的朋友。

    ──高处不胜寒,一个人如果到达了某种巅峰,通常都比较寂寞。

    和平常一样,孙济城回到他那间很少有人进去过,但是无论任何人进去后,都会惊奇赞美羡慕的卧房时,已经接近黄昏时分。

    平常他回来后,总是会小睡片刻,今天却破了例,只从床头的秘柜中拿出了一条用波斯白金制成、还带着翡翠坠子的项链就出去了。

    卧房外是一间精雅华美的厅堂,壁上悬挂着吴道子的画和王羲之的字,架上摆着纯白无瑕的玉鼎,迎门的一张交椅,据说是皇宫里流传出来的御用之物。

    孙济城刚坐下,门外就响起了一阵音乐般的环佩声,他在等的人已经来了。

    来的是柳金娘。

    这个美丽温柔成熟细心而且极精于剪裁的女人,十一岁入宫,二十一岁被遣回时就已被孙济城聘来负责掌管他的衣服鞋帽,对这个男人的身体四肢骨骼结构,世上恐怕没有人能比她了解得更多。

    要替一个人缝制一件舒服贴身的衣服并不容易,她同的方法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

    她是个美艳的女人,他健康强壮,那天晚上的春风吹得又那么温柔。

    可是自从那天晚上之后,她就从未再提起过那件事,他也似乎完全忘记,两个人仍然保持着一种良好的宾主关系。

    她在深宫中早已学会忍受寂寞。

    斜阳从窗外照进来,孙济城看着她美丽而冷淡的脸,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

    “十年了。”他叹息着问她“是不是已经快十年了?”

    “大概是的。”

    柳金娘脸上还是冷冷淡淡的全无表情,一个像她这么有教养的女人,是绝不会把情感表露在脸上的。

    但是她的心却在刺痛,她知道他说的日子是从那个春夜后开始计算的,她远比他记得更清楚,不是十年,是十年一个月零三天。

    “这些年来,你过得快不快乐?”

    “也没有觉得很快乐,也没有什么不快乐。”柳金娘淡淡的说“现在想起来,十年好像一眨眼就过去了。”

    多少个孤独寒冷的冬日,多少个寂寞难捱的春夜,真的是一眨眼就过去了么?

    孙济城又叹了口气,忽然站起来,走过去。

    “我知道我负了你,”他扬起手里的项链“这是我对你的一点心意,你肯让我为你戴上?”

    柳金娘默默的点了点头,可是等到孙济城走到他身后,将那条珍贵美丽的项链挂在她颈上时,她忽然觉得想哭。

    难道经过那漠不关心的十年之后,他忽然又想起了那天晚上的激情和柔情。

    就在她眼泪将要流下时,他的手忽然抽紧,就用手里这条美丽的项链狡杀了她。

    她死得并不痛苦,因为她死也不相信他会对她下这种毒手。

    谁也想不出他为什么要杀她,因为他根本完全没有要杀她的理由。

    美丽的项链仍然挂在美丽的脖子上,美丽的人已倒下。

    窗外夕阳渐淡,暮色渐深。平时神态行动都极沉着稳重的孙济城,慢慢的推开后面一扇窗户,忽然像一缕轻烟般飘出窗户,转瞬间就消失在暮色中。

    四

    夜色将临,邱不倒还躺在床上,昨晚他当值大夜班,上午才睡下,他当值时就和他护镖时一样,总是全力以赴,就算知道没有事会发生,也不敢有片刻疏忽松懈。

    “稳如泰山”这四个字是他以性命血汗换来的,但是只要有一次的疏忽就可能被毁于一刹那间。

    经过无数次出生入死的经验后,他的确已能做到这个“稳”字,就算有急箭利刃迎面击来,也不会惊惶失措,就算已将全部身家押在一把骰子上,看到骰子掷出来的是什么点,他的眼睛也不会眨。

    可是近年来他经常会觉得很疲倦,一个五十岁的人本来已经不该做这种劳苦的事了,只可惜他的背后总是有条鞭子在抽着他,使他不能不像一匹推磨的驴子般继续推下去。

    生命的辗轮,已经渐渐快把他一身铜筋铁骨辗成一堆血肉。

    他在心里叹了口气,正准备起床去点燃桌上的灯,想不到他刚走过去,忽然有一只手自背后伸过来,按住了他的肩,邱不倒立刻全身冰冷。

    就在这一刹那间,他全身都已被冷汗湿透。

    按在他肩上的这只手并没有乘势去切他颈上的血管,也没有进一步的动作,只听见一个人用很和缓的声音说:“用不着点灯,我也能看见你,你也能看得到我。”

    邱不倒听得出这个人的声音。

    这个鬼魅般忽然出现在他身后的人,赫然竟是他们的大老板孙济城。

    孙济城放开手,让邱不倒转过身来面对着他。

    在暮色中看来,邱不倒的脸色虽然苍白如纸,神情却已镇定下来。他身经百战,每次都在劣势中扭转危机,就凭这一个“稳”字。

    孙济城眼里也不禁露出赞赏之意,但是这一点暖意转瞬间就结成了冰。

    他不让邱不倒开口,忽然问出句很奇怪的话,他一个字一个字的问:“你是几时知道的?”

    “知道什么?”邱不倒不懂,这句话本来就问得很突然,让人很难答复。

    孙济城笑了笑,眼睛里却全无笑意,又看着邱不倒看了很久,才一个字一个字的说:“我的秘密!”

    “你的秘密?什么秘密?”

    孙济城叹了口气:“你既然已经知道,又何必还要我说?”

    邱不倒闭上了嘴。

    他已看出此刻站在他面前的,是个绝不容任何人瞒哄欺骗的人,再狡辩装佯都已无用。

    “你是几时知道的?”邱不倒忽然反问“你几时才知道我已发现了你的秘密?”

    这是问话,也是答复。

    孙济城又笑了笑!

    “你一直赌得很凶,也输得很凶,可是这两个月来你却已经将赌债渐渐还清了。”他又问“是什么人替你还清的?”

    邱不倒拒绝回答,孙济城也不逼他立刻回答,又接着说:“由你统领的那三班七十二名卫士,在这两个月里已经换了十三个人,每隔三五天就会换上一个新来的,值班时总是站在离我最远的地方。”孙济城微笑“你以为我不知道?”

    邱不倒居然也笑了笑:“本来我确实以为你不知道。”

    就在他说完这句话,孙济城想开口时,他已雷霆般出手。

    邱不倒练的是刀,练得很好,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他的刀法绝对是第一流的。

    但是他很少用刀。

    他的拳头也是种致命的武器,甚至比他的刀更有威力,更可怕。

    他总认为无论什么兵器都难免会有不在手边的时候,他的二叔“双鞭无敌”邱胜就是因为被人盗走了双鞭,赤手苦战而死。

    拳头却是永不离手的,所以他从小就苦练这双拳头,而且不惜吃尽千辛万苦也要拜在少林门下。

    因为少林的“降龙伏虎罗汉神拳”一直都被公认为天下无双的拳法。

    他的拳法刚猛霸道,出拳快,出手重,尤其是第一拳。

    一招封门,一拳致命,高手相争,胜负往往就在一招间。

    他一向认为第一拳绝对是最重要的一拳,这种观念无疑十分正确。

    现在他一拳击出,虽然没有十成把握能一拳就将对方击倒,但却认为至少也能抢得机先,为自己留下一条退路,四十年寒暑不断的苦功,三百次浴血苦战的经验,他确信自己的判断绝对不会错。

    可惜这一次他错了。

    他这势如雷霆闪电的一拳刚击出,眼前忽然一花,他要挥拳痛击的人已经不见了。

    就在这同一刹那间,他的手腕已经被扣住,全身的力量忽然消失无踪,手腕已被拧到背后,连一点挣扎反抗的余力都没有。

    邱不倒吓呆了。

    这一双也不知击碎过多少武林高手鼻梁肋骨魂魄的铁拳,竟在一招间就被人制住,苦练四十年的拳法,在这个人面前竟变得有如儿戏。

    “稳如泰山”的邱不倒脸上变了,满面冷汗滚滚而落,他做梦也想不到这个家资巨万,养尊处优的大富豪,竟是如此可怕的一个人,竟有这么一身鬼魅般的功夫。

    孙济城却在叹息:“我错了。”他说:“这次我算错了。”

    错的是邱不倒,赞美会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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