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帝国献帝建安三年,黄巾明王秦阳率军南下进驻南荒。南荒蛮族百姓久闻明王威名,欢呼雀跃夹道相迎。同年,秦阳命马元义、张鲁二人为**主事,于中原之地重金礼聘各业英才进入南荒。伐树木,开农耕,筑城池,建织造,立学堂,重开汉中兵工厂开炉冶炼。并暗中接回三军将士家眷,招揽中原饱受战乱之苦的百姓。重竖黄巾大旗,十三万黄巾将士会同十万蛮军守疆御土,保境安民。”——三国奇志列传
**的秋天向来要比中原晚一些,当中原之地已经秋高气爽之时,**的大部分地区却依旧绿树成荫,暖意无限。
“咦?原来在这!郭军师,我找到殿下啦!”
一声欢呼霎时间打破了一片墨绿之中的宁静,身穿黄巾军亲卫军服的年轻人手指着湖边的方向,大声的招呼着远处的同伴。
“我擦,这些人上辈子都是警犬么?老子想睡个午觉都不行?!”一声布满的嘟囔,原本高卧在湖边大树上的男子不耐的挥掉了盖在头上的树叶,露出一张极为英俊的面庞。
“呼呼殿下,你可让我们找的好苦啊”看似十分瘦弱的青年十分夸张的喘了一口气,似笑非笑的望着已经从树上坐直身子的男子。
“好苦?我怎么就没看出来呢?老子才辛苦好不好?都已经三天没睡好觉了,你们就不能让我歇会儿?”树上男子没好气的说道。
“嘿嘿,殿下。这毕竟是您的终身大事,而且也是我们黄巾军进驻**之后头一件大喜事。若是说新郎官都要多清闲,那可就有点说不过去了吧?而且,还有很多事等着您亲自来定夺呢”
“擦!什么?还要我来决定?郭嘉,我求求你了好不好?上次就是一个排位花轿先后顺序的事情,那四个婆娘差点把我给分尸了要不这次你帮我决定好不好?反正她们和你不熟,不好下死手”
郭嘉一听,顿时苦了一张脸说道:“殿下,你还不如直接杀了我算了。那四位主母哪个是心慈手软的主?就我这小身板儿,根本就禁不起折腾啊”“那好,我现在就赐你一死,你去死吧,反正我是不去”秦阳十分干脆的说道。
“殿下,你不要逼我啊”“我逼你又怎么了?你咬我啊”“嘿嘿,殿下这可是你说的”郭嘉眼中突然闪过一道极为阴险的光芒,就在秦阳还没琢磨过来怎么回事的时候,他忽然扯着嗓子开始大喊起来:“管亥,赵云殿下在这里!甄宓丫头,快带四位主母过来!我抓到殿下了殿下说打死也不回去,你们做好准备严刑拷打”
“我擦的!”黄巾明王听到郭嘉带着阴笑的呼声之后,顿觉眼前一黑,要是那四位姑奶奶知道自己打死也不回去,说不定还真能把自己“打死”在这交州城,整个**之中唯一一座颇具规模的城市。当年大蛮王孟获在这里大败大汉帝国四十万大军之后,便将此地定为了**蛮族的首府。而这里也成为了整个蛮族人口最密集之处,仅仅在交州城管辖的范围之内,便居住着近六十万蛮族百姓。
因为蛮族百姓的生活习惯与相对落后的技术,在整个交州城中放眼望去尽皆是一些以原木与茅草搭建的房舍毫无章法的散落在城中,使这座城市乍一看去便如同被城墙围起的村镇一般。但即便如此,这座城池也是被南荒蛮族百姓奉为神圣之地和南荒最为坚固的堡垒。
秦阳与黄巾军到达**仅仅数月,自然不可能拥有自己的城池,所以在受孟获的邀请之后,便暂时居住在交州城中。中原士兵与一些能工巧匠的到来,无疑给交州城带来了新的生机。仅仅几个月的时间过去,原本杂乱无章的城市此刻已经开始初具规模。在黄巾军的帮助之下,交州城不但城墙更为坚固高耸,而且城内精致的建筑也开始渐渐多了起来。、
而在秦阳的严格约束之下,军纪严明的黄巾军更是对本地蛮族秋毫无犯,甚至还不遗余力的相助。所以,如今的南荒百姓已经不仅仅是出于对秦阳这种强者的崇拜而欢迎黄巾军的到来,而更是直接将黄巾军当成自己的子弟兵一般对待。
今日的交州城中异常忙碌,无论是蛮族百姓还是从中原而来的黄巾军士兵和百姓,每一个人的面上都带着浓浓的喜色。城中为数不多的几幢高大建筑之外早已聚集了人山人海,各种美酒佳肴堆积如山,而城中几乎所有的房屋都挂上蛮族特有兽骨百花装饰和中原人庆祝节日的彩带。整个城市中张灯结彩,气氛甚至比蛮族之中最大的节日“火把节”还要热烈的许多。
这一切不是为了别的,能够使两族之人共同欢庆的原因只有一个。大蛮王孟获的朋友,蛮族人崇拜的强者,黄巾军的明王殿下今日大婚!
此时此刻,交州城四门大开,除了负责守卫防御的边军之外,几乎所有人都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蛮族人民风淳朴,最为好客,自从消息发出的短短十几天之内,从**各地,甚至从中原之地来到此处的人数已经超过数十万之众。以至于秦阳和孟获不得不紧急调动开荒屯田的军队临时进城来维持秩序。但即便如此,交州城中也已经是人满为患。
非但如此,按照蛮族的风俗传统,如果有朋友结婚则必须要奉上最好的礼物。而秦阳更是整个蛮族的朋友,即便是见不到本人,但礼物却也一定要送到。以至于刚刚修建好不久的秦阳府邸庭院之中,甚至门外的街道上都是堆满了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礼物。比较珍贵的有犀角,鹿皮,象牙,山珍等等,更是有许多兽骨做成的装饰品,琳琅满目上面书写着各式各样的祝福。更有甚者甚至抓来一些活物送给尊敬的黄巾明王,一时间秦阳府邸之前,鸡飞狗跳,兔滚鹰飞好不热闹。
秦阳婚礼的吉时是安排在傍晚掌灯时分的,这是蛮族婚礼的习俗。因为只有此时,才能让满族人所崇拜的火焰更加耀眼辉煌。
按照蛮族的风俗举行婚礼,除了因为初到南荒要显示自己的亲民形象之外。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便是秦阳十分看重的。南荒的婚礼,无论新娘有几个,都是排名不分先后,不需要如同中原人那样,抬个花轿也要分出前后顺序。但即便如此,如同秦阳这般一下子取四个媳妇进门的,却也是令蛮族百姓都不禁啧啧赞叹“明王殿下果然是神明下凡勇猛无比”
“殿下,吉时快到了,你该出去了。”郭嘉身穿蛮族人节日服侍,来到“新郎官”的房间之前搔首弄姿的笑道。只不过,蛮族男子素来都身强体健,习惯于将解释的肌肉裸露在外,而郭嘉这素来自诩为“玉树临风”的身材,穿上这身衣服却显得极为滑稽。
“能不去么?”同样一身蛮族服侍秦阳愁眉苦脸的说道。虽然他这一身新郎衣服极为合身,而且明王殿下的肌肉块也拿得出手,但若是配上他这一副如同上刑场一般的表情,却给人一种被逼婚的感觉。
“殿下,你说呢?”郭嘉嘿嘿一笑。
“唉算了,死就死吧走了。”秦阳壮士断腕般长叹一声。
“今天可是殿下你的大喜日子,你到底在担心啥?”郭嘉明知故问道。
秦阳没好气的看了郭嘉一眼,道:“你说我担心啥?上次就因为进门先后顺序的事,我差点被打残废。今天婚礼倒还好说,要是到了入洞房的时候我怎么办?无论我先去谁那里,恐怕另外三个都会联合起来把老子给阉了”
“嘿嘿,殿下英明一世怎么糊涂一时呢?要是”郭嘉挤眉弄眼的伏在秦阳耳边悄声低语。
“擦?这样也行?”
“嘿嘿,行不行那可就要看殿下你了,不知道你行不行,反正我行”郭嘉面现得意之色,深沉一笑。
“去你的,你个痨病鬼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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