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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今夕何夕,见此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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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皇帝的错,的确应该造他的反,你们没有错。”

    赵破奴已经不敢再看赵陵的神色,唯一的感觉就是想仰天长哭,难道是他杀孽太多,老天打算选择今日惩罚他?

    赵陵目视着篝火,徐徐说:“官逼才民反,不是你们的错。”

    少年说:“救命之恩不可忘。我听到大家叫她云歌,小公子,你叫什么?”

    赵陵道:“你并没有欠我什么,不必记住我的名字。”

    少年未再多问,紧紧抱着饼子和水囊,起身朝夜色深处走去,“你们是富贵人,我是穷人,我们的命不同。我应该谢你们救我,可也正是因为你们这样的富贵人让我娘和我爹死了,所以我不能谢你们。我叫月生,我会记住你们的救命大恩,日后必报。”

    “喂,你去哪里?”云歌叫道。

    “不用担心我,我一定会活下去,我还要去找妹妹。”少年回头深深看了一眼云歌,身影一瘸一拐地融入夜色中。

    围着篝火坐着的众人都沉默无语。

    半晌后,才有一个人低低地说:“现在的地方官吏大部分都如我们今日碰见的那个兵官,欺软怕硬,欺善怕恶,见钱眼开,对上谄媚,对下欺压,义正词严地说什么大汉律法,不能放人,可转眼就又因为惧怕权贵,把人放了。”

    赵破奴已经连阻止的力气都没有了,只能大喊:“天晚了,都睡觉!”

    赵陵起身向外走去,赵破奴想跟上去,赵陵头都未回地说:“我想一个人走一走。”

    赵破奴为难地立在那里,云歌朝赵陵追去,向赵破奴指了指雪狼,示意他不要担心。

    赵陵走了一路,都没有理会云歌,后来索性坐到草地上,默默盯着夜色尽头发呆。

    云歌在他身后站了良久,赵陵一直一动不动。

    云歌用黛笔在自己手上画了眼睛眉毛鼻子,一只手的人有胡子,一只手的人戴着花。

    云歌把手放到赵陵眼前演起了手戏,一会儿小姑娘的声音,一会儿老头子的声音。

    “你为什么不开心?”

    “我没有不开心。”

    “你骗人,不是骗自己说没有不开心就可以开心的。”

    老头子板着脸不回答,戴着花的手又问:“你为什么整天冷着脸?”

    “因为我觉得这样看上去显得我比较深沉,比较与众不同。”

    “虽然我觉得你冷着脸挺好看,可是我觉得你笑一笑会更好……”

    “云歌!”赵陵忍无可忍地扭头,看见的却是一张比星光更璀璨的笑脸。

    两人鼻翼对鼻翼,彼此间呼吸可闻。

    云歌轻轻说:“陵哥哥,我明天就要走了。”

    云歌自己都不知道为何,语声忽然变得有些干涩。

    也许因为赵陵是第一个能听她唠叨,也能听懂她唠叨的哥哥。她虽有两个哥哥,可因为父亲四十多岁才有的她,所以二哥年龄长她太多,即使疼她,能说的话却很少。

    三哥年龄差得少一些,却绝对没这个耐心听她嘀咕,昨天晚上,要换成是三哥,早拎着她的脖领子把她丢到大漠里去了。

    赵陵愣了一瞬,才接受这个事实,是呀!她只是刚认识的小姑娘,她并不是会一直随着他回长安的人,可是这样明媚的笑颜……

    恍惚间,他只觉得似乎已认识她很久,也已经很习惯于她的叽叽喳喳。难道这就是“白头如新,倾盖如故”?

    云歌看赵陵盯着她发呆,她笑凑到他的眼前,朝他吹了口气,“我就要走了,不许你想别的事情,只许想我!”

    云歌是天真烂漫的笑语,赵陵却是心蓦然急跳,猛地撇过了头,“云歌,你再给我讲个故事。”

    这个似乎连话都懒得多说的人居然会请她再讲个故事,云歌喜悦地大叫了一声,“躺下,躺下,你一边看星星,一边听我讲故事。我有很多好听的故事。”

    云歌未等赵陵答应,就扳着赵陵的肩让他躺下,自己躺到赵陵身侧,赵陵的身子不自禁地就移开了一些,云歌却毫无所觉地顺势挪了挪,又凑到了赵陵身旁,靠着赵陵的肩膀,“你想听什么故事?”

    赵陵的身子虽然僵硬,却没有再躲开,淡淡地说:“讲讲你为什么脸皮这么厚?”

    “啊!嗯?什么?哦!有吗?”云歌嘴里嗯嗯啊啊了半晌,终于泄气地说:“人家脸皮哪里厚了?我们家脸皮最厚的是我三哥,错了!他是压根儿没有脸皮,因为他除了吃什么都不在乎。其实我的脸皮是很薄的……”

    云歌说着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声像银铃,在星空下荡开,听着她的笑声,赵陵恍惚地想着长安城的那座空旷寂寞又黑沉的宫殿,也许有了云歌的笑声,那座宫殿也会变得如她的笑颜,温暖明媚。也许随着她飞翔过的脚步,他也能飞翔于天地间,至少他的心可以。

    赵破奴来叫二人睡觉时,看到的就是星空下并肩而躺的二人。

    云歌靠在赵陵肩头,嘀嘀咕咕说个不停,赵陵虽然一声不吭,神情却是从没有见过的温和。

    赵破奴心中暗惊,大着胆子上前说:“已经很晚了,明天还要赶路,趁早休息吧!”

    赵陵眼锋一扫,赵破奴只觉心中所思所想竟然无一能隐藏,腿一软,差点跪下来。

    “云歌,我有些渴了,你去帮我拿些水来,再拿两条毯子过来。”赵陵对云歌说,云歌笑点了下头,大步跑着去拿东西。

    赵陵依旧躺着未动,凝视着头顶的星空,“云歌的父母是谁?”

    赵破奴心中震惊,面上却不敢露出半分异样,恭敬地回道:“我不知道。”

    “不知道?天山雪驼和汗血宝马被誉为西域两宝,先皇为了得到汗血宝马,发兵数十万攻打大宛,倾大汉国力,死伤无数,才得了宝马。这世间有几个人能用得起天山雪驼?还有大漠天上的王白雕,地上的王狼陪伴,云歌又说了你和她的娘亲认识,这般的人物在你认识的人中能有几个?”

    “我真的不知道。对方指点我们走出大漠是一番好意,又何必追究对方来历?”

    赵陵沉默了一瞬,轻描淡写地说:“我不是想追查他们的身份,我……我想留下云歌。”

    赵破奴大惊失色,一下跪到了地上,“不可!万万不可!云歌的父母肯定不会同意!”

    “这里不是你跪的地方,你起来。”赵陵唇角微翘,似笑非笑,“你是替云歌的父母担心,还是替我担心?我倒想见见他们,只要扣下云歌,她的父母即使是神龙,也要显身……”

    云歌从远处一蹦一跳地过来,身侧的铃铛驮着毯子,“陵哥哥,水来了。”

    赵陵向赵破奴挥了下手,示意他退下。

    赵破奴面色沉重地起身而去,如果云歌真是她的孩子,那当年……当年的事情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不敢再往下想,心中只暗定主意,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云歌被扣下,哪怕一死。

    赵陵用毯子把两人裹好。

    一狼、一驼卧在他们身后,两只雕卧在骆驼身上。

    草原的夜空低而空旷,繁星缀满天,再加上他们这个奇怪的组合,有一种神秘幽静的美。

    “陵哥哥,你还会来西域吗?或者去塞北?或者出海?听说南疆苗岭很好玩,我还没去过,我们可以一起去。”

    “恐怕不会,就这一次机会还是我费尽心思才争取到的,这也许会是我这辈子走过的最远的地方。你年纪比我小,去过的地方却远远比我多。”

    两人沉默下来,赵陵忽地问:“云歌,你的故事中从来没有提到过长安,你愿意来长安玩吗?”

    云歌轻叹口气,“我爹爹和娘亲不会答应,爹爹和娘亲不许我和三哥踏入大汉疆域,而且我要回家,不过……”她的眼睛瞬即又亮起来,“我爹爹说过,儿女就是小鹰,大了就会飞出去,我爹娘从来不管我二哥的行踪。过几年,等我长大一些时,等我也能自己飞时,我去长安找你玩。”

    赵陵望着她晶晶亮的眼睛,怎么能让这样一双眼睛蒙上阴影呢?

    半晌后,他缓缓点了点头,“好,我在长安等你。”

    云歌笑拍着手,“我们拉钩,谁都不许说话不算话。我到长安后,你可要尽地主之谊呀!”

    赵陵不解,“什么拉钩?”

    云歌一面教他,一面诧异地问:“你怎么连拉钩都不会?你小时候都做些什么?”

    两人小拇指相钩,云歌的声音清脆悦耳:“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两人的大拇指相对一按时,云歌自己又大笑着加了句,“谁变谁是小猪!”

    赵陵第一次露了笑意。他不笑时眼睛内幽暗黑沉,可这一笑却仿似令满天的星辰都溶化在他的眼睛中,黑眸内点点璀璨的光芒闪动。

    云歌看得一呆,脱口道:“你笑起来真好看,比天上的星星还好看。”

    赵陵的笑意敛去,自己有多久没有真心笑过了?是从那个夜晚,躲在帘子后,听到父亲要杀死母亲时吗?太想忘记,也在努力忘记,可是每一个瞬间只是越发清楚……

    赵陵从衣领内掏出一个东西,挂到云歌颈间,“你到长安城后出示这个给守门人,就可以见到我。”

    云歌低头细看,一条好似黑色丝线编织的绳子,手感特异,看着没什么特别,挂着的东西却很别致,好像是女子的一副耳坠。

    赵陵淡淡解释:“这是我母亲在临走前的一晚上,拔发为绳,用自己的头发编织了这个绳子,做了挂坠给我留个纪念。”

    云歌一听,急得想摘下来,“你母亲去哪里了?这是你母亲为你做的,我不能收。你要怕我找不到你,就给我你腰间的玉佩做信物吧!”

    赵陵按住了她的手,“等下次见到我,你再还给我就行了,它虽是我最珍惜的东西,可有时候我也不想见它。挂在我心口,常压得我喘不过气来。这个玉佩……”赵陵小指头钩着腰间藏着的玉佩晃了晃,微光闪烁间,上面刻着的一条飞龙好似活了一般,“我自己都憎恨它,怎么会让你戴着它?”

    云歌并没有听懂赵陵的话,但看到赵陵幽黑双眸中的暗潮涌动,心里莫名一涩,不禁乖乖点点头,收下了发绳。

    云歌摸了摸自己头发,只有绾着发髻的丝带,脖子上戴着的竹哨是用来和小谦小淘交流的,手上也没有饰物,腰间只有装了姜片、胡椒、酸枣的荷包,这个肯定不能送人……从头到脚摸完自己,身无余物。

    赵陵看她面色着急,淡淡说:“你不用送我东西。”

    云歌蹙着眉头,“来而不往非礼也!啊……对了!我看你刚见我时,盯着我的鞋子看,好像很喜欢,我送你一只鞋子,好不好?”云歌说着话,已经脱下了脚上的鞋子,掸去鞋上的灰后,递给了赵陵。

    赵陵愣了一瞬,哭笑不得,“你知道女子送绣鞋给男子是什么意思吗?”

    云歌茫然地看着赵陵,眼睛忽闪忽闪。

    赵陵盯了她一会儿后,唇角慢慢逸出了笑,接过刚有他手掌大的鞋,郑重地收进了怀中,一字字地说:“我收下了。云歌,你也一定要记住!”

    云歌用力点头,“爹爹和我讲过诺言的意义,这是我许下的诺言,我定会遵守,我一定会去找你,你也一定要等我。”

    云歌的眼睛专注而坚定,赵陵知道她人虽不大,心志却十分坚定,此话定会实现,伸掌与她对击了三下,“以星辰为盟,绝无悔改”。

    第一次有人如此待她,珍而重之,若待成人,云歌欣然而笑,忽想起昨夜的事情,“陵哥哥,你经常做噩梦吗?”

    赵陵没有回答。

    云歌摸了摸他锁着的眉头,“我做噩梦,或者心里不高兴时,娘就会唱歌给我听。以后你若做噩梦,我就给你唱歌,我会唱很多歌,我还会讲很多故事。”

    云歌清了清嗓子,唱了起来:

    黑黑的天空低垂

    亮亮的繁星相随

    虫儿飞虫儿飞

    你在思念谁

    天上的星星流泪

    地上的花儿枯萎

    冷风吹冷风吹

    只要有你陪

    虫儿飞花儿睡

    一双又一对才美

    不怕天黑只怕心碎

    不管累不累

    也不管东南西北

    云歌的声音犹有童稚,温馨舒缓的曲调荡漾在夜空下,听得人也轻快起来。

    云歌见赵陵微笑,心中十分欢喜。

    虽是童谣,歌词却别有深意。云歌对词意显然还未真正理解,反倒赵陵心有所感,一直沉默地凝视着云歌。

    歌声中,云歌没有让赵陵睡去,反倒把自己哄睡着了。

    傻云歌,能驱走噩梦的并不是歌声,而是歌声里的爱意,是因为唱歌的人有一颗守护的心。

    知道她睡觉不老实,赵陵轻轻地把她往怀里揽了揽,把毯子裹紧了些。

    自从八岁后,他第一次与人如此亲近,他在用身体温暖她时,温暖的更是自己。

    太阳升起时,云歌才迷迷糊糊醒转,待真正清醒,懊恼地大叫:“哎呀!我怎么睡着了?陵哥哥,你怎么不叫醒我?我的故事还没有讲完呢!我昨日还想把我家喜欢偷宝石的小狼的故事讲完。”

    赵陵把云歌抱放到骆驼上,“下次再讲也来得及,等你到长安后,我们会有很多时间听你讲故事。”

    天空中传来几声雕鸣,小淘和小谦立即冲向了高空,迎向两只正在高空盘旋的大雕。

    云歌瘪着嘴,笑吐吐舌头,“哎哟!爹爹不知道又带娘亲去了哪里,打发了三哥来接我。三哥可是个急性子,顶讨厌等人,我得走了。”

    赵陵微一颔首,云歌策着骆驼离去,一面频频向他挥手。

    绿罗裙下,两只脚一荡一荡,一只雪白,一只葱绿。

    赵陵忽想起一事,叫道:“赵是我母亲的姓,在长安时我姓刘……”看到赵破奴和其他人正遥遥走来,赵陵立即吞下了未出口的话。

    云歌手儿拢在嘴边,回身说:“记住了!”

    赵破奴一夜未睡,思量的都是如何打消赵陵留下云歌的念头,却不料清早看到的是两人告别的一幕。

    他心中一松,可接着又是一阵失落。

    如果赵陵真扣下了云歌,那他就可以见到她的父母。

    念头未转完又立即暗自谴责,竟然为了私念,全然不顾大局。何况真要算起来,赵陵和他们之间也许还有血海怨恨,如今这样安然道别,以后永无瓜葛才是最好。

    雪狼护送云歌到了集市外,就自动停了脚步。

    云歌笑向雪狼告别,“雪姐姐,谢谢你了。”

    雪狼矜持地转身离去,姿态优雅高贵。

    云歌打量了一下自己,裙裾卷皱,一只脚的鞋半趿着,一只脚压根儿没有穿鞋,不禁好笑地想,难怪二哥说家有蕙质淑女时,三哥老是不屑地一声冷哼,讥笑道:“我们家是有一个淑女,不过不是二哥口中的淑女,而是雪姐,云歌儿顶多算一个举止有些奇怪的蠢妖女。”

    刚到绿洲外围,就看见了三哥。

    她那美丽如孔雀,骄傲如孔雀,自恋亦如孔雀的三哥,正坐在榆树顶上,望着天空。

    榆树下,几个乞丐正在殴打一个和三哥年岁差不多大的男孩子,那个男孩子的头发包在一顶破旧毡帽子中,身子缩成一团,任由众人的脚落在身上,不管他人打得再凶,都没有发出一丝声音,如果不是他的手脚偶尔还会动一下,倒让人觉得已是一个死人。

    云歌轻叹一声,三哥说她是妖女,她倒觉得三哥行事更是古怪,底下就要出人命,三哥却一副压根儿没有看见的样子,依旧能专心欣赏蓝天白云。

    不要说以众凌寡,就是看在年纪差不多大,也该“小孩子”帮“小孩子”呀!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笑眯眯地柔声说。

    几个乞丐正打得过瘾,哪里会理会一个小姑娘?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加大了音量,乞丐依旧没有理会。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云歌又加大了音量,乞丐们依旧照打。

    ……

    “几位大叔,不要打了。”一声好似狼啸的声音,响彻林间,震得树上的叶子哗哗而落。

    几个乞丐被吓得立即住手,两个胆小的只觉心神刹那被夺,小腿肚子都吓得直摆。

    云歌眯着眼睛,笑着向几个乞丐行礼,笑靥如花一般娇嫩,声音却穿云裂石如狼嚎,“大叔,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要说这么大声,大叔们才能听到,刚才说话太小声了。”

    一个年轻的乞丐耳朵被震得嗡嗡直响,心头火起,正想喝骂云歌,一个年纪大的乞丐想起草原上流传的驱策狼群的狼女传闻,忙拦住了年轻的乞丐,赔着笑脸对云歌说:“小姑娘,我们的耳朵很好,听得到您说话。您快不要这样说话了,把狼群招来了,可了不得!我们这些可怜人,夜晚都在外面露宿,怕的就是它们。”

    云歌笑着点头,很乖的样子,声音也立即变得小小的,“原来大叔们的耳朵都很好。大叔,你们不要打小哥哥了。”

    年纪大的乞丐立即答应,示意其余乞丐随他离开。

    “小妖孽!小杂种!”年轻的乞丐不甘心地又踢了一脚地上的男孩子,打量了一眼云歌,露出失望之色,正打算要离开,忽瞥到云歌鞋子上嵌的珍珠,眼睛一亮,吞了口唾沫,全然不顾老乞丐的眼色,觍着脸说:“小姑娘,这可不是我们的错,是这位小杂种……小兄弟偷了我们的钱……”

    榆树上传来一声冷哼,“云歌,你有完没完?我要走了。”

    三哥吹了声口哨,就从榆树上轻飘飘地飞出,恰落在一匹不知道从哪里悄无声息蹿出的马上。

    云歌知道三哥是说走就走的人,绝对不是吓唬她。

    座下的马又是二哥给他的汗血宝马,一旦撒开蹄子,绝对不是未长大的铃铛追得上的,急得直叫:“三哥,你等等我,你等等我。”

    眼前这个十岁上下的少年,一身华衣,贵气逼人,坐在马上高傲得如一只正在开屏的孔雀,行动间如鬼魅一般悄无声息。

    乞丐们虽不懂高深的功夫,但常年乞讨,一点眼力还有。就是那个年轻乞丐也明白过来,今日的便宜不好占,一个不小心只怕会把命都搭进去,再不敢吭声。年纪大的乞丐连连向云歌行了几礼后,带着其余人匆匆离去。

    云歌本想立即就走,可看到地上的男孩一身的血,心中放心不下,匆匆跳下骆驼去扶他,“小哥哥,你觉得怎么样?”

    地上的男孩子闻声睁开眼睛。

    一双如黑色玛瑙石般美丽的眼睛,比雨后的天空更明净,更清透,只是他的眼睛没有宝石的清澄光辉,而是带着荒漠一般的死寂荒芜。

    云歌心中震动,她从未见过这么漂亮的眼睛,也从未见过这么绝望的眼睛。

    男孩子抹了把脸上的血,看到云歌望着他的脸发呆,心中一声冷笑,索性一把拽下了帽子。一头夹杂着无数银丝的长发直飘而下,桀骜不驯地张扬在风中。黑白二色相映,对比强烈,衬得玛瑙石般的眼睛中透着难言的妖气。

    他对着云歌一笑,几分邪气,几分讥讽,几分蔑视,“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善良纯洁的心已经向世人表露过了,我也被您的善良深深打动了,我会铭记住您的恩德,您可以骑上您的骆驼离开了。”

    少年虽然满脸血污,可难掩五官的精致。

    他的面容融合了汉人和胡人的最大优点,线条既深刻又柔和,完美得如玉石雕成。配着一头半黑半白的头发,犹有稚气的脸露着一股异样的沧桑和邪魅。

    他虽然衣着破烂,躺在泥泞中,可神态高贵傲慢,让云歌觉得他如同一位王子,只不过……是……魔王的王子。

    云歌鼓了鼓腮帮子,眼珠子一转后笑起来,“你想气我,我偏不生气!你要去看大夫,你流了好多血。”

    云歌的反应未如他所料,少年不禁深深盯了一眼云歌,又看了看远处马上云歌的三哥,哈哈笑起来,“富贵人家的小姐,看大夫那是有钱人做的事情,我贱命一条,不用花那么多工夫。不过越是命贱的人,越是会活下去,老天还指望着我给他解闷逗乐呢!我没那么容易死,您走您的路吧!”

    “云歌儿!”三哥仰头望天,眉头攒成一团,夹了下马腹,马已经蹿出去。

    云歌着急地大嚷:“三哥,我给你做‘风荷凝露’吃,是我新近想出来的菜式。”

    此时就是天下至宝、大汉的国玺和氏璧放在三哥的马蹄下,三哥也会眼睛都不眨地任由马蹄踩踏上去,可唯有吃,能让他停住马。

    三哥勒住缰绳,“二十声。”

    云歌忙点点头,这是自小和三哥惯用的计时方式,二十声,就是从一数到二十,多一下也不候。

    云歌笑问男孩:“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的眼睛中透出讥诮,故意用自己乌黑的手去抓住了云歌的手,一个黑脏如泥,一个皓洁如云,云泥之别,云歌却一点没有感觉,反倒顺手握住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是不是有钱了,你就会去看大夫?”

    男孩子望着云歌的手,一时怔住,没有吭声。

    云歌笑道:“不吭声,我就当你答应了。三哥,你有钱吗?”

    三哥头都未回地说:“我没有带钱出门。我可不会被骗,家里面有一个蠢人就够了。即使有,也不会给那么没用的男人。”

    地上的男孩不怒反笑,放开了云歌的手,躺回地上,好似躺在舒服的软榻上,笑得懒洋洋又惬意的样子,唇边的讥诮不知道是在嘲笑别人,还是嘲笑自己,似乎透着悲哀。

    爱笑的云歌却敛去了笑,很认真地说:“被乞丐打不见得就是没用,他们以大欺小,以多欺寡是他们不对。”

    地上的男孩子依旧笑得没心没肺的样子,黑玛瑙般的眼睛中,光芒点点,又冰冷如刀锋。

    三哥哼了一声,冷着声音说:“十五、十六……”

    云歌正着急间,地上的男孩子嘲笑地说:“富贵人家的小姐,您如果没有钱,不如把您脚上的珍珠赏了我吧!我去换了钱找大夫。”既然已经被人看作骗子,不如就骗了。那粒珍珠看大小和成色,不要说看大夫,就是买一家医馆都可以了。

    “这个也可以换钱的吗?”云歌只觉得珠子缀在鞋子上挺好看,所以让娘亲找人去做了鞋子,此时才知道可以换钱,笑着一点头,立即去拽珍珠,珍珠是用金丝嵌缠到鞋面,很是坚固,一时拽不下来。

    “十八、十九……”

    云歌匆匆把鞋子脱下,放到男孩子手边,回身跳上了骆驼,追在三哥身后离去,犹远远地叮嘱:“记得去看大夫,君子一言,驷马难追!”

    男孩子躺在地上,目送着雪白骆驼上的绿罗裙远去。

    薄唇轻抿,依旧是一个懒洋洋的笑。

    眼睛中,死寂荒芜的背后,透出了比最漆黑的黑夜更黑暗的伤痛。

    他缓缓握住了手边的绣鞋,唇边的讥诮和邪气越发地重。

    原来在他人眼中意味着富贵和幸福生活的东西,在她的眼中不过是一颗用来戏耍的珠子。

    “我从来不是君子!也绝不打算做君子!”

    他狠狠地用力把鞋子扔了出去,仰望着高高在上,没有任何表情,也永远不会悲悯的天空大笑起来。

    这就是命运吗?

    老天又是凭什么决定谁该富贵?谁该低贱?谁该死?谁又该活?谁的命就更宝贵?

    死老天!我绝不遵从你规定的命运,你从我手里夺去的,我一定都会加倍拿回来!我会遇鬼杀鬼,遇神杀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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