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欣回来后,五盘刺身已经上桌了,是由料理师傅亲自端来的,还讲解了吃法。
可欣第一次吃这么地道的刺身,无论是装盘还是肉质,都是顶级的。
“哇,嘎嘎地!”可欣的方言脱口而出,逗的孙英朗一笑。
“这是金枪鱼刺身,这里是大卜口,这是中卜口,这里是赤身。”孙英朗挥手让料理师傅下去,亲自给可欣讲解。
孙英朗用专业的术语给可欣讲解。可欣也没有动筷,而是两眼冒光地听着他说。
“大卜口是金枪鱼脂肪最多的地方,也是最贵的地方。肉质特别鲜滑,带有浓郁的香味,入口即化。你尝尝?”孙英朗点着刺身前面的那几片,示意可欣尝尝。
“要蘸这个吗?我不喜欢芥末啊!”可欣第一次吃这玩意儿,不喜欢这样蘸着吃。
“这是山葵的替代品,称为绿芥末,料理师傅用酱油和醋配上它做调料,能够杀死寄生虫的。”孙英朗又给她斟了一小碟日式白酒,同样也可以杀死寄生虫。
可欣在他的讲解下,轻轻地用筷子夹起了一片,蘸了蘸酱油碟,并送入了口中。
“怎么样?”孙英朗看着她闭着眼睛,像是在仔细品尝一样。
而可欣也露出了幸福的模样,紧握着筷子,微微地挤着眼睛。那种爽滑的口感冲击着整个大脑皮层,让她不觉地摇晃了脑袋。
“太好吃了,我从来没吃过这个!”可欣激动坏了,难怪这东西会这么贵,也就只有这种富二代才吃得起吧。
“金枪鱼是刺身之王,当然好吃啦,还有这个赤身,这一盘是鲷鱼,这一盘是三文鱼,要这样吃”孙英朗对可欣有说有笑,完全忽略了英子。
英子看着两人和解了,也是很开心的,不过可欣的做法就有点过了。这些刺身是料理店里顶级食材,光是这金枪鱼刺身,薄薄的五片就已经400多块了。
一个半小时左右,三人出了料理店,可欣吃得最开心了,还对孙英朗刮目相看了。原来这富二代不仅会吃,也还懂得如何吃,这是她最意想不到的。
“朗哥,对不起了,让你破费这么多。”英子对孙英朗带有歉意地说道。刷卡的时候,英子瞥见了一点,消费额度到了五位数,显然这一顿比以前吃的牛排贵的多。
“这那里话,不用放心上。”孙英朗根本不在乎这些钱,他一个电话,老爸就甩两万块,还会介意这点?
“可欣,你还想去哪玩?”孙英朗问向在前面欢脱地跳来跳去的可欣。
“我想去酒吧,在里面喝酒。”可欣转过身来,对孙英朗呼应。
在五颜六色的灯光照耀下,可欣红彤彤的脸泛着微光,周边嘈杂的声音都被她的话语给掩盖住了。此刻的孙英朗眼里只有她,这个个子高挑,性格洒脱的女孩。
“好,我们去那吧!”孙英朗入迷了好半晌才回声应答。
可欣跑了过来,用那纤细的胳膊,一边挽一个,大步大跳地带着两人向前进,十分地兴奋。而两个大男人就这样任由她挽着,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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