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阵难得的微风吹过,胸前很是凉爽,惊魂未定的女孩子正要说一声“谢谢”的时候,看见那个林宇眼神很古怪地望着自己,尤其是望着自己的胸前,低头一看,自己被那个矮胖子撕破的胸衣哪里遮得住半点春光?顿时捂着前胸尖叫一声,一个大嘴巴便抽了过去,没打着,林宇早已经满脸笑意地闪过一边,一双眼睛还在贼溜溜地往她身上看。
顿时,刚刚涌起的好感瞬间消失,“流氓,色狼……”她跺着脚羞愤交加地破口大骂,却忘记了,正是这个流氓刚才救了她。
“我觉得你在本质上已经无限趋同于那三个恩将仇报的小偷了……”林宇哈哈一笑,却已经将手里一直拎着的那个袋子扔了过来,同时转过身去——那个袋子里装的是自己脱下来的破衣服,他一直没舍得扔,现在倒是派上用场了。这一次,应该轮到那个女孩子来表演形为艺术了。
“谁要你的臭衣服?呸,脏死了!”女孩子抓住衣服,有心想扔掉,再踏上一万只脚,不过胸前的春光实在需要遮挡,没办法,只能委委屈屈地反穿上,算是遮住了一片春光,白晰的额上已经是一排细密的汗珠,天原本就热,再加上这弄得实在够尴尬的羞人的。
多管齐下,想不出汗都不行。
一抬头间,却发现那个年轻人已经走得远了,她心底大急,慌忙追在他身后大叫,“喂,你去哪儿?”
“你管得着么?”林宇的话很伤她的自尊。
“我,我当然管得着。因为我是社会的良心。”那个女孩子被噎了一下,不过随后不甘示弱地叫道。
“啥心?”林宇没听明白,转头望着她好奇地问道。
“社会的良心。难道你没说过记者就是社会的良心吗?”那个女孩子哼了一声,斜着眼睛看着他道,让林宇顿时觉得自己这个拥有十所外国著名大学学士以及硕士学位的人真的很没文化。
“你直接说你是记者不就完了么,还整得这么文艺,弄个别名儿上来,酸文假醋的。”林宇挥了挥手,转过头去继续走。
“喂,你倒底要去干嘛啊?”那个女孩子在他身后紧追不舍。
林宇叹了口气,这女孩子可真磨人,并且还是那种叼根破骨头棒子给根麻花都不换的倔犟主儿,摸了摸鼻子,只好无奈地回答道,“去做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很伟大的事?你又要打抱不平么?”女孩子的愤怒迅速如潮水般退却,取而代之的却是说不出的兴奋来。
她刚才可是真正地见识到了什么是都市大侠了,虽然这个大侠的手段有点过于毒辣,这个家伙眼珠子也有点儿色,但所作所为还是很让人击节赞叹的,特痛快特解恨特酣畅淋漓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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