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或许是上天听到林川的心声,只见一道金白霞光,从天边****而来,金白光芒缓缓散去,只见绵柔云朵上,站着一个须发纯白的和气老头。
二郎神眉头一皱,“太白金星,你怎么来了?”
“二郎真君,快快住手!我是奉陛下旨意来的,……”太白金星小心翼翼地看了林川一眼,紧接着对二郎神解释道。
“陛下的旨意?”
“是的,陛下说峨眉山乃是斗战胜佛的道场,未免佛道不合,陛下特意下旨,让二郎真君你带领手下,急速回天庭复命,不得有误!”
二郎神眼中阴晴不定了一会儿,叹了口气,拱手道“杨戬遵命!”
待二郎神带着梅山兄弟和哮天犬离开之后,太白金星朝林川拱了拱手,说道“今日之事,是我天庭的过失,玉帝已然下旨,二郎神今后不得擅自踏足峨眉山。”
林川见太白金星面对自己,隐隐有一分说不出的敬畏,一时有些迷糊,但脑筋一转,林川登时明白,恐怕天庭已经知道自己的前世身份,……
但如今的林川,撑死也就是二郎神这样的战力水准,天庭怎么可能仅仅因为自己的前世身份,摆出如此谦卑、客套的态度?想必其中,还有些不为人知的辛密吧。
……
接下来的事情发展,与原著中一模一样,东海龙王为女儿之死告上天庭,孙悟空在一旁添油加醋,敖广乘机说出,二郎神毁坏广寒宫玉树的事情。
二郎神不得已将自己暗恋嫦娥,藏匿嫦娥的耳环,打坏广寒宫玉树一事,从实招来,玉帝王母一听,大惊失色。
若在平时,以王母护短的性子,必会大事化了,小事化了,但此刻“林川转世重生”,要是让他知道二郎神,窥视嫦娥的事情,万一联合地府里的那群疯子,指不定会闹出什么乱子。
玉帝和王母,左思右想,终于想出一个还算公正的处理办法,首先二郎神罚俸,留在真君神殿,静思己过,其次,天庭在沉香的事情上,做出妥协,允许沉香作为普通凡人,生存下去。最后,再给嫦娥恩赐一大笔宝贝,以作补偿。
不甘心的沉香,跑到孙悟空的门口,扬言若是孙悟空不收他为徒,就跪死在洞口,……
按照原著剧情,沉香跪了整整一年,才让孙悟空回心转意,林川自然不会跟沉香一起,守在峨眉山,于是留下些微型机器人作为监视,带着丁香返回华山。
留在丁香家里,林川一边教徒弟,一边用心琢磨“宝莲灯”和“劈天神掌”的玄妙之处!!
谁也不知道,宝莲灯这件三界重宝,居然早就落在林川的手里,可惜的是,林川并没有什么仁慈法力,即便得到宝莲灯口诀,林川也无法调动法宝,发挥出宝莲灯的真正威力。
但事无绝对,自从林川觉醒前世记忆,本命金丹里的魂魄元神,似乎也带上一丝后羿的独有气息,当初女娲凭借宝莲灯缠斗不休,后羿自爆元神躯体,与女娲共归于尽,全力催发的宝莲灯,不可避免地沾染上后羿的些许本源之力。
近来林川偶然发现,以自身魂魄中的那一缕后羿气息,配合自身法力,以及宝莲灯口诀,居然能与宝莲灯产生一丝模糊联系。
虽然这点联系,依旧无法驾驭宝莲灯,做出攻击、防御,但在不断祭练的过程中,林川能明显感觉到,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心神联系,不断巩固增强。
林川猜测,长期不断地温养宝莲灯,说不定有朝一日,他能真正掌握这尊天地重宝,也未可知!!
要知道,宝莲灯乃天火之精化形,灯内蕴含七宝妙火,拥有无边法力,甚至能与宝莲灯世界中的“开天神斧”一较高下,如果能得到这件法宝相助,战胜二郎神,便能轻而易举。
小狐狸的劈天神掌,对法力的要求极高,威力巨大,堪称宝莲灯世界的第一掌法,乃上古大能所创秘法。……
随着前世记忆的觉醒,林川逐渐发觉,这门“劈天神掌”似乎与巫族战技,有着莫大关联。……
上古巫族,战天撼地,摘星拿月,号称最强的战斗种族,巫族所传战技,一招一式,更是在无数实战中,千锤百炼,不断完善总结而成的顶级战技。
林川虽然没有得到任何巫族战斗传承,但他对记忆片段中,巫族的战斗风格,颇为熟悉,细细分析这套劈天神掌,林川发现“劈天神掌”与巫族的战斗风格,有七八分神似。
此时的林川,拥有一身成年上古巫族的勇悍体魄,如果能将“疑似巫族战技”的劈天神掌,与自身的诸多武学招数,融汇贯通,届时林川的近战之力,将得到飞跃式的增长。
如今林川法力突破不久,需要不断打磨法力,夯实基础,以劈天神掌的招式精髓,锻炼体魄,精粹法力,绝对是最佳的选择!
几个月后
丁府后院,林川慵懒地躺在懒椅上,吃着果盘,晒着太阳,肩膀怀中各趴着一只小兽,肩膀上的三眼灵猴,时不时地从旁边的果盘那些水果,而怀里的血麒麟,偶尔张开嘴巴,长长地打个哈欠。
小灰和血麒麟共处,能保持如此和谐,实在是难能可贵!!
然后就在这时,天边忽然飞来一道极快的纯阳剑光,紧接着就是一阵惊天动地的呼喊,“师傅!徒弟我回来啦~~”
小灰和血麒麟,听到天空中的大呼小叫,似乎有些习以为常,翻了翻身子,继续晒着日光。
丁府中的下人仆役,同样见怪不怪,自从小姐拜了仙人为师,便开始修习仙术,整日高来高去,缥缈出尘!!
正在指挥家丁,整理前院绿化的管家丁安,仰头看了看,那道璀璨的红金光芒,感慨万千。
丁安在丁家服侍了一辈子,从小看着丁香长大,没想到那个牙牙学语的娃娃,遇上仙缘,成了正儿八经的神仙中人!!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