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温宁是骗我的,我的情绪就一直很低落,就连警察叔叔兴奋地告诉我,说找到了我描述中的地方了,我都提不起什么兴趣来。
因为我本能地觉得,那是个不欢迎我的地方。
出发前,那个女警察带我去买了一身新衣服,给我洗了澡,梳了两个小辫子,然后兴奋地拉着我去别的办公室说,你们看,这小丫头长得多好看。
临出发的时候,我问那个救了我的警察叔叔,何冬怎么样了。
警察叔叔说,何冬的犯罪事实已经非常清楚了,已经申请批捕了。但毕竟未成年,还差两个月才满十八岁,捅伤的又是自己的父亲,他母亲一再说他家不追究,要求把她儿子放回去,所以可能判不了几年。
我平静地听着这些,心里没有什么波澜,因为我想,从今往后,我跟何家都不会再有任何的瓜葛了。
我已经自由了!
随后我上了警车,驶向了千里之外的,我原本的家乡。
因为之前和当地的派出所联系过,所以派出所的民警就带着我们去了我印象中的那个地方。
虽然已经过去七年了,可是当我走进那个幽静小巷的时候,一种强烈的熟悉感油然而生,原本以为今天我能见到我的亲妈,我还在心里准备了好多的话,打算见面的时候跟她说的,可是来给我们开门的人是个陌生的女人。
那女人是这个房子的房主,她说前些年确实把房子租给了一对夫妇,后来听说他家的女儿走丢了,丈夫又有病住院了。没多久丈夫就死了,就剩下一个女人拉扯着一个小男孩了,家里穷的跟什么似的,出于好心还让她们娘俩白住了几个月呢,后来那女人实在不好意思了,就带着孩子走了,至于去哪了,她也不知道。
问起那对夫妇的名字,女房东想了好半天也没想起来,说这事都过去了六七年了,谁还记得啊。她说唯一能记得就是那个走丢的小女孩长得特好看,好像叫什么丹丹。
我站在那里,听着那女房东的话,就好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似的,心里竟然一点波澜都没有。
或许是因为我亲妈把我卖了的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和冲击实在太大了,我在内心是恨她的,所以不管是听到自己的父亲死了还是她和弟弟两个人孤苦无依的境遇,在我的心里竟然激不起一点点的涟漪。
我甚至差一点就脱口而出说我根本就不是走丢的,是被我妈卖给人贩子了!你们找到我妈之后就赶紧把她抓起来。
差一点,真的是差一点。
但最终,我还是忍住了。
由于一时找不到我的家人,所以派出所联系了当地的一家福利院,打算把我送过去,让我在那里先暂时安顿下来。
福利院那边的负责人听到了我的遭遇表示对我很同情,同意接收我。
就这样,我住进了福利院。
福利院的院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打扮得很得体,一看就是上得了台面的人,她见到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可怜的孩子,从现在开始,你就把我当做你的妈妈,我带你回家。
她说完这句话后,我们对面的记者就举起相机对着我们咔嚓咔嚓不停地照。
然后第二天,这个跨省解救被拐卖儿童的案件就刊登在了报纸的头条上,配的照片是院长搂着我,笑容慈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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