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
他不提沈安还好,一提到我心爱的小安,我的脑中又开始菜市场般轰鸣,手拿着枪托猛地地砸在他的脸颊上,鼻子嘴唇颧骨。砸的他满脸我满手都是鲜血,我只觉得眼中全是一片血红。
“小安是我的!以前是以后也是,用不着你让。”我疯狂的一边砸他一边大吼。
他是个极聪明的人,任由我宣泄着心中的怒火,连手都不挡一下,他嘴里还说着:“是你的,是你的。这三年我可没能真正碰过她,哎呀,你打吧,我认输。只要你不杀了我,做什么都可以。”
金铎的话像是泼向即将起火的柴禾的水一般,小安还没有被他占有?我的小安还是完璧之身?我只觉得灵台恢复了一丝清明。
瞧见他满脸是血,眼睛嘴唇都被我砸的裂开了,鼻子也塌陷歪到一边。那股积攒了一千多天的怒火也稍稍褪去,更重要的是今天下午我曾经与吴知厄有过一番对话!那时我发誓不要成为像他一样的人。
我曾经想用生命去捍卫我的警徽与警服,如今虽然不是警察,但那股子在警队警校一直灌输在我血脉里的精神并没有减退。
这种种原因加在一起,心中的杀机方才烟消云散。
“我可以不杀你!”我艰难地吐出了这几个字,此刻我也不知道自己做的是对是错,那些九泉之下的战友会不会原谅我,但清楚的知道,如果我也用暴力将他杀了,我便与他一般禽兽无异。
金铎闻言一张被鲜血糊满的脸也绽开了笑意,他朝我连连拱手:“谢谢,谢谢大哥。”
母亲在很小的时候的就给我讲过农夫与蛇的故事,金铎此刻之所以如此温顺,不是他一心改过而是畏惧我手中的手枪,如是给金铎机会,他会毫不犹豫的咬碎我的喉咙。
我转着眼珠,心中一时不知该把他怎么办,与他共处一室无异与狼共舞。
将手枪收起,这家伙既没了匕首,又被我揍了一顿。短时间应该不会再来行凶。“即使你身上有枪,我也有信心在你拔枪之前打死你,那样反倒很好。我的心里不会因杀你而有任何难受。”
“不能够,我没那胆子。孙哥你不是以前给我磕过头嘛?我现在还给你!”
说着他居然在地上真的给我磕起头来,他磕的极为认真,脸上的鲜血也随着身体摆动而滴在地上。
我心下没来由的感到恐惧,一个人若只是刚强到底他只是个莽夫,但无论谁可以做到能屈能伸,他都是个了不起且可怕的人。
“你真的没有碰过小安?”这是我不开枪的一个重要原因。
金铎连连摇头:“没有,一根手指头都没有碰过,她性子烈的很,再加上她的爸爸我也不敢来硬的。”
“他爹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当年听你们说他有很大利用价值,一个化学教授,你让他帮你们制毒了吧?”
我只觉得厌恶无比。
“不是我,我只是个跑腿的,我上面还有人呢,你们中国人才是我老板。我是马仔。”
金铎一张被打成血葫芦的脸上挂着献媚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