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本杂志,清如拿起一本名叫《秦风》的杂志在柜台付了账,因为书店里不卖纸笔和信封邮票,她又跑了一家报停,才把东西买齐。
这个世界总的来说,跟她第一世的世界差不多,文学发展几乎持平。她第一世的时候虽然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独生女,但也不是全花父母的钱,她在杂志社开了两个专栏,一个是旅行专栏一个是美食美食,临死前,已经出版了两部卖的不错的书。
所以这一世,她也算是重操旧业了。
至于写什么类型的小说
文学性太强的暂时肯定不能写,一来时代背景代入太多,二来就是以她现在这个年龄,即使写出来了,也可能引起各方的质疑,弄不好自己挖的坑还得自己跳!得不偿失了!。
排除这些,那么只剩下娱乐文可写了,消遣性质的通俗小说,范围广可选择性比较多,就算有些不合理的地方,也不会引起质疑。
不过清如没想过写女生小说,因为女主小言通常只有女生会看,但是男生的许多文,则是男女都会看,受众相对更加广泛。
现在是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男生小说的品类,九成以上都是武侠流,至于修仙,洪荒、科幻、废材升级等题材还没有出现。
清如虽然读过许多男频经典文,但是对于男主种马非常反感。
思前想后,心里有了答案,铺开信纸,在排头写下‘诛仙’两个字
上辈子她极喜欢这部小说,虽然有爱的伤痕,但最终用爱抚平伤口,并不是为了虐而虐,男猪脚张小凡重情重义,性格倔强坚定,虽然曾一度在仇恨,恩情,爱情和亲情之间挣扎,但最终却在历经坎坷后,修成正果,不论是感情观还是价值观都很积极向上,遣词造句不媚俗也不浮躁,文风大气磅礴。
特别是女主角都很讨喜,不论是碧瑶的为爱痴狂,还是陆雪琪的坚持守护,都让人为之动容。而且故事情节富有张力,情节生动有趣,不落俗套。
这样和市场上武侠小说一比较,孰优孰劣,一目了然。
清如相信,这样一部“有情怀,有文笔,有格调,有人物”的小说,一经发出,绝对会取得轰动,最起码秒杀现在的武侠套路文毫无难度。
清如一边回忆原文,一边琢磨着那些地方需要改动。
很快就写好了一章,抬头看天色还早,又低头继续写,一直写到七脉会武,才放下手里的圆珠笔。
一转头,就对上自家二姐圆溜溜的眸子。
高小凤见清如写完了,高兴地揉了揉眼睛,“小月,你写的真好,我都看入迷了。”
清如被她夸奖的有些脸红,这毕竟不是她原创的故事,总觉得心虚有木有。
高小凤拿起桌子上的稿纸又重新看了一遍,边读边边说,“语文作文你还没我写得好,没想到写的小说到是挺好看的。”
“大姐,小月写的文章可好了,你要不要看看。”高小凤见高小琴提着水壶进来,揉了揉酸涩的眼睛,把手里的稿子抵到她的面前。
高小琴有些不相信,一篇文章罢了,至于高兴成这样吗?
稿子不长,四万多字,高小琴一会儿就看完了,从一开始的不以为然,到被故事所吸引,不过短短片刻。
“小月,张小凡最后赢了七脉比武了吗?”高小琴抬起头问的第一句话就是这个 。
“对呀,七脉比武的结果是什么,你赶紧跟我说说。”高小凤迫不及待地拉住清如的胳膊,使劲地摇了摇。
“赢了。”清如笑着点了点头。
“真的吗,那他是怎么赢的,是不是和那根烧火棍有关?”高小凤追问道。
“这个~~~我还没想好。”清如瞥了一眼眼神狂热的二姐,下意识地扯了一个慌,她觉得如果继续回答高小凤的问题,她今天晚上别指望能睡一个安稳觉了。
“那你现在快想想。”高小凤抱着她的胳膊不撒手。
“二姐,我现在脑子一团浆糊,没灵感了。”说完,清如还假装打了一个哈气。
“好了,好了。”
高小琴出声打断高小凤的哀求,她心里虽然也很想知道张小凡七脉比武的结果,但是看着小妹妹哈气连天的模样,很是心疼,上前一步把高小凤从清如身上扯下来。
“小月今天累了一下午,你别闹她,快点洗洗睡吧,养好精神,明天继续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