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诗里的驼蹄羹,就是以深厚的文字功力,入木三分地形容驼蹄羹的色香味,华贵和晶莹雪亮的视觉享受。
一个小时多以后,饕餮依然做好一锅香气四溢,烟雾腾腾的驼蹄羹。
他给在场的每一位,都送上一碗。
秦浪尝了一口,觉得蹄掌筋柔、汤厚味醇、鲜香不膻,异常美味。
“这果然不是凡人可以做出来的美味。”他大方给了饕餮至高无上的点评。
他就是一锅大度耿直的boy,不但不会抹黑对手,还会赞扬对方的优点。
饕餮得意一笑:“对。我的厨艺,从来都不曾被谁打败过。”
吃惯山珍海味的慕容沉鱼,吃了两口驼蹄羹以后,觉得非同凡响的美味可口。
为此,她的心扑通乱跳,觉得秦浪是输定了。
她忽然有点后悔,昨天为何不给他多亲几下,多种几个草莓印。
而厨艺不错的雪笙尝了一口以后,?同样脸色大变。
嘤嘤嘤,看来她有很大机会被迫给饕餮当老婆。
她想好了。
万一秦浪输了,那她会选择咬舌自尽,只给饕餮留下一具人参躯体,而不让对方占自己半点便宜。
饕餮看见大家“脸色大便”的模样,更确定自己所向无敌。
他转头问秦浪:“你呢,你做了什么鬼料理?”
秦浪打开锅子,里面是一锅黄酒螃蟹,散发出阵阵诱人的香味。
黄酒配大闸蟹是黄金组合,会让蟹肉口味更咸鲜,黄酒味道浓郁,
这样看下去,卖相是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可是,就算做得味道再好,可以跟厨神饕餮比拟吗?
所以,雪笙和慕容沉鱼几乎是一起掉入深深的恐惧当中。
~~
秦浪选择的食材是螃蟹。
因为,蛮横霸道的螃蟹,是他这个霸道总裁最喜欢的食物。
当一个厨师做自己最喜欢吃的食物,只要稍加研究,一定能做得比别人更好吃的料理。
一个小时之前,秦浪便当着众人面前,开始杀螃蟹。
都说杀鸡不该用牛刀……
可这个秦浪,咳咳……
竟然用《浪子剑》来杀螃蟹。
唰唰唰——
只见在一阵流星璀璨夺目的光芒中,10只肥美多膏,来自西湖的秋蟹,一剑就被砍成几半。
玛德,这个砍法,宝剑不会沾上腥味吗?
那以后被杀的人,会不会沾上咸臊的螃蟹味儿?
“喂,你这是暴殄天物,并侮辱了宝剑。”饕餮第一个看得不满意。
秦浪云淡风轻地微笑:“你不懂,宝剑配英雄,宝剑切美食,才能做出最好的料理。”
“靠,是这样吗?!!”
饕餮一脸黑线。
如果他有这么一把绝世宝剑,他一定会好好保存起来,每天用丝绸开擦干净,而且只用宝剑来杀英雄豪杰等大人物,连一个叼丝都不舍得杀。
“你是我跟你的分别。你觉得食材是叼丝,而我觉得食材是味道大英雄,绝对陪衬得起我高贵的宝剑。”
“这么说来,你在思维就先输我一分了。”秦浪贱萌一笑,有几分玩世不恭,又有几分让人难以捉摸的神秘。
“好吧,我输了。不过,我就只输了一分,而你会惨输其余的九十九分分。”
秦浪这种尊敬美食的态度,的确让他有点肃然起敬,大开眼界。
如果你觉得美食只是美食,那它就只是美食。
如果你觉得美食是英雄,那么它就有英雄味。他是厨神,他懂的当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