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居安。
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她的眼睛很大, 皮肤很白, 天气热的时候她喜欢把头发扎起来, 透过那扇玻璃窗,我可以清晰的看到她小小的耳朵。
我记得她,她叫何念。出国之前, 我见过她。
那是高中的时候, 她经常扎一个小小的马尾, 坐在第一排认真的听老师讲课,而我是最后排, 最胖的那一个。
所有人都不喜欢跟我说话, 他们说只要一跟我讲话,他们也变得油腻了。只有何念不一样, 她跟我说话的时候声音很软,笑起来的时候, 眼睛弯弯的。
那时候我整整二百斤。
因为坐在最后排, 我可以看到她白皙的脖颈和那个小巧的耳朵。想一想,可以看到她是我高中时代最幸福的一件事了。
后来因为爸妈离婚, 我跟着妈妈去了国外。那段时间,我拼了命的健身,跑步, 终于有一天,我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笑了。我拒绝了所有的莺莺燕燕, 毅然决然的选择了回国。
没想到我回国之后就遇见了她, 投过玻璃窗,我一眼就认出了她。
何念还是小小的,她穿着纯白的裙子,卷曲的头发散在肩上,低着头挨训。跟高中时期一样,她一紧张一害怕就爱搅手指。
我走了进去,从她看我的眼神里,我意识到她不记得我了。
其实不记得也好,那样油腻懦弱的胖子,她最好一辈子都不要记起来。
可我的心还是空了那么一下。
我要她陪我去参加舞会,频繁的跟她发短信,可慢慢的,我发现有什么不对劲。
何念有喜欢的人。
徐牧远。
是我间接性的把他么两个人推到了一起,如果不是我延长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他们怎么可能......
我拿着那个男人的资料,忍不住冷笑,这样的人,怎么可能配得上她?
我相信我会给她更好的。
于是我百般阻挠他们,我利用自己的身份,游走在各大报社之间。我甚至装作颓废的样子,去激怒我的父亲,让他直接封杀徐牧远。
可还是我输了。
何念愿意相信那个男人所做的一切。
我威胁那些所谓的小混混,如果他们不听我的话我就毁掉他们一家。我带着他们找徐牧远的麻烦,跟计划中的一样,
刀子没入了那个人身体里,鲜血落在了我的肌肤上。
那一瞬间我终于意识到,回不去了。
我强装镇定的威胁完徐牧远,迅速的逃跑了。
还好,我想,还好是在晚上,他看不见我发抖的手,也看不见我瞳孔里里放大的恐惧。
回到家之后,我做了一晚上的做噩梦。我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一眨不眨的望着天花板。
我变成了连自己都害怕的人,那个人的血仿佛还在灼烧着我的肌肤,怎么洗都洗不掉。
徐牧远被当成嫌疑人关进了公安局,我知道,为了何念他也不会说出我的名字。
终于,不久之后,何念找到了我。
她坐在咖啡厅里,阳光落在她白皙的肌肤上,好看的让我移不开眼。
可这么柔软的一个人,为什么不是我的呢?
我知道这可能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了。
我坐在她的对面,看着她搅紧的手指,忍不住笑了,可没想到下一个瞬间,她就把我打入地牢。
她说,这么干净的颜色,别穿脏了。
我又笑了。已经脏了。
何念比我想象的聪明,她利用舆论让那些混混投案自首,她将我拉进了警局,将我不愿意回忆的事情一股脑是翻了出来。
意料之中的,我叙述的时间线人物线全都对不上,被带上手铐的一瞬间,我看到何念眼睛里迸发出了光。在那一刹那,我深刻的意识到我做了多么愚蠢的事情。
我居然伤害了那么温柔,那么美好的一个女孩儿。
徐牧远应该可以被放出来了吧,门被关上的那一刻,我这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