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的玩儿法
秦之后的王朝就是汉朝,两汉在制度上承袭秦制,有所损益。基本上跟秦朝一样。但也有增减之处,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是刺史制度,汉武帝时划天下为十三州,设立刺史,由皇帝选派亲信担任,到地方监察郡守和王国。刺史是六百石的品秩,而郡守和王国丞相秩两千石。这就是皇帝高明的地方,小官管大官,内朝官管外朝官,让他们互相牵制。郡守和王国丞相比刺史品秩高,但刺史是皇上钦差,口含天宪,出纳王命。他们互相都能拿住对方,我掐住你脖子你拉住我腰带,谁也不敢造次。如果刺史的品秩高于郡守和王国丞相,那就成了他们的上级,地方就没法牵制了。
这种办法,历代帝王经常使用,玩得炉火纯青。到了东汉,朝廷没有认真领会老祖宗的苦心孤诣,给刺史增加了行政权和军权,刺史正式成为州的长官。地方行政区划由郡、县两级变成州、郡、县三级,刺史变成了郡守的上级,这就为东汉末年的军阀割据埋下了伏笔。郡有好几十个,郡守不具备割据的能力,州就十三个,地盘太大了,具备了同中央叫板的实力。
第二个是郡县制与封国制并存,儒家法家一起来。汉实行郡县制又兼有封国制,封国分王国、侯国。王国与割据无异,侯国受所在郡监督。刘邦建立了汉朝,总结秦亡教训时,想起淳于越的话来了。他认为亡秦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没搞分封。就像淳于越说的:“无辅拂,何以相救哉?”所以我得搞分封,万一打起来了有人挺我。
他搞分封是分封同姓王,皇上的兄弟子侄叔伯,这些人可以封王。妹夫不行,舅舅不行,姨父也不行,因为是外姓。一笔写不出两个刘字来,所以刘肥封到山东做齐王,刘长封为淮南王。王国相当于一个郡那么大,实际上跟割据没有区别。王国的军队是自己招募,官吏自己委任,甚至可以铸钱。那会儿的钱是铜钱,没有防伪标志,只要开出矿来就能做。你们王国有矿山,你就做吧,结果可能比中央还有钱。刘邦临死的时候,让大臣们斩白马盟誓(马是很珍贵的,何况白马):“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刘邦说,姓刘的才能有邦,不姓刘的敢封王建邦,大伙儿群殴他!
异姓不王的传统从汉朝就确立了,基本上在中国古代,异姓封王的例子是很少的,很多都是追封。像岳飞封鄂王,死了60多年才封,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了,没有造反夺权的可能性。有个别的朝代,像唐、宋,异姓有封郡王的,但没封亲王的,王分亲、郡,为了有个名义上的限制。功臣可以封侯,侯有三等:县侯、乡侯、亭侯。县侯享受一个县的衣食租税,但是你不能治民,也不能管军,你只有赋税。乡侯就低了,诸葛亮是武乡侯;亭侯就更低,像关羽是汉寿亭侯,刘备早年是宜城亭侯。
一般就是分封王侯两级,但还是对中央集权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因为天子姓刘,我姓张,我要取代天子做皇帝,这算造反。天下人都不同意,我心里就要打鼓。现在天子姓刘,我也姓刘,论辈分我还是叔,我哥死了轮着我了,凭什么你小崽子干?天下人也无所谓,刘家打仗关我屁事儿,谁当皇上我还不都是在家干活儿,管这干吗?所以,这些同姓王实际上对后来的中央集权构成的威胁更大。
刘邦活着的时候这事不显,死了就麻烦了。吴王刘濞论辈分就是汉景帝的叔叔,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当然汉景帝仨月就平定了,看着齐国军队挺多,但多是拿木头棒子的乌合之众,不如朝廷的正规军,一下就给它灭了。但靠武力手段镇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到汉景帝的儿子汉武帝时,才彻底解决了这事儿。
把危机扼杀在摇篮里
在汉武帝时代,汉武帝颁布了推恩令① 。
主父偃给汉武帝建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众建,多建的意思,多封几个诸侯,诸侯的力量就被平均掉了。具体操作原理,我来解释一下。
中国古代的宗法制度是嫡长子继承制。嫡长子就是正妻生的长子,可以立为太子,将来继皇帝位。生个傻子怎么办?也一样。立国立嫡,不立贤。只立大的,不立能干的。除了皇后生的长子立为太子之外,其他的孩子和庶子可以分封为王。港台的电视剧里面有什么大太子、二太子、三太子,扯吧!太子只能有一个,有那么多太子还不相互掐?太子有一三五,皇帝就能有二四六。太子不是尊称,并非皇上的儿子都是太子,否则在大学教书的都是教授。同理,诸王的正妻生的长子叫世子,将来继承王位。其他的孩子可以封为侯,侯之后就变成老百姓了。你看刘备是中山靖王之后,大汉皇叔,但在街上编草鞋,皇叔怎么惨到卖草鞋的份上了?就因为他的直系祖先不是嫡长子,没继承中山靖王的王位,被封为侯,侯完了就没戏了,卖草鞋。
汉武帝的意思就是,你嫡长子继承了你爸爸的王位了,让你弟弟卖鞋去,这多不合适。所以把你的王国分给你的这些弟弟,建立侯国,你做你的王,然后有几个弟分几块地,让你弟弟做侯。别忘了,侯国归所在郡管辖,只能享衣食租税,无治民权,更无统兵权,因此王国越分越小,权力也被平均,这样就没能力对抗中央了。弟弟做了侯,对皇上感恩戴德,皇上给的侯,没皇上我卖鞋去了,我怎么会造反呢?汉武帝的推恩令让诸侯王有苦说不出,王国突然分成了若干个小侯国,这就是“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操作原理。
推恩令颁布后,皇上开始下刀子了,又出了酎金律。祭祀祖先时交来的黄金成色不足,就要酎金夺爵。祭祀祖先应该交24K的黄金,你们交18K的,对祖宗不敬还配当王侯?一百多个王侯的爵位就被撤了,已经分得那么小了,本就无力反抗,这一撤一百多,剩下的都是乖宝宝。
然后颁布附益之法,不许诸侯王结交宾客,限制诸侯王活动,只能享衣食租税,不得参与政事。楚王封在那儿,可以享受那儿的衣食租税,可以是那儿最大的财主,整个郡的财富都给你,但你不能干预朝政。
还有私出界罪。规定诸侯国王不经中央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封地,违者降为侯爵。甚至发展到明朝的时候,诸侯王不奉圣旨不许进京,随便进京就是大逆不道。妈死了,回去奔丧,你哥不待见你,不让你去,你就没辙!清朝更神,王爷不奉圣旨不许出京,都在北京圈着。皇上不给你派差,你一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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