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麝香之香,万古流长;
玄铁之稀,千年难遇;
刀能嗜血,闻所未闻;
这把香刀,便是旷古奇今了。
蒲金刚道:“换一个银盆,再倾入两坛好酒。要黑山老爷的‘九酝春’,那酒最烈。”
两个手下得令去忙活,一个手下说道:“蒲先生,那‘五牲之溺’和‘五牲之脂’可还要得?”
蒲金刚道:“要得,要得,这刀若不尝尽世间的酸甜苦辣,又怎么能算是一把好刀呢?”自古以来,刀剑常饮人血,自是灵气非凡。有灵气的东西,观澜的又岂止是酸甜苦辣?
黑山已经舒展开了眉头,默默地点着头。
西门鬼和楚欢依旧立在那里,仿佛已经与世隔绝。蒲金刚又去忙活去了,黑山好像对楚欢很有信心,
烧红的刀被浸在满是烈酒的银盆之中,一阵浓烈的青烟裹着一团团蓝色火苗,显得无比得妖娆和诡异。
青烟散了,火苗熄了,银盆也干了。
这次张君宝瞧得清楚,不管那盆烈酒是被玄铁刀饮干了,还是被玄铁刀灼干了,反正那把玄铁刀却更显得光彩夺目,刀身上流光溢彩,波谲云诡,像是随时能窜出一个张牙舞爪的魔鬼来一样。
外面的夜很静,静得能听到一里地外的虫鸣。因为方圆一里地方的虫子都哑了,被西门鬼和楚欢的杀气迫得哑了。动物是最有灵性的,能感知的东西远比人类要多得多。特别是杀气,因为,夜晚对于动物们来说,杀戮才刚刚开始。
夜已经过去大半了,黑夜里又传来夜行人的衣袂声响。来人在丈余外站定,他也能嗅到这里的杀气。来人是个红衣大汉,鲜红的衣服非常艳丽,穿在一个满脸胡渣子的大汉身上,一点都不好笑。大汉脸上的煞气很重,重到你瞧过一眼他的脸,就根本没办法去瞧他的衣服了。他的脸上横竖着三道刀疤,再加上他恶狠狠的眼神,像是从地狱里面窜出来的一样。
这红衣大汉高过常人三头有余,不是一般的大。他从远处行来,竟然只闻衣袂之声,却不闻脚步之响。他的轻功竟然还很高,那么,能在他的脸上划出刀痕的人岂不是更可怕么?
黑山当然瞧见了这个红衣大汉,他知道能到这里来的人,都是有些手段的人。因为,他早就在方圆十里内布置下了无数的好手。所以,今天夜里,能来到这座山坳的人,都是不简单的人。
黑山有的不仅仅是钱,还有门道。他的门道能弄来别人用钱买不到的东西,比如御蜡,还有各州府给他的“特别照顾”。要知道,邢州在北方,这里是蒙古人统治的地盘。黑山运来的这些珍稀猛兽都是百年难得一遇的极品。蒙古人自幼放牧打猎为生,猎杀是他们的本性。那些蒙古将军若是瞧见这些珍稀猛兽,远比瞧见娇滴滴的女人要兴奋。若是没有一点手段,这些猛兽根本到不了邢州。
红衣大汉突然后退了一步,他瞧见了西门鬼。他在忖思,怪不得有这么重的杀气,西门鬼当真不是一个好惹的人。
红衣大汉又后退了一步,他瞧见了楚欢。他又忖思,这个年轻人的杀气更重,他腰间的每一把刀都很丑,有的竟然还是木头把儿,有的还沾染着油腻,有的刀背还挂着锈,但是,他腰间的每一把刀都很有用。
红衣大汉笑了,他发现西门鬼和楚欢在对峙。
红衣大汉站住,一动也不动了,他在等。两虎相斗必有一伤,他在等“樵夫”得利。这里是山野,更没有鹬蚌,他长得也不像一个渔翁。
夜,一下子又静了三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