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苏锦拿起一个绣着荷花图案的荷包,用手摸了摸上面的刺绣,心中立刻就有了定论:针脚太疏,丝线过粗且没有韧劲,荷花边缘上绣得尤为不用心,不仅颜色没有分层,而且摸上去能感觉到起球,整副图案看起来干瘪瘪的,丝毫没有凸起来的立体感。
但想到这是批量生产,要求这么高也是难为人家了。
虽说现在用机器制造十分方便,但有些东西,机器却永远取代不了人工,苏锦想了想,俯身从一堆货物里挑了十几只没有绣制任何图案的纯色荷包。
苏伯阳看见后,还以为女儿喜欢这些小玩意,说道:“这都不值几个钱,你要是中意,爸给你去订做几个质量好的。”
苏锦摇了摇头,笑笑:“我不是要自己用,只是想拿来练练手。”
“练手?”苏伯阳觉得奇怪,他看着苏锦把不知什么时候买回来的全套针线包取出,这才恍然,“你是想自己绣着玩?”
苏伯阳记得她对刺绣一窍不通,于是苏锦就借口说自己看了一些专业书,很感兴趣,打算试试水,苏伯阳并不怀疑,反正现在不忙,女儿能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也好,免得闷坏了。
店里还设有一个小小的内室,之后就变成了苏锦专属的工作房。平时白天苏锦就带着工具坐在里面绣东西,偶尔在苏伯阳外出时帮忙看店,这种重复且单调的生活非但没有令她厌烦,相反,她却适应得很好,可以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在工作房里坐上一整天。
苏伯阳刚开始还担心她,后来见苏锦是自得其乐,也就随她去了。
真正拿起针线刺绣时,苏锦才发觉她这双手是多么得天独厚。这副身体原先是衣食无忧的大小姐,从小没干过粗活,一双手养得白皙水嫩,许多人会有出手汗的毛病,但苏锦完全不会,她的指腹常年保持光滑,因此触觉异常敏感,握针的时候,那针仿佛就是她手指的一部分,运转自如。
这样一双手,天生就是当绣娘的料子。
刺绣的技艺仿佛早已深深嵌入了苏锦的灵魂,成为了她的本能一般,不出几天,她就绣好了那十几只荷包,将它们摆到了货架上。苏伯阳并没有发现她的举动,而是在忙着其他事。
除了要看店进货,苏伯阳还要跟其他商家联络感情,他到底是当过大老板的,知道做生意最忌讳的是独木难支,于是花了大力气打进本地商圈,甚至还与其他几家店铺的老板谈好,挑一些商品放到他们那里寄卖。
这几家店是咖啡或者餐饮店,除了主业外,有时也会帮别人售卖东西,自己拿一点分成,对于店铺位置不好的苏伯阳来说,这无疑是前期快速回本的好办法。
这天,他就邀请了其中一个开文创餐吧的李姓老板到店里来逛逛,李老板踏进来粗粗环顾了一圈,面露难色,道:“不是我挑剔,可是你们家的东西……确实没啥特色啊,外面十家店,有九家都是卖这种刺绣工艺品的,我们餐吧是想选一些比较特别的小玩意摆着,吸引客人,如果是跟别家差不多的,那还不如不摆呢。”
李老板话虽说得直白,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现在的旅游景区商品同质化严重,游客们也变得精明多了,出来玩当然是想买一些别处没见过的、独一无二的纪念品,要是随便都能买到,那还花这个冤枉钱做什么?
苏伯阳没料到临门一脚还有这出,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这,李老板你要不再考虑下,不然我吃点亏,再让利一成?”
李老板摆摆手:“不是钱的事,比如说你看这荷包吧,就是市面上几块钱的便宜玩意,你说我能摆出来——咦?这个荷包……”
李老板随手拿了最近货架上的一只浅绿色荷包,刚想举例说明,但手一摸上去,那光滑细腻的触感让他惊讶地咦了声,立刻将荷包举起来,对着灯光细看。
只见这上面绣着一团团牡丹,红配绿在常人眼里是俗气的颜色,但这个荷包的配色却调和得恰到好处,浓而不重,艳而不俗,只会让人感觉到富贵庄重。更难得的是,牡丹花的戗色做得极为精妙,花瓣是一层层由外及里、从浅到深,最中间的花蕊是纯正的艳红色,一点娇媚,十分可爱,就连叶片颜色亦是一点点慢慢铺进。
李老板几乎把眼睛贴到上面看,又发现就连花枝的细节也处理十分到外,他看过别人绣的枝条,软绵绵的跟面条一样,没有力度更没有笔意,但这荷包上的整副牡丹图,针脚处细密紧致,缝合得天衣无缝,要不是他能摸到丝线特有的触感,还真以为这是画上去的!
这样的巧工,绝对不可能是机器生产的!
“苏老板!”李老板一下子激动起来,他捧着这只小巧的荷包不舍得放开,两眼放光地问,“你这是从哪里进的货,还有更多的吗,我全都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