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带头就冲了出去。
他的那些手下听到这话,也清楚在这样僵持下去的话,最终倒霉的还是自己,所以他们也冲了出去。
看到这些混混的行为,坐在树上的李霄嘴角微微翘起,露出不屑的表情。
在李霄看来,这些混混不过是在找死。
如果拼命就能够战胜野狼群的话,野狼也就不会是森林中的霸主了。
果然,一切和李霄预料的一样,在看到那些混混冲锋的时候,野狼群一下子四下分开,然后开始单独狩猎。
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敏捷,这些混混都不是野狼的对手,他们唯一的仰仗或许就是手上还有武器。
可惜这些武器也分在使用的人。
如果是李霄,这种武器或许还能够对野狼造成威胁。
但是如果是这些混混使用,却和烧火棍没有什么区别。
那些野狼在这些混混中不断的穿梭,时不时在他们的身体上咬上一口。
因为天色已经逐渐暗下来,在这种环境下,众人的视力受阻,根本就无法阻挡那些野狼的攻击。
不小片刻,混混中就发出了各种各样的惨嚎声。
“啊,我的胳膊掉了,痛死我了。”
“我的眼睛,我的眼睛被抓瞎了,完了,我什么都看不到了。”
“啊,别咬我,我错了,我不想死呀。”
……
听到这些惨嚎声,李霄连半点同情的表情都没有露出。
这伙人做的坏事根本就数不清,他们根本不值得同情。
也正是以为如此,李霄通知阿大纠集狼群的时候,已经告诉他让狼群对这些混混下重手,只要不弄出人命即可。
李霄可不想弄出人命。
毕竟一旦出了人命,那就是大案子。
要知道,这里可是进入宁乡村的必经之路,一旦死了人,必将闹得沸沸扬扬。
等道路修通后,李霄可是有将宁乡村弄成旅游开发区的想法,可是如果这里有野狼出没的消息传出去,那还有谁敢到这里来旅游?这不是自砸招牌吗?
所以在一开始,李霄就只是想给这些人一个狠狠的教训,并未有要人性命的意思。
没过多久,地上就躺了一地人,也包括那个程哥。
因为他冲的最前,所以身上的伤势最重,他的衣服早就已经破烂,伤口布满了全身,尤其是手臂上,更是缺少了好几块肉,汩汩的鲜血正顺着手臂向下流淌着。
此刻,程哥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只能和别人一样,躺在地上哼哼。
见野狼的工作完成的差不多了,李霄就传给阿大一道意念,让这些野狼离开。
本来在这种充满血腥气味的地方绝对是野狼最喜欢的,可惜有阿大这头狼王的存在,其余的野狼纵然心中不甘,也只能灰溜溜的离开。
那些混混躺在地上,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可是让他们做梦也没想到的是,那些野狼竟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离开了。
发现了这种情况,那些混混竟然挣扎着站了起来。
或许是害怕那些野狼再次回归,他们挣扎的受伤的身体,踉跄的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