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客栈掌柜了解到,这个镇名叫高山镇,四面环山。这儿的特产就是烧麦,独特的黄米烧麦。
你还别说,这古代的吃食呀,还真是让人上瘾!就说那白米饭,就比现代的香。各色蔬菜瓜果都是老农们挑粪做肥料,一点一点养出来。那咬上一口,真是水灵!
我不是个烹饪爱好者,之前的三餐饮食都是小倩做的。有一回我两吵得不可开交,小倩那妮子就以拒绝做饭镇压我。那天实在是咽不下气,不想低头,我在乡野的瓜架子下面啃了二斤黄瓜充饥。不为别的,黄瓜好吃。
出了客栈,顺着客栈掌柜的指引美美的吃上了一顿,当地的特色早餐,瞬间感觉神清气爽。
“……公子,绿眼睛。”小倩在我耳边无奈的呻吟。
公子也是真够可以的,别人家的公子都是用纸笔记录各地的风土人情,然后写成游记,博才子称号。怎么她家这位就爱拿胃记录“文化”呢?
“小倩你看,这烧麦上面居然是黄米,下面铺的是野菜。我还以为他们拿黄米作面,没想到是直接蒸来作馅的。这野菜黄米馅的烧麦,我还真是第一次吃!”我一个人坐在包间中,夹着烧麦递到小倩面前。
小倩一挥袖子,喷香冒着热气的烧麦,顺着窗子就飞了出去。
“哎,哎呦,谁!怎么乱扔东西呢。”楼下坐在房檐下面乘凉的小贩被砸了个正着。伸手一抓发现是个还热着的烧麦,瞬间愤怒消散,把烧麦丢进嘴里。
“绿!眼!睛!”小倩一字一顿的说。这一顿还要吃多久,连什么馅的都要研究研究。
“行吧,行吧,眼睛就眼睛吧。小二,结账!”
还真是有了新欢忘了久爱,有了绿眼睛,就不要她家公子我了。也不知是谁天天公子长,公子短的叫着。我不满的嘟囔着。
等着小二上楼给我结账的时候,小倩突然看见了在街上行走的那个外国牧师。
“哎,公子!那不是那个绿眼睛妖怪吗?”小倩拽我袖子。
“都说了,人家是人,活着的人。”
小倩本就是好奇,现在看见人了,也不着急走了。刚好我也好奇,两个人趴在楼上的窗户边,一起光明正大的偷窥。
意外的碰到这个洋人上街买菜,我十分兴奋,这么个体貌特征完全不一样的外国人,在普遍迷信的当地是怎么生存的?
金毛碧眼走在街上,手里拎了一个当地的编织筐十分的不搭,后面还跟着两个黑发黑眼的当地小孩,一左一右牵着他的衣角。
这人还养孩子?我托着腮帮子继续观察。
金毛给了两个孩子买了几个小果子,就打发他们去玩了。
昨夜夜深我没有看清楚,这长相英俊的牧师似乎生活的非常拮据啊。这件牧师袍已经非常破旧了,还打着不少补丁。脚上穿着一双破烂的布鞋,烂的大概做垃圾掩埋,不出一会儿就能降解在土里。
他在街上行走的时候,大部分的人会绕开他。他站在摊边,其他的顾客就会特意走开。但是始终也没有人对他做出过激行为,商贩也会卖给他东西。
可以看出这一位已经在这个镇里呆了许久了,久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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