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出身。他原来所在的连队是华夏最出色的特种部队之一。
唐剑16岁就参军了,从底层摸爬滚打,后来因为优异的表现进了特种部队。
他原本想一辈子呆在部队。但是后来老母亲得了重病。这种病目前只有米国能够治疗,而且治疗的费用不菲。
唐剑的父亲早早去世,家里也没有其他的兄弟姐妹。他想带母亲去米国治疗,但是出不起这个钱,他的特殊身份也不允许他出国。
唐剑是个大孝子,为了救治母亲,他毅然申请了退伍。然后变卖家产,带着母亲去了米国。
在米国,他遇到了正四处招募人手的叶云。叶云被他的孝心所感动,自掏腰包帮助唐剑的母亲治病。
最后,唐怀瑟也出手了,亲自为老人家治疗。在经过一段悉心的治疗之后,唐剑的老母亲终于痊愈了。唐剑非常感动,他决定把这条命都卖给叶云。
唐剑出众的军事技能很快就得到了暗夜雷云佣兵团所有成员的一致认可。他还在佣兵团内担任军事教官一职。
这一次,叶云要在国内建立安保公司,需要一个有能力还忠心的人来主持大局。
而且这个人必须是华国人,华国政府不会允许一个外国人在华国境内开办安保公司。
于是唐剑主动的申请,回国来帮叶云。一方面他对国内比较熟,在军队中也有一些关系。招募退伍兵的话会很顺利。
另一方面,他的母亲在米国住的不太习惯,想回国来居住。于公于私,回到滨城都是一个非常合适他的选择。
叶云把这三人送回别墅,马克给他们安排好了房间,然后叶云再次驱车来到了码头。
滨城是一个在国际上都享有盛名的港口城市每年的货物吞吐量超过四亿吨。这个城市三面环海,码头就有七八个之多。
什么客运码头,杂货码头,集装箱码头.....甚至有几个军港。
不过此时他来到的是一个渔船的码头,开的车子也是那辆厢式货车。
此时正是十月,海鲜大量上市的季节,渔船码头的周围方圆十几公里的地方都被海鲜的腥臭味所充斥着。
无数运海鲜的卡车从这里经过。一边走一边往地上抵达着腥臭的海水。真不知道这周围的居民是怎么能够忍受这样的环境。
叶云直接把车开上了一片海滩,海滩不远处就是几个简易码头,这个时候很多渔船正在往下卸渔获。
海边的好车也不少,有很多有钱人直接开车来购买海鲜,所以叶云的厢式货车停在这里并不稀奇。
时间不大,有五个身穿皮裤水鞋,一幅渔民打扮的家伙从一艘渔船上下来,五个人两两之间抬了四个装海鲜的大铁皮箱子。
几个人远远的看到了叶云,一路小跑过来。叶云打开车门,几个人把箱子抬进了货车车厢。
这时,叶云才逐个跟几个人拥抱。虽然他们几个身上都是腥臭的海味,但是叶云丝毫不嫌弃。
“叶云老大,雷云鬼部,前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