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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慢绾青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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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以秋水天粗得像百年古树的神经,要对洗澡时的所见有什么触动是绝对不可能的。他只认清楚一个现实,韩夫子是女的,不能给别人发现。而且,男人要保护女人,自己以后一定要保护她,任务会非常艰巨!

    难怪方丈那天左叮咛右嘱咐,说得他耳朵起老茧,敢情方丈是为了让他明白自己的重要使命,他暗暗得意,幸亏第一天就揭穿谜底,要不然以后真对她动手就惨了,男人打女人,他肯定再也抬不起头来!

    云韩仙还不知道自己已被纳入别人的势力范围,看清楚蛮子果然如方丈所说那般质朴纯良,心里的石头落了地,赖定他的念头更加强烈,美梦不断,梦中自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蛮子腼腆的笑容不停晃来晃去。

    只可惜享福的日子不长,听得晴天一声霹雳,自己直挺挺倒下,迅速化成桃花,随风漫舞而散,而那蛮子仍然忸怩地笑,端着骨头汤浇花,浇花,浇花……

    “起床了!”经过四次打探,秋水天忍无可忍,把蜷成一团美梦正酣的家伙从被子里挖出来,闭着眼睛用早上改好的棉袍一裹,直接扛上肩膀,怒气冲冲地将她丢在躺椅上。

    从房间到阳光下这短短的距离,云韩仙噩梦连连,磕到门框上两次,碰到墙壁两次,最惨的是撞到躺椅的扶手上。这种痛能让死人都蹦起来,何况她一个大活人。

    迷迷糊糊睁开眼睛,只见眼前一片灿烂阳光,而美梦中那蛮子腼腆的笑容全然不见踪影,只有一个凶神恶煞。

    阿懒真没叫错,秋水天一早上构思的保护照顾计划已到九霄云外,恨得牙根发痒,他从记事起每天都是天蒙蒙亮就起来挑水劈柴做饭洗衣,忙得脚不沾地,而且寺院书院皆规矩甚严,何曾见过能睡到日上中天的人!

    见她还是一脸分不清今夕何夕的模样,他铁青着脸把帕子打湿,扳过她的脸狠狠擦了下去。

    云韩仙惨叫连连,虽然清楚这蛮子的示好方式与众不同,对象是自己的话,这滋味实在不好受。昨天被他狠狠蹂躏了一顿,整张脸还在火辣辣地疼,更别提身上头上磕碰到的地方了。

    秋水天突然停了手,摸摸她脸上姹紫嫣红的颜色,闷闷说了句,“你这是怎么回事?”

    还有脸来问我!她差点一口鲜血喷出来,翻翻白眼,夺过他手里的帕子,艰难地爬起来。见自己衣领大开,春光外泄,而那头蛮牛竟然又掩耳盗铃般捂住眼睛,又好气又好笑,放弃与一头牛沟通的努力,一边扣好衣裳一边走到水缸旁,对着水面一照,不禁倒吸一扣凉气,那里面什么时候出来一个姹紫嫣红的猪头!

    把帕子往地上一砸,她呆愣半晌,无端端没了怒气,捡起帕子洗漱好,实在疼得受不住,瘫倒在躺椅上检查伤势,腿上三处淤青,手腕上一圈,肩膀似被人拆了下来,连抬手都很费力,脸上疼到麻木,更是全无感觉。

    这偷懒的代价也太大了,她怒视着蛮牛,恨不得咬他一口。

    让她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自从她把帕子砸地上,蛮牛就一直维持着忸怩造型,她检查伤势的时候,蛮牛变成做错事的孩子造型,耷拉着脑袋,肩膀低垂,目光与脚趾头纠缠不放。

    已经没有任何话语能形容她此时的郁闷心情,她哀嚎一声,手脚一瘫,眼睛一闭,真想死了算了。

    可是,罪还没受完,怎么能死,一阵剧痛从头皮传来,她暗道不好,一把护住脑袋,抖抖索索道:“别动我头发!”

    没人回答,一枝翠绿可喜的竹簪子抖啊抖地出现在她面前,簪上还雕着两朵盛放的桃花,簪尾也是花瓣形状,惊人的美。

    她久久盯着那支竹簪,心头百转千折,这是她得到的最美最好的礼物,不似珠宝字画那么昂贵,却比世间所有珠宝的总和都要珍贵。

    见到拿簪的那只手微微颤抖,她终于回过神来,带着满腹柔情回头嫣然一笑,松开护卫的手。

    没想到猪头的笑容也有这么大魅力!竹簪掉地的时候,头皮又传来剧痛,她哭笑不得,无可奈何之下护着头发惨叫:“轻点啊!我不是小江小海!”

    他动作一顿,捡起竹簪,挠了许久脑袋,实在舍不得放弃刚获得的好处,似进行一个重大仪式般,整肃心情,深深吸了口气,小心翼翼地把如瀑的乌发拢在手心,不觉心漏跳了几拍。

    朦胧的记忆里,娘亲也有这样软的头发,他最爱为娘亲梳头,娘亲也喜欢让他梳,那时他的手很小,一把根本抓不完,总是一缕一缕地梳,发香从手一直沁入心头,仿佛整个身心充满芬芳。

    娘亲表面温柔似水,却有无比暴烈执拗的脾气,病后不肯看大夫,将他辛辛苦苦找来的药全部倒掉,还将方丈大师拒之门外,没过三天就悄然辞世。

    一个人艰难而寂寞地生活,时光淡漠了所有旧事,只有娘亲的发丝还在,成了漫长夜里最温暖的记忆。

    当头皮的疼痛消失,某种淡淡的愁绪接踵而来,如纷飞的桃花雨,不可避让,不可捕捉,云韩仙感觉到身后那人虽略显笨拙却细致轻柔的手势,突然醒悟到某个事实:这一头青丝,对他来说也许有着另外的意义!

    想起方丈的话,她心头一酸,顾不上自己仍是猪头,当他的手恋恋不舍离开,回头对他露出大大的笑容,“谢谢!”

    亮蓝的阳光从满树桃花中倾泻而下,染成五彩斑斓的颜色,让她淡棕色的眸子璀璨夺目,犹如两颗宝石,美得咄咄逼人。他怔怔看着,屏心静气,生怕惊破这般美梦,真有飘飘若仙之感。

    第一次,有人如此专注地看着他笑,而且笑得比春天最美的花还要美!

    他的目光热烈而明亮,让她狼狈不堪,无处躲藏,然后,一种莫名的感动油然而生,她很想感谢上苍,让自己在最后的生命里,燃点别人已经埋葬的情感和希望。

    或许,她能为他做得更多更好,她遥望着悠然的白云,心中有了计较。

    “你们在看什么?”方丈推开虚掩的柴扉进来,笑吟吟道。

    那笑容在看到云韩仙的惨状后立刻消失,方丈大吼一声,“阿天,你这个兔崽子,你干了什么好事!”

    秋水天端着碗面出来,满脸尴尬,低着头把面送到云韩仙面前,讷讷地不知如何开口。

    云韩仙闻到香味,眼巴巴地盯住他手里的碗,秋水天就势一蹲,准备把面送到她手里,看到她手腕上的淤青,临时改变主意,夹了一筷子送到她嘴边,怯生生地迎向她的目光。

    云韩仙愣了愣,心头大乐,立刻嘴巴大张,吃得稀里哗啦。山中寒气重,秋水天放了许多葱花和辣椒,她吃得鼻涕眼泪直流,却觉得浑身舒坦,方丈先是目瞪口呆,最后终于捻须微笑起来。

    一碗面很快见底,方丈笑道:“阿天,你去寺院把我的棋盘和茶具拿来,我和夫子切磋切磋。”

    秋水天应了一声,摸了摸脑袋,从外面搬了个大树墩进来给他坐,飞快地跑了出去。方丈目送他的背影消失在竹林的尽头,捻了捻长须,沉吟道:“韩仙,实在对不住,阿天天生神力,下手不知轻重,你如果不想住这里,我为你另外安排。”

    云韩仙摸摸手腕,嘴角一扯,笑得龇牙咧嘴。

    见她低头不语,方丈还当她应允,心头一紧,轻叹道:“这孩子是我看着长大的,他娘怀着他从北地而来,到了蓬莱山生下了他,干脆就定居在此,以做针线活维持生计,将他抚养到六岁上下就过世了。他孤单一人长大,性格孤僻,不知如何跟人相处,难免会举止不当。不过,他可是我们书院的顶梁柱,平常的巡逻检查都是他一手包办,书院的学生都畏他如虎,无人敢在书院作乱。”

    她扑哧笑出声来,那蛮子不说话时就是一脸煞气,要不是自己昨天睡觉起来还糊涂着,只怕也会被他吓得发抖,想起他偶尔露出的腼腆和不知所措,心头微微一动,轻笑道:“方丈大师,您就不用再为我费心,我以后就住这里。再说,他做的菜实在好吃,我还真舍不得走。”

    方丈终于松了口气,颔首笑道:“不光是做菜好吃,他本事还多着呢!他自小在寺里学武,武艺超群,十五岁时就打死一头猛虎,救下两个学生,十六岁就在书院里当武术教习,一个人管着众多学生还能应付自如,而且书院的重活几乎是他一手包办,挑水劈柴打猎都是顶呱呱的好手!”

    他的表情,隐隐带着骄傲,似乎有一丝化不开的柔情,那是绝不可能出现在一个得道高僧脸上的神情。

    云韩仙呆了呆,不禁有些心疼,那蛮子命还真苦,又要打虎,又要当教习,还得做重活,真是一辈子受累。解决了这件,另外一件事浮现心头,她反复斟酌,讷讷道:“大师,那个……为什么有人找一个叫玉连真的人?”

    方丈脸色骤变,“你难道也遇到了?”见她连连点头,他肃容道:“记住,书院没有这个人!以后不要到处乱跑,就在书院内活动就是,我们已做好万全准备,决不会有事!”

    云韩仙满腹狐疑,玉是翡翠国姓,那玉连真分明是个皇子,不过,皇子不在深宫享福,跑这蓬莱山来做什么,害得大家如临大敌,还害得自己差点一脚踏进鬼门关。

    可惜在那人府中两年,她坐吃等死,得过且过,不理世事,若她肯开口,这些宫廷秘辛还不是如探囊取物。她自嘲不已,都走到这一步,还有什么好可惜的,事不关己,何必庸人自扰,听他们的话,乖乖呆在书院便是。

    这时,秋水天跑得汗水淋淋回来,不但搬了茶具,连下棋的小桌都扛来了,他把桌子在桃树下摆上,方丈神色一凛,怒喝道:“秋水天,你把夫子打成这样,还不道歉!”

    秋水天张口结舌,目光不停往她那边瞟。看到方丈努力使眼色,云韩仙突然醒悟过来,他演这场戏,左右不过是想自己能留下来,让秋水天有人陪伴,她苦笑着拉了拉秋水天的衣袖,笑眯眯道:“算了,以后注意就是,我不要紧。”

    秋水天浑身一震,憨笑着小心翼翼地用手背碰碰她脸上的淤青,云韩仙瞪他一眼,无奈地微笑。方丈左看右看,越看两人越般配,开始在心里打起算盘,摆弄着棋子笑容满面道:“阿天,你去泡壶茶来,我要跟夫子下棋。”

    “下棋也不找我,大师是嫌我棋艺不佳么?”随着一个清亮的声音,两道黑影率先冲了进来,围着秋水天团团转,很快,一个蓝衫男子大步走进,笑意盎然。

    云韩仙大吃一惊,听这声音,他就是昨天在她身后那叫招福的男子,真是阴魂不散,是不是山里太无聊了,老找她取乐!

    这样一想,她心下颇有些忿忿然,朝自己的保护神身后缩了缩,斜斜看过去。

    看第一眼,她站直了身子,从保护神后挪了出来。

    看第二眼,她脸色变幻不停,眸中闪过无数种情绪。

    看第三眼,她努力弯起嘴角,遥遥对他微笑。

    顶着俗气的名字,那男子丰神俊朗,温润如玉,圆滑柔和中有着几分孤傲之气。更重要的,他的眸子是淡淡的棕色,那是她最熟悉的颜色,曾经,她想从娘亲眼中抠住那漂亮的宝石。

    方丈轻轻咳了一声,“这位是中州刺史招大人,韩夫子还不拜见!”

    招福连连摆手,“大师,我已经成了蓬莱山人,还跟我客气做什么,韩夫子昨天我已见过,不用再来那些繁文缛节了,请坐请坐!”

    他径直走到她面前,微笑道:“我说昨天怎么跑那么快,原来是你的脸不便见人,韩夫子不要怕,皇上赐了我不少疗伤圣药,叫阿天去拿便是,擦上后揉一揉,明天就好了。”

    见她看别的男人看得目光发直,秋水天一股郁闷之气冲到头顶,闷哼一声,去厨房搬了张小矮凳出来,重重放在招大人面前,又小心翼翼瞄了云韩仙一眼,见她仍然一脸迷茫地对着招大人笑,再次坚定一个信念,当官的就是没好东西,看见好看的人就跟苍蝇一样,以前不招惹他真没错!

    “阿天,去寺里拿些碧玉膏来。”招大人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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