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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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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用银锤的山大王还是有些疑惑:麦芒伍这件事跟他执金吾何干?二十八宿倒了,他们不应该高兴得跟着自己一起起哄才是吗?

    想不通啊。

    “稀客,竟然是你来了南疆。”正在钓鱼的奎木狼听得身后一阵突兀的脚步声,头也不回,却随即收了手中的钓竿。在一旁依偎着自己相公的百花羞愣了愣,回头望去。

    只见一个白发苍苍的老者,身着执金吾制服,笨拙地攀爬上了这垂钓的水洼。虽然这山丘不过十来丈高低,老者爬上来之后还是气喘吁吁,口中不住嘟囔着岁月不饶人。

    百花羞看清此人面容后,不由得吃了一惊。

    怪不得整整一个时辰也没有鱼儿上钩;此人出现在南疆,恐怕稍有灵性的飞禽走兽都已经避难去了。

    奎木狼已经用手探握住了放在一旁的狼牙棒,同时对百花羞轻松说道:“你先回去,多煮一个人的饭菜等我便好。”

    百花羞心里一百个担心,却也知道自己留在此地反而让夫君分心,只得起身,收拾了那还空空如也的鱼篓,与那老者擦肩而过。那老者本是俯身喘息,与百花羞擦肩的一刹那却忽然站直了身子,手也探了出去——奎木狼心下惊怒,挥起狼牙棒便朝着对方的脑瓜子砸去——方圆里许的花草,都被这兵器划破空气卷起的飓风吹得东倒西歪。

    咣当一声。

    “百花姑娘,一点锦绸面料,留着做几身新衣裳。”老者并未袭击百花羞,只是在百花羞鱼篓中放进了一匹绕着金线的缎子:“毕竟我也算是娘家人嘛……”

    另一边,这老者只是抬着左手,便赤手空拳地握住了奎木狼手中砸下的兵器,阻挡住了刚才排山倒海的一击。

    奎木狼大意不得。但是老者依旧未曾转向于他,只是看着那百花羞谢过礼物之后一步三回头下了山坡,才松开了握在手里的狼牙棒。

    “有事?”看这老者送完东西还不离开,奎木狼便开口问道。

    “久困南疆,可能你还不知道。”老者说着,便席地而坐:“我今儿来,是给你带一个好消息:外面都说,二十八宿倒了。”

    “不可能。”奎木狼脱口而出,只觉可笑。

    “我在想啊……”那老者倒是不急不躁,只是捋了捋自己的白胡须后捶着自己的老腰,自顾自说道:“百花羞既然是小姐的远房亲戚,你呢,便也算是我李家的入门女婿。以前各为其主倒也罢了,现在那麦芒伍出了事,你倒不如干脆入了我执金吾,为家主效忠……至于那卷帘小儿留在你身上的伤,咱李家也不是没有办法。”

    “怎得,你们执金吾已经死得没人了吗?”听到这老者提及麦芒伍,奎木狼咬牙切齿反口挖苦。这算什么消息,一番道听途说便敢来他面前游说?

    骂归骂,奎木狼心中也不免有了一丝不安:算起日子,这几天便是京城回给自己书信的时日,麦芒伍从未拖延,为何这一次的书信却迟迟未到?

    “怎么会呢。”老者似乎惊讶于奎木狼如此反应,倒是一番感叹:“得益于那老伍性子好,执掌了二十八宿后休养生息,这些年咱们两家总算是没有年年死斗,大家都图个长命百岁。只不过嘛,此次水陆大会,执金吾怕也会损兵折将,我也得早作打算。而且,毕竟是年轻人的时代嘛……前几代的恩怨,就交给下一代的二十八宿和执金吾解决吧。像我这种老头,老胳膊老腿的,总是霸着这个位置也不好啊。能在这个位置活这么久,人便娇惯了,便开始不切实际地想要一个善终。我想,你也希望与百花羞平安一世吧?既然有恩于你的麦芒伍已经不在了,倒不如……”

    说着,老者迷离地瞥了一眼奎木狼,似是抱有很高的期待。

    这番真挚,反而让奎木狼慌乱了些许:难道,麦芒伍真的出事了?

    “镇邪司不会倒。”思来想去,奎木狼最终说出口的,还是这句话:“如果麦芒伍真的出了什么事,我反而更该留下,辅佐他的徒弟将二十八宿重振而起。”

    “哦?他还有徒弟?”老者听到这里,倒是稀奇,脱口而出后又忍不住频频点头:“也是,是该早做打算。不然不知自己何时死于非命,岂不是在这世间烟消云散?不过,说到底……那七子小儿里面,是他们哪个继承衣钵了?”

    奎木狼知道对方虽然说话难听,却绝不是有心挖苦,便答道:“那徒弟并非七子。”

    “那最好。”老者点头,一脸喜色:“他们虽有资质,难耐平平,要是拜了麦芒伍为师,倒是可惜了小伍的一身本事和胸襟。如若如此,下一代执金吾岂不是不战而胜?”

    “继承之人,资质可能还不如七子。”奎木狼叹口气,想了想之前与吴承恩在南疆的短暂接触,有一说一。

    老者脸上的喜色逐渐散尽:“麦芒伍小儿怎么想的……后继无人,后继无人啊……”

    是的,吴承恩确实是资质平平;说起来,倒还是他身旁少言寡语的青玄更胜一筹。但是呢,这半年里,奎木狼与麦芒伍之间的数次秘密飞鸽传书互通近况,难得麦芒伍的书信里会提及几句吴承恩。当然,也也多半是因为南疆无事,麦芒伍才有心情谈及其他。言语之中,麦芒伍对于这个所谓的徒弟一直十分欣慰,甚至觉得只要假以时日,吴承恩必能独当一面。

    “他有天赋。”麦芒伍的字条里,这一句评价,就足够打消奎木狼的猜疑。

    字里行间流露的那份自豪,简直如同一个孩童苦寻到了钟爱的玩伴。

    麦芒伍很少这么直白地夸赞一个人,既然他给了吴承恩这样的评价,奎木狼选择相信他。

    “倒不过,无论他徒弟是谁,也没用的。”说道这里,老者脸上流露出了一份得意:“只因为,咱看中的这个新一代的执金吾,绝对是万里挑一,傲视群雄。这也是小姐的眼光,绝不会错。日后,我便能轻松些,专心护着小姐,打发日子算数。”

    言外之意,老者颇有些挑选下一任继承人的感觉。

    听到这里,奎木狼忽然环顾于四方:“难不成,这人就在南疆?”

    是的,能让老者亲自出现在这里,不该只是前来探望“百花羞”这一理由,更不该是游说自己加入执金吾的理由……

    老者不置可否,只是摆手,进而勉强起身,朝着南疆的一处荒无人烟的漫天沙丘走去。

    奎木狼不禁心下一紧:说起来,卷帘虽然已死,南疆势力却依旧苟延残喘。当初,卷帘手下有三大将领,各个都颇有些本事。只不过,镇九州和白骨夫人都已殒命,剩下在南疆蛰伏、不断侵袭皇城的,只有那善于使唤虫子的“万蝗”了。

    而老者步向的方向,正是那万蝗盘踞的巢穴。

    只是,那居于卷帘之下的万蝗,真的有此本事?

    既然能请得老者而并非其他执金吾亲自来请,足以可见李家对其重视。而且,说破了大天,如果刚才老者所说继承之人不是那“万蝗”,那真正的继承人,还能有什么场面可以超越老者亲自现身这般礼遇?

    想不通啊……

    千里之外,一片混沌的燥热处。

    “家父不在,李棠小姐请回吧。”一个面目俊秀的少年,亲自将一捧热茶奉于桌上。

    “不,我此行并非来找牛魔王。”说话的,正是红衣白衫、笑起来倾国倾城的李棠。半年过去,李棠似乎一点没变,照旧腰间挎着锦绣蝉翼刀,灵感也是在旁边飘然游弋。李棠双手捧起了那杯茶,慢慢细品,毫无防备。虽然对方态度恭敬,但是李棠身后的四五个执金吾,却都是虎视眈眈,生怕有丝毫闪失。

    那少年听得李棠言语,却没有什么惊疑反应:“既然并非寻觅家父,那堂堂李家大小姐亲自来我火焰山,究竟所为何事?”

    “来此无他。”李棠放下了茶杯,从容开口:“只希望能邀请公子,入我李家执金吾。”

    少年年纪轻轻便得此天下殊荣,却只是笑了笑。这番反应,未免在李棠身后的执金吾面前显得略有几分张狂。

    但是,他却足有张狂的资本。

    年纪轻轻的他,便已经击败了十数个江湖上所谓“天赋异禀”的成名高手。

    所谓的天赋,终究敌不过更为苛刻的二字:

    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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