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薇儿的演唱会干咱屁事儿!
迪甘现在自己还一脑门子的官司理不清呢,在队内主教练不待见,队友排挤,典型的姥姥不疼,舅舅不爱,当然了,迪甘这个没心没肺的也从来没把这个当回事儿,反正有合同在哪摆着呢!
你要是让咱上场,咱就勉为其难的抽抽你的脸蛋子,顺便让那些瞎了氪金狗眼的球迷也知道知道,谁才是米兰锋线上的NO1。
你要是不让咱上场,那也没关系,反正老子现在身价在这摆着,也不怕没有人要,到时候一拍两瞪眼,看谁的损失更大。
可艾薇儿这个时候跟着裹什么乱啊!?
迪甘现在可是好牛粪有花插,上次一时瞎了心,本来心里就觉得够对不起人了,他虽然不是个什么正人君子,可总归这道德观念还不至于完全崩塌。
贝伦人家还赚钱养家呢,他这边要是万一岂不是
迪甘这心里乱糟糟的,电话又偏偏这个时候响了起来,迪甘甚至都不用拿出来,就知道,是谁打的。
“我没时间去欣赏你的演唱会!很抱歉,另外祝你演唱会圆满成功!”迪甘接通了电话,都不容对方先开口,就说了这么两句,然后立刻就把电话给掐断了,然后直接关机。
电话那边的艾薇儿一愣,听着里面传来的忙音,一阵莫名其妙,再打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迪甘居然关机了。
“这个该死的混蛋!”
艾薇儿见迪甘居然这么不识抬举,差点儿被气疯了,不过生气之后,艾薇儿又立刻冷静了下来,反倒觉得这么挺有意思的,她这个人本身就个性十足,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做一些别人看起来根本就不会成功的事情,她觉得这样才能彰显自己的个性,才够酷。
艾薇儿这倒霉孩子独特的性格,从小就有,还记得小时候,曾被一个男同学嘲笑说女孩儿不会捉鱼,她就立刻号召身边的女孩儿一起去湖边捉了七十八条鱼回来。
四岁的时候在家人命令禁止的情况下,偷偷学溜冰,结果摔到鼻青脸肿,回家之后,又被她老妈给狠狠的修炼了一顿。
她的家人都叫她去学钢琴,希望这样能让她安静下来,得到的回应却是:不要嘛,钢琴太女人了!我想玩的是摇滚。
爱领带爱到发狂,旅行时曾随身携带三十条领带,结果2003年突然宣布不再爱领带,从此与领带绝缘。
以上无一例外,皆是艾薇儿的所作所为。试问:有几个女孩,能够有如此胆量?如何有性格!?
艾薇儿这种保持真我的个性,对年轻人产生了致命的吸引力,他们愿意跨越地域、文化、年龄和性别的界线,寻找艾薇儿的足迹。
从两岁起,艾薇儿就在给自己设计未来,身为家中的老二,她却总想成为被关注的焦点,而唱歌就是她的法宝。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站在床上,把它当作舞台,扯着喉咙大声地唱,想象有好几千人围绕着她似的那么臭美。
她甚至在作业本上练习签名,因为她相信自己日后将会成为超级巨星。
她从来不认为女生比男生差,她有时会用很直接的方式去证明自己不容小觑,哪怕这个过程容易犯错。
她还曾经承认自己在某一天晚上与人打架:“那一个晚上,我打了三次架。在club里,一些女孩对我摆架子,其中一个推到了我,我把她扑倒在地上,警卫过来解围,因为是我骑在对方的身上,所以警卫把我丢了出去。”
当时的场景一定让人像极了凶悍的男人婆,但这恰恰是艾薇儿的性格所致。
艾薇儿从来都不肯服输,她也始终认为自己天生就应该得到想要得到的一切,但是此刻却偏偏在迪甘这里碰了一个大钉子。
“这个混蛋!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对我屈服的!”
演唱会当天,结果原本打定了主意,绝对不回来的迪甘还是来了,看着那些画着烟熏妆,穿着帆布鞋的疯狂小青年,迪甘在心里安慰着自己,他只是来看看艾薇儿这个疯婆子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魅力。
走进现场的时候,演唱会已经快要开始了。
“现在有请艾薇儿出场。”随着客串主持人的贝斯手一声呐喊,偌大的演唱会现场竟然鸦雀无声,无数的眼光都是投向了舞台之上。
“不是吧,那疯婆子的魅力竟然如此的大?”
看到周围人的表现,迪甘也是将眼光投入到了舞台上,想要看看这个曾经和他在酒店的大床上胡天胡地了好几日的艾薇儿到底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有如此大的魅力?
这个时候,舞台上灯光一亮,艾薇儿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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