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无情之人。有了证据,我们宋家就谈不上欺负她了,路可是她自己选的,怨不得任何人。即便她爸妈上门讨说法,字据在此呢,自然也说不得什么了。”
沈欣心中苦笑,李素英心里的小算盘打得真够周全的。她那颗心为何就容不下她呢?“小莲,你去拿笔跟纸。”
沈欣本就是说到做到之人,说过的话绝不后悔!再说了,她的留下是为了实现原主的爱情梦。三个月后,宋远依然对她不冷不热,提不起兴趣。那么,她必然识趣地转身离开。离开这样一个是非之地,去一个无人认识的地方重新开始。等时间抵达二十一世纪,她要回去找自己的真身,誓死阻挡那场毁了她的大火。
秀莲无奈,就算她再说什么,似乎也没办法挽救。她只好进屋,拿出纸跟笔。
江满秀一脸幸灾乐祸的模样,“妈,还是你小儿媳妇省心吧?”
李素英甜甜地笑着,再一脸宠溺地看向她的孙子,眼睛笑成了一条缝,“是呀,也好在有你在,不然我这条老命恐怕是要被气死的。”
江满秀得意万分,面前的骨头已经堆成一座小山。一只鸭子,她可能就吃了有半只。胖成这副德性,还忍不住嘴,自我感觉还这般良好。实在让人觉得有些可笑滑稽。
沈欣握住笔,将白纸压在手下,一笔一划认真在纸上写下字据内容,“我,沈欣与丈夫宋远一致决定以三个月为期限升温感情,届时若不成,我自愿净身出户!特此立据。”
写上日期,沈欣签上名字加盖了手印。然后将字据递给了宋远,“你也签吧。”
宋远看着那纸上一笔一划工整漂亮的字迹,心里堵着一般难受。三个月,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他是后知后觉之人,这场三个月的磨合战,他会不会输给自己?他故作镇定,接过沈欣递过来的笔,故作潇洒的签上自己的名字加盖了手印。
李素英不识字,她把纸条递给了宋亮,让他帮着确认。
“妈,大嫂写的很是清楚,你大可放心。”
沈欣的字迹很是漂亮,看的宋亮都呆了。他初二就辍学了,因为实在不喜读书,也静不下心。大字他认得些,但是写出来的字如鸡爪一般难看。现在看了沈欣写的字,可算是大饱眼福,“字如其人,也难怪大嫂的字写得这般漂亮!”
江满秀一听,脸顿时就难看了,她将手上抓着的鸭头往碗里一丢,“漂亮有什么用?能吃吗?亮子,妈是让你看内容,不是让你看人!”
江满秀自觉给宋家添上男儿传宗接代,这得意劲一日比一日强盛。只要心情不好,她就能当着众人的面指责自己的丈夫,让宋亮在众人面前失了颜面。李素英心里自然不舒服,但是又不好说什么,只能帮着她说宋亮的不是。
“秀儿说的极是,哪里漂亮了?我看不过就是一堆死虫子罢了。再说了,她哪有我们秀儿长的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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